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制定城市容貌标准

2009-01-07 16:42:49    作者:赖伟行,李婧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
广州拟制定城市容貌标准

    有了城市容貌标准,用这种方式来晾晒衣物或许是违规行为。  梁嘉建摄

  习惯了在临街阳台上堆放杂物的市民今后要注意了,因为这可能是一种不符合广州“城市容貌标准”的行为。“城市什么样将有标准管”,“市容不但包括路面,更包括立面”……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市容环卫局了解到,该局正开始着手研究制定全市城区的城市容貌标准,市内新建、改建建筑物的阳台和窗户的护栏、防盗网、空调设备托架等设施都应按照标准设置,已建成但不符合的则将逐步改造。

  市环卫局:

  省外省内不少城市已实施容貌标准

  国家已有城市容貌标准,一些大城市已出台细化标准

  避免项目建成后返工,可减少矛盾

  定标准原因

  “城市容貌不仅包括地面的保洁,也包括立面的造型美观和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广州市市容环卫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我国已有一个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城市容貌标准,各大城市如天津、上海和一些二线城市也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颁布实施了自己的城市容貌标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另外,省内的佛山、汕头等地也在近年相继出台了同类标准。

  据悉,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出台城市容貌标准后,现行的为1999年版本,而去年10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新的城市容貌标准,今年5月1日实施。广州也将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制定自己的城市容貌标准。

  有了标准,广州的建设项目在规划阶段也要看符不符合容貌标准。广州市市容环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广州自身的城市容貌标准,可以使得有关部门在城市建设项目动工之前提前介入,也让市民心中有数,避免在项目建成后因不符合城市容貌而返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

  市市容环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容貌标准的制定需要和规划、市政、城管等多个部门协商沟通,更需要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所以要真正出台和实施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市民发问:

  城市容貌定标准,会不会千篇一律?

  太具体会不会影响生活?

  会不会又要拆防盗网、雨棚?

  有碍观瞻物业管政府也管?

  市民疑问多

  针对广州可能出台城市容貌标准的话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家不约而同地都表示了一定程度的不解。

  “现在已经不是计划经济时代,不是什么都要整齐划一的。”市民布女士说,自己在广州土生土长了50多年,一路见证着广州的变迁,近几年城市的道路保洁、城市的绿化水平确实比过去有了很大提高,整个城市看上去更干净整洁了,如果再制定一个城市容貌标准,就怕标准的范围太宽太具体,会影响到市民的日常生活习惯和居家出行;如果标准的范围太虚太空洞,又只是聊胜于无。布女士说,像城市的美关键在和谐,而不是机械的统一。

  “如果出台了这个标准以后,认为我家的防盗网和雨棚影响城市容貌,是不是也要拆掉呢?”家住荔湾区某小区住宅5楼的市民陈小姐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如果拆了防盗网家里被爆窃了该是谁的责任?雨棚拆了下雨天淹了阳台怎么办?她认为,现在《物权法》已经颁布实施,有关部门在制定标准时应该考虑到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免劳民扰民。

  这个标准究竟有多大的强制性以及如何执行,是家住越秀区的谭先生很关心的问题。他说,对于居民小区内可能有碍市容的行为和现象,大可通过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解决,而且随着市民素质的提高,这种情况也会逐步消除,所以城市容貌标准不必连居民的住宅也包揽进去。

  标准设想:

  临街阳台不得吊挂杂物

  一般而言,城市容貌标准都会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一切建筑物,应讲究建筑艺术,注意美观,其造型、装饰等应与环境协调。现有的建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

  标准还会规定,市民不得擅自在阳台、平台、外走廊搭建挂台、雨棚等;临街阳台上不得吊挂杂物,堆放物品不得超过护栏高度;外挑阳台不得擅自封闭。而具有代表性风格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应保持原有风貌特色,不得任意改动和拆除,并设置专门标志;沿街破残的建筑物应及时整修,符合街景要求;危险房屋和构筑物,也要及时拆除或整修。

  据介绍,除了路面和建筑要受到城市容貌标准的约束外,各种机动车辆也会纳入标准控制的范围,除了要求城市车辆要保持车身完好、车容整洁、标志齐全醒目,车体严重破损变形、车容明显不洁以及排气装置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还不得在市区内行驶。

  城市容貌标准小知识

  据介绍,城市的道路、建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地、环境卫生、广告设置、各种标志、贸易市场、居住小区、城市水域、公共场所等的有关城市容貌,均属于城市容貌标准的管辖范围。

  管哪些?怎么管?

  新建改建:应讲究建筑艺术,注意美观,其造型、装饰等应与环境协调

  残破建筑:沿街的及时整修,符合街景要求

  住宅阳台:临街阳台上不得吊挂杂物,外挑阳台不得擅自封闭

  机动车辆:车体严重破损变形、车容明显不洁不得在市区行驶

  城市绿化:人行道旁的树木应排列整齐,不能缺株断线;要枝叶繁茂,不得有死树枯枝

  户外广告:位置设置应适当,布置形式应与街景协调,防止对居民造成光污染

  公共设施:不得乱画、乱写、乱刻以及乱挂广告

  过时标语:应及时清除、洗刷干净

  公共场所:不得有黄色、低级的广告和招贴

  商店名称:文字用语准确,无错别字

编辑:Aggie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