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督察已成有效监督手段
2008-04-21 17:08:34 作者:记者 张际达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浏览次数:
城乡规划督察制度作为一种维护规划刚性的行政监督体系,以“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为原则、为基准所进行的一系列督察行为目前已经逐渐为地方所接受。在该制度将近两年的试点工作中,其“监督在事前事中”的特色,在有效维护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避免社会资源浪费的同时,还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规划体例。
王宪宗:把握到位不越位原则
作为第一批的规划督察员、第二批的规划督察组长,南宁、桂林督察组组长王宪宗两年来感触最多的便是“到位不越位”原则给工作带来的益处。“老百姓讲得好??‘站的近,走不通’,‘当事者迷,旁观者清’,督察员在工作中保持一个特殊的独立监督地位,可以给被监督城市提出更多的问题,也更有利于相互交换意见。”王宪宗表示。
在此前举行的规划督察工作总结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的负责人曾表示,规划督察员原来大多是各级规划管理部门的领导,具有很强的专业背景,并多次参加规划评审,对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拥有一定的话语权。但是,如今的督察员面临着“一次身份的转换”,从“领跑者”变为“裁判员”,将工作的重心转移为监督城乡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不要过多地介入具体规划科学性论证,或以专家身份对具体建设项目选择、局部设计艺术性的高低发表意见。这是规划督察制度的要求,也是对新任规划督察员的一次考验。
在南宁市及桂林市的例行规划局业务会、规委会会议上,都能看到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身影。王宪宗说:“我们的职责是‘只摇头不点头’,即仅指出地方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方式,对于具体方案的定夺我们不发表意见。”目前,督察员的出席在这两地已经形成了固定的制度。同时,区别于以往给规划局发出意见书的督察形式,督察组目前正在尝试将问题以信件的方式直接反映给当地分管副市长。通过这种比较柔和的“参谋意见”形式,目前已经使不少问题得到迅速解决,而分管副市长、建规委和督察员协调一致的工作步调,在当地群众中也引起了良好的反响。
由于桂林市去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在广西排位不高,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了招商引资、加快工业发展、提高财政收入的工作思路。对此,王宪宗认为:“工业发展受城市规模、城市性质、城市布局等综合条件的影响,这就需要督察组进一步加强同当地政府的沟通,把握‘到位不越位’的原则,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规划助力。”
刘运琦:规划督察重在事前事中
作为石家庄、太原规划督察组组长,刘运琦拥有将近两年的规划督察工作经验。在他看来,规划督察是一种有别于现行土地和环保督察方式的的新督察制度,不是办案,不是查案,而是要防患于未然。
在近两年的督察工作中,刘运琦总认为在具体的规划督察工作中,督察员在处理手头工作的同时,还应该将各地集中表现出的共性问题整理后集中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比如开发区的规划管理问题、城中村改造问题、强势群体的违法问题等,督察员在规划一线发现该类问题后以报告形式送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利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了解地方动向,为制定政策提供第一手的参考资料。
刘运琦认为,规划督察员看得到资料,有专业知识支撑,不是办案和查案,而是要防患于未然。他说,通过实践,我们总体感觉规划督察具有专家监督、实时监督、层级监督的三大优势,建立了一种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层级监督机制,是对现有规划监督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创新,可以弥补以往行政监督的缺位。城乡规划督察的创新之处便是在于事前和事中监督。在我国进入新的一轮行政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协调又互相制约,为规划督察的探索提供了良好的行政理论基础及社会环境。
据刘运琦介绍,为了更好地发挥规划督察的“事前事中监督”特色,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就加强规划督察主动性的问题丰富了工作手段,即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对被督察城市的规划落实情况施行动态监测。目前该工作在郑州及石家庄已经进入试点阶段。“过去的督察方式是从报纸上、会议中、巡查中发现问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动态监测技术的落实,已经给规划督察工作带来了积极的影响。通过对卫星图片和规划图所进行的对比工作,督察员可以更加主动及时地了解地方建设的变化。这种工作手段一旦全面铺开,将给维护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再加一道保险。”刘运琦说。
摘自《中国建设报》2008.04.16 记者 张际达
王宪宗:把握到位不越位原则
作为第一批的规划督察员、第二批的规划督察组长,南宁、桂林督察组组长王宪宗两年来感触最多的便是“到位不越位”原则给工作带来的益处。“老百姓讲得好??‘站的近,走不通’,‘当事者迷,旁观者清’,督察员在工作中保持一个特殊的独立监督地位,可以给被监督城市提出更多的问题,也更有利于相互交换意见。”王宪宗表示。
在此前举行的规划督察工作总结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的负责人曾表示,规划督察员原来大多是各级规划管理部门的领导,具有很强的专业背景,并多次参加规划评审,对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拥有一定的话语权。但是,如今的督察员面临着“一次身份的转换”,从“领跑者”变为“裁判员”,将工作的重心转移为监督城乡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不要过多地介入具体规划科学性论证,或以专家身份对具体建设项目选择、局部设计艺术性的高低发表意见。这是规划督察制度的要求,也是对新任规划督察员的一次考验。
在南宁市及桂林市的例行规划局业务会、规委会会议上,都能看到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身影。王宪宗说:“我们的职责是‘只摇头不点头’,即仅指出地方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方式,对于具体方案的定夺我们不发表意见。”目前,督察员的出席在这两地已经形成了固定的制度。同时,区别于以往给规划局发出意见书的督察形式,督察组目前正在尝试将问题以信件的方式直接反映给当地分管副市长。通过这种比较柔和的“参谋意见”形式,目前已经使不少问题得到迅速解决,而分管副市长、建规委和督察员协调一致的工作步调,在当地群众中也引起了良好的反响。
由于桂林市去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在广西排位不高,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了招商引资、加快工业发展、提高财政收入的工作思路。对此,王宪宗认为:“工业发展受城市规模、城市性质、城市布局等综合条件的影响,这就需要督察组进一步加强同当地政府的沟通,把握‘到位不越位’的原则,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规划助力。”
刘运琦:规划督察重在事前事中
作为石家庄、太原规划督察组组长,刘运琦拥有将近两年的规划督察工作经验。在他看来,规划督察是一种有别于现行土地和环保督察方式的的新督察制度,不是办案,不是查案,而是要防患于未然。
在近两年的督察工作中,刘运琦总认为在具体的规划督察工作中,督察员在处理手头工作的同时,还应该将各地集中表现出的共性问题整理后集中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比如开发区的规划管理问题、城中村改造问题、强势群体的违法问题等,督察员在规划一线发现该类问题后以报告形式送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利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了解地方动向,为制定政策提供第一手的参考资料。
刘运琦认为,规划督察员看得到资料,有专业知识支撑,不是办案和查案,而是要防患于未然。他说,通过实践,我们总体感觉规划督察具有专家监督、实时监督、层级监督的三大优势,建立了一种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层级监督机制,是对现有规划监督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创新,可以弥补以往行政监督的缺位。城乡规划督察的创新之处便是在于事前和事中监督。在我国进入新的一轮行政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协调又互相制约,为规划督察的探索提供了良好的行政理论基础及社会环境。
据刘运琦介绍,为了更好地发挥规划督察的“事前事中监督”特色,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就加强规划督察主动性的问题丰富了工作手段,即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对被督察城市的规划落实情况施行动态监测。目前该工作在郑州及石家庄已经进入试点阶段。“过去的督察方式是从报纸上、会议中、巡查中发现问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动态监测技术的落实,已经给规划督察工作带来了积极的影响。通过对卫星图片和规划图所进行的对比工作,督察员可以更加主动及时地了解地方建设的变化。这种工作手段一旦全面铺开,将给维护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再加一道保险。”刘运琦说。
摘自《中国建设报》2008.04.16 记者 张际达
编辑: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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