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努力建设宜居城市

2008-11-17 19:08:21    作者:朱小丹     来源:《求是》2008.22     浏览次数:
  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广州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广州要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市化发展路子,全面提升“宜居”在城市化综合评价中的核心价值权重,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建设、更加注重满足人的全面需求,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为广州的进一步发展明确了方向和路径。

  以“生态优先、宜居为重”的总要求统领城市规划建设。宜居城市必然是规划科学、建设有序的城市。要着眼于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城市规划建设理念,确立“生态优先、宜居为重”的总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逐步完善宜居城市形态。要实现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紧密衔接。按照“生态优先、城乡一体、组团发展、节约用地、适度规模”的原则,深化城市战略规划研究,优化“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在加快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同时,着力抓好这“三个规划”的衔接,增强“三个规划”协调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功能。尤其要精心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划定重点开发、优化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和产业布局,强化生态资源保护。着力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注重引导各类城市资源按功能合理有序配置,不断提高各类功能片区尤其是中央商务、教育、文化、商业、服务等片区的集约程度和配套服务水平,提升城市集聚高端要素的能力。高标准建设好道路交通和城市公用设施,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现代化、系统化、信息化水平。

  以实施“花园城市”建设行动纲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宜居城市必然是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城市。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子孙后代福祉的大事来抓,以“花园城市”建设总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各方面工作,编制和实施《广州“花园城市”建设行动纲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实施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建设新举措,完善有关制度和政策,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不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强水环境和大气污染治理,促进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实施“青山绿地、碧水蓝天”工程,推动城市生态建设从“绿化”向“美化”和“艺术化”提升。以迎接2010年亚运会为契机,大力推进城市环境重点景观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老城区危房和“城中村”改造以及岭南传统建筑保护和修缮,巩固和扩大“创建卫生城市”成果,实现城市环境面貌的整体优化。

  以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宜居城市必然是城乡一体、协调互动的城市。要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着力推进土地流转、户籍管理、公共财政、社会保障和行政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统筹城乡发展政策体系和城乡共建共享机制,建立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和完善贯通城乡的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城乡道路体系,扩大市域一小时道路交通圈覆盖范围。统筹农村水利与城市水务发展,促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实行公共财政向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倾斜,不断促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有新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有新突破、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有新拓展,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协调发展。发挥中心镇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逐步把中心镇建设成为现代化卫星城。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

编辑: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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