关于命名第八批河南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文件
豫建规园[2006]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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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第八批河南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的
通 知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园林局(处):
近年来,平顶山市、驻马店市以及义马市、孟州市、林州市、新安县城、桐柏县城、平舆县城、滑县县城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大力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狠抓城市绿化、美化、彩化建设,积极扩大绿地面积,提高建设品位,使城市的环境质量和城市景观有了显著的改善。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通知》(豫政[1998]35号)和平顶山市、驻马店市、义马市、孟州市、林州市、新安县、桐柏县、平舆县、滑县人民政府验收省级园林城市的请示,2006年10月??11月,建设厅组织专家考核组,分别对平顶山市、驻马店市、义马市、孟州市、林州市、新安县城、桐柏县城、平舆县城、滑县县城的园林城市创建结果进行了严格认真地考核。依照《河南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平顶山市、驻马店市、义马市、林州市、新安县城、桐柏县城、平舆县城、滑县县城的园林绿化建设已经达到了河南省园林城市的各项标准,某些指标已达到或超过了省级园林城市标准。经研究,建设厅决定将平顶山市、驻马店市、义马市、孟州市、林州市、新安县城、桐柏县城、平舆县城、滑县县城命名为河南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
平顶山市、驻马店市、义马市、孟州市、林州市、新安县城、桐柏县城、平舆县城、滑县县城应再接再励,继续努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希望全省各级城市向被命名的城市学习,积极制订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规划目标和实施步骤,狠抓落实,加大创建力度,争取尽快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要求的绿化目标,已经取得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要继续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努力奋斗,为实现我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编辑:ca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