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防灾避险绿地建设讨论会在四川召开
2008年7月2日至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陈蓁蓁等一行七人赴四川地震灾区都江堰市、德阳市、绵阳市、成都市,对城市园林绿地对“5?12”地震防灾减灾工作、完善城镇防灾避险绿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城镇绿地防灾减灾作用进行调研,并慰问战斗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第一线的建设系统干部职工。
7月4日下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组织召开的《关于加强城镇防灾避险绿地建设意见》研讨会在四川省建设厅八楼会议室举行。参加会议的有:建设部城建司陈蓁蓁副司长、园林处赵庆国调研员、建设部专家组成员王磐岩等以及四川省建设厅杨光副厅长、邱建总规划师、风景园林处郑贵林处长、肖睛副处长,出席会议的还有重庆市园林局代表和四川省专家罗言云、林农以及成都市、都江堰市、绵阳市、德阳市城市园林局等有关领导。会议听取了灾区城市代表关于城市园林绿地在“5?12”汶川地震申充分发挥城镇绿地防灾减灾作用的情况汇报,参会的领导和专家针对城市绿地在自然灾害中的减灾避险作用和《关于加强城镇防灾避险绿地建设的意见》进行了充分的研讨,会议议定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加强城镇防灾避险绿地建设的意见》对灾后绿地重建、绿地防灾避险具有指导性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将防灾避险绿地建设等内容纳入国家灾后重建规划。
三、城市绿地的防灾避险功能规划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申充分体现。在城市规划中,可结合城市防灾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进行落实,满足城市居民的安全避险。
四、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园防灾避险的服务设施、设备,增强防灾避险的作用。
五、强化小型公园绿地建设,按服务半径合理布置小区公园和街头绿地。
六、注重城市绿地建设的安全性问题。在目前情况下,部分城市绿地经常建在地质条件较差、交通不便捷,不利建筑布置的区域,这种绿地在防灾避险中不但不具备防灾避险功能,还容易产生新的次生灾害。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应具有安全的地质条件,方便的交通关系,合理的设施配套等。
七、突出政府的主体作用,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
编辑: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