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色图章”切实盖在居住区的绿地上
目前,国内不少城市开始或已经对一些新建、改建、扩建小区的规划方案实行了绿化审批制度,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绿色图章”制度。但在“绿色图章”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令人对这种“图章”能否发挥更大的实际作用产生疑问。首先,在审批方案的环节存有漏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究竟谁具有最终审批权这个问题不够明晰,从而给开发商留下了可对图纸弄虚作假的空子。还有已经审批过的绿化方案终稿能否在施工中得到应用也存在漏洞,开发商往往会在此环节因相关主管部门沟通不畅等问题而私自改动。
要解决这一问题,可在进行绿化审批前,先由规划主管部门对开发商即将送建设(园林)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出具一份意见书,开发商需将方案连同意见书一并送到建设(园林)主管部门进行绿化审批。
同时,居住区绿地率的定义需要进一步明确,应考虑到各小区的实际情况,允许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相应的、灵活的变更。科学评估各地块覆土情况,是否能够达到适合绿化用的深度,并将其作为一个硬性审批考查的项目。
最后,要关注小区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草坪的各自面积占绿化总面积的最高或最低限制比例,避免开发商以草代木进行绿化,建议将此作为一项绿化审批的项目。
总之,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以及政府对绿化要求的逐步提高,居住区的绿化审批工作会从现在的“平面”审批,逐步地完善详尽,使“绿色图章”为创造更美好的绿色家园把好关。
摘自《中国建设报》2008.03.27 徐志鸿 姜堰
编辑: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