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的历史沿革

2007-11-03 18:36:01    作者:商丘市人民政府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浏览次数:

  商丘是中华远古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四五千年前龙山文化、仰韶文化时期,先民就已经在这片土地上渔猎耕作,繁衍生息。先秦时,商丘为宋国地界,汉代为梁国,以后称梁郡。唐代改为宋州。宋代开国皇帝赵匡胤发迹与此,国号因之为宋。北宋初期,商丘达到历史上的鼎盛时期,此后历代,商丘一直为州府治所。

  1948年商丘解放后,商丘始建为县级市。1949年4月,撤消商丘市,将城关镇划归商丘县,在朱集镇建朱集市,为县级市。1950年5月,省政府将商丘县城关镇改为商丘市,为县级市,与朱集市同属商丘地区管辖。1951年8月,朱集市、商丘市合并,取消朱集市名称,定名为商丘市,为县级市,属商丘地区所辖。1958年12月,开封、商丘两专区合并,定名为开封专区。1960年8月,撤消商丘县,将其并入商丘市。1961年10月,恢复商丘县。至此,商丘县、市分置。1961年12月,开封、商丘两专区分开,恢复商丘专员公署名称,商丘市归其管辖。1968年1月商丘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商丘市在其管辖范围内。1979年10月,取消革命委员会,设立商丘地区行政公署,商丘市作为商丘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1997年7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商丘地区撤地建市,为地级市,原地区所辖县市归并商丘市,市区由梁园区及睢阳区组成,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在梁园区,2003年12月市人民政府又从梁园区迁驻睢阳区。

 

编辑:Ag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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