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新闻通气会上的讲话

2007-10-23 08:00:00         来源:建设部     浏览次数: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建设部对新闻界的朋友和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我国人居环境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上午,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建设部对获得2004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或项目进行了表彰和颁奖。在这里,我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人居环境奖的有关情况,希望通过新闻界的朋友们来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和关心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推动我国人居环境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设立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城镇人居环境的改善

  “中国人居环境奖”是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发展经验,为了规范各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参考联合国设立的有关奖项而设立的。首先,我介绍一下联合国人居奖的有关情况。

  1976年,联合国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第一届人类住区会议,会议做出两项承诺,一是满足住房的基本要求并优先解决最贫困人群的住房问题;二是保证到1990年底发展中国家人人都能享有清洁的饮水和卫生条件。1996年6月,联合国在土尔其伊斯坦布尔召开了第二届人类住区会议,探讨了两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主题:“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和“日益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次大会上,形成了指导世界各国人居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人居议程》,参加会议的各国元首、政府首脑和代表团团长发表了《伊斯坦布尔人居宣言》,强调为全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享受更大的自由而奋斗,使每个人都能过上有尊严的身体健康的和充满希望的幸福生活。

  联合国人居中心1989年创立了全球人居领域最高规格的奖项??联合国人居奖,每年评选一次。1996年由联合国人居中心和阿联酋的迪拜市政府共同发起了“迪拜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两个奖项表彰的内容和范围互不相同,各有侧重。在我国,由建设部负责向联合国人居署推荐这两个奖项的候选项目。我国从1990年开始申报“联合国人居奖”,目前已有12个项目或个人荣获此项大奖,有4个项目获得了“迪拜最佳范例奖”。

  为了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表彰在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城镇、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总结各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经验,遵循联合国《伊斯坦布尔宣言》和《人居议程》的宗旨,建设部于2000年设立了“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奖项设立与联合国的人居奖项设立有所不同,但力争与国际接轨,同时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促进城镇的协调发展。

  “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反映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总体成就,评奖对象是城市人民政府;“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反映获奖者在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的某个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评奖对象是城镇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国人居环境奖”采取申报制,每年评选一次,由建设部予以表彰。

  “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评选,充分体现了“五个统筹”的要求,注重先进性、进步性和示范性,并特别关注经济欠发达地区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所作的巨大努力和突出贡献。其先进性体现在,两个奖项的评选注重考核增长和改善的程度,重在反映各地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实效,重在通过评选优秀项目和典型范例向社会推荐成功的举措和经验。进步性体现在,充分考虑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历史文化背景以及原有自然条件的差异等因素,注重城市(项目)自身前后对比变化,特别关注自然条件较差的中西部地区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所作的巨大努力和突出贡献。示范性体现在,重视城市(项目)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创新精神以及成功经验。

  为便于对评选对象进行考核,建设部制定了《“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参考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参考指标体系》由13个定量指标和32个定性指标组成,共同描述了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定性指标在明确要求城市做好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供应、确保居民获得较好服务的同时,强调了对生态环境、资源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方面,对特殊生态系统的保护、城市绿化建设、减少空气污染、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噪声治理、水环境治理与污水资源化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资源环境方面,对土地的合理使用、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人文环境方面,强调了城市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特别对居民就业、城市公共服务与管理、公众参与、关注弱势群体、住宅科技进步、科普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共设定了15个评选主题和评选内容,注重引导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改善人居环境的工作,注重考核增长和进步的程度、环境的改善程度,注重创新意识。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

  1、人居环境绝不仅仅是一个居民住宅区或一个社区的概念,它是对人类聚居地的生态、环境、社会等各方面的综合反映。

  2、人居环境的科学研究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著名教授吴良镛先生的论述有如下前提:

  (1)人居环境的核心是“人”,人居环境研究以满足“人类居住”需要为目的;

  (2)大自然是人居环境的基础,人的生产生活以及具体的人居环境建设活动都离不开更为广阔的自然背景;

  (3)人居环境是人类与自然之间发生联系和作用的中介,人居环境本身就是人与自然相联系和作用的一种形式,理想的人居环境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4)人居环境内容复杂。人在人居环境中结成社会,进行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努力创造宜人的居住地,并进一步形成更大规模、更为复杂的支撑网络;

  (5)人创造人居环境,人居环境又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3、推动人居环境的改善,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是要坚持改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利于促进人的协调发展。

  多年来,各地政府积极响应,把推进人居环境建设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大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我国人居环境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从2001年开始评选至今,全国共有11个城市获得了“中国人居环境奖”,87个城市(县)的119个项目获得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这些城市和项目的评选,极大地鼓舞和推动了我国人居环境建设工作。

  二、促进中国人居环境改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通报2004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评选情况。

  今年,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有6个,申报“中国环境范例奖”的有56个项目。在评审工作中,根据《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部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对申报综合奖的海口市、烟台市、扬州市进行了现场考察,分别提出了评审意见和考察意见。经建设部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海口市、烟台市、扬州市等3个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建设”等29个项目“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在历届的评审过程中,建设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结合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注意引导地方政府端正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

  在今年的获奖项目中,关于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改善居民住房的项目有6个,关于生态保护和城市绿化建设的项目有7个,关于水环境治理的项目有9个。大连市改善城市交通项目是中国人居环境奖设立以来的第一个以改善城市交通状况为主题的范例奖。天津市、常州市等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为各地树立了很好的典范,就是要引导地方政府在老城区的改造中避免大拆大建,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力所能及的建设,不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多办为城镇居民改善居住环境的好事、实事。

  把评选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是这次评审工作的一大特点。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或因拆迁引起大量群众上访事件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今年有3个项目,就是因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拖欠工程款问题,经建设部常务会议研究,今年没有颁奖。

  三、设立中国人居环境奖符合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精神

  几年来,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创建和评审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实践证明,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创建充分体现了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精神。

  第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并提出了“五个统筹”的要求。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加明确地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并切实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在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创建过程中,各城市以此为契机,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建设美好的家园,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申报城市的材料普遍反映了创建人居环境奖前后当地经济社会各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历年来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11个城市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第二,引导城镇建设健康发展。建设部以“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等评选活动为载体,形成激励机制,引导地方政府把精力放到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上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和绿化建设工作。几年来,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设施功能完善、状况良好,城市噪音和大气污染治理取得实效,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工作得到加强,城市湿地、河、湖等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绿化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例如,2002年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并在今年获得迪拜最佳范例奖的唐山市南部采煤下沉区生态建设项目,2003年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沧州市改水降氟工程,今年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绍兴市小舜江区域供水工程等,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第三,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几年来,我国城镇的住房建设持续快速发展,积极推动了经济适用房和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特别是重点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切实改善居民的住房状况和居住条件。城镇建设发展迅速,建立了有效的规划管理体系,增强了城市的综合功能,加大了旧城区的综合整治力度,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例如,江西省和安徽省的移民建镇项目,上海市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工程,烟台市的旧居民区环境综合整治,泉州市的“村改社区”综合整治等,都较好地体现了这个要求。

  总之,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设立,既符合中央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宏观调控的精神,又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在城市建设工作中统领全局的关键作用。

  四、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促进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尽管我国的人居环境建设事业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很多城市还存在着不尽人意的问题,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今天上午,汪光焘部长对明年全国建设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应当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要求各地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将城市建设与宏观调控目标紧密结合,端正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建立激励和约束的机制,引导城市建设由粗犷型、扩张型向集约型、效益型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各城市要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干好事,干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成果,共同推动我国的人居环境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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