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将建立苍山生态补偿机制

2008-04-10 17:51:07    作者:孔云秀     来源:大理日报     浏览次数:
  记者近日从州人民政府主持召开的州苍山保护管理工作座谈会上采访获悉,我州将通过建立苍山生态补偿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全面加强苍山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苍山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地形地貌,形成了多样的气候类型,生物多样性丰富,自然遗产种类多样,是以保护第四纪冰川遗迹,苍山冷杉??杜鹃林为主的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为对象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好苍山对于维护大理地区和澜沧江??湄公河流域中上游地区生态平衡,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滇西北生物多样性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对苍山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我州在2002年出台了依法保护苍山的管理条例,在法律的保障下,苍山的保护管理坚持“保护为主、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目前,已建立州、县、市各级苍山管理部门,控制了未经审批在苍山保护区范围内的开发项目;完成了苍山保护界标大理市段的工作,在苍山景区景点设立了景点标识、标牌;配合北京大学完成了苍山“大理冰期”的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苍山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前期工作,与“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世界自然保护基金”等国际组织联系,寻求对苍山保护管理的支持和合作;编制了《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苍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对苍山保护建设的支持。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许映苏在座谈会上指出,苍山作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区域,保护管理处于战略机遇期,保护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当前,要统一思想,探索做好新形势下苍山保护管理的办法措施,找准保护管理的位置,尽快做好管理项目的储备和争取工作,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把争取国家投资支持和借助外力作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突破口,有计划分批次的完成好苍山保护管理工程,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建立一个苍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关,对于新建与苍山保护管理、生态旅游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建设项目申请中未提交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方案的一律不批,对于未经前置审批的项目,其它部门一律不得办理建设手续,坚决杜绝在苍山保护范围内未经审批就开发建设的情况发生,严格监管项目过程;对于生产设施在保护区范围内,并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征收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费,研究制定和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州县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执法方式,建立有效的联合执法和信息互通制度,加强执法检查,有效防止重大生态破坏情况的发生,使苍山的保护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州政协副主席孙明出席座谈会。 

  大理市、洱源县、漾濞彝族自治县以及州级有关环保、水利、国土、计划、建设、林业等单位的专家和领导在座谈中还就加大保护资金投入、设立苍山保护范围界标、进一步做好封山绿化、水土保持和河道治理等工作作了发言。


编辑: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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