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复查验收
12月9日至10日,省建设厅考核验收组对三明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复查。三明市副市长林俊德出席复查汇报会。
会上,林俊德向考核验收组全面汇报了三明市巩固和发展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情况。林俊德说,三明市于1999年10月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2003年12月通过了国家园林城市的第一次复查。近年来三明市按照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加强组织领导,通过立足生态,创建山区城市园林绿化特色;不断加快绿地建设,提高绿视效果,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努力强化精品意识,构筑园艺特色,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坚持依法治绿,强化规范管理,促进城市绿化步入法制化轨道;关注群众热点,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积极开展节约型园林活动,创建节约型园林。至2007年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1010公顷,城市园林绿地面积达899公顷,公共绿地面积达224公顷,各项指标较以往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考核验收组在实地察看了明珠花园小区、水榭坊小区、列西污水处理厂等新建园林绿化项目,听取了工作汇报后认为,三明市始终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坚持“规划科学化、建设最优化、机制市场化、管理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园林绿化工作水平,巩固和提升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考核验收组同意三明市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复查,并希望三明市以这次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园林小区建设,充分利用周边山林,积极开展节约型园林活动,以争创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家园。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就如何提高园林技术,提高生物多样性水平,加强河滨绿地建设与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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