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花评选:梅花派、牡丹派针锋相对(图)
2008-07-03 21:21:44 作者:陈永杰 来源:北京科技报 浏览次数:
“各国宪法都只对国旗、国徽作了规定,没有哪一个国家将国花列入宪法,国花的评选也应当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陈俊愉说。“但是,每次包括专家、媒体在内的讨论总是看起来搞的热热闹闹,但是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每次都没有下文。”
1994年,中国林学会曾经拿出一个国花评选的标准,国花的评选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分布要广泛,二是外观要漂亮,三要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四要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
但是,这个标准刚一出台就马上有学者提出质疑:“分布要广泛”的要求就不妥,看似合理然而却太主观,因为大家喜欢的未必就是分布最广泛的物种,大熊猫分布并不广泛,但它却是人人喜爱的国宝。
同样的理由,“外观漂亮”也不宜作为硬性规定,因为“漂亮”与否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中国地域广,人口构成复杂,各民族传统存在很大差异,这样的要求尤其显得意义不大。而让某一种花卉具有一定涵义,只是文学语言,不足为据。何况,传统文化的内涵博大精深,如讲“中庸之道”的儒学是一种文化,而反中庸的法学也是文化的一种,靠几种花鸟鱼虫怎能代表得了?
在各种争论声中,对于如何选择国花逐渐分成四种主张。一部分人主张单一国花,其中又分为拥梅花和拥牡丹两派。而以陈俊愉为代表的一部分人则提出了“一国两花”的构想,即由梅花、牡丹同任国花。另外,还有人主张“一国四花”,即以牡丹、荷花、菊花、梅花分司春夏秋冬四季。还有人主张“一国五花”,以“一主四辅”五种花同为国花???牡丹为主国花,兰(春)、荷(夏)、菊(秋)、梅(冬)为“中国四季名花”。
编辑:Aggie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