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武安市委武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字[2009]12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武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目标任务。
2009年2月19日
武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中等城市总要求,本着"功能求完善,绿化扩总量,建筑铸精品,城市创特色"的工作思路,以构建"经济高效、生态良好、生活便捷、社会和谐"的人居环境为目标,扩大城区绿化总量,提高城市绿化档次,明确重点,全员发动,齐抓共管,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动员全市力量,迅速掀起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新高潮,进一步加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力度,努力打造宜居的生态园林城市。使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三项指标达到43.25%、37.4%和10.5平方米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5%,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6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好于三类;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60%;燃气普及率达到100%;万人拥有公交车达10辆(标台)以上,公交出行比率不低于15%;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100%;人均拥有城市道路面积要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达到19.6平方米;供水普及率达到100%,饮用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6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4.1座。力争2009年年内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并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科学规划体系
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尽快修编《武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完成报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同时,组织编制《武安市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武安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常用植物要以乡土物种为主,物种数量不低于150种。通过规划手段,指导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合理布局。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下,以高起点、高标准和有特色为原则,加快实施城市绿化。确保城市绿地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
(二)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
1、突出特色,提升绿化品位。突出丘陵-水系-城市三位一体的特点,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相互交融,形成人与自然和谐、文化气息浓郁、舒展开敞、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城市绿化建设中,要特别注重园林绿化精品工程的建设,充分利用本地特有资源,遵循植物造景为主、以树为主、乔灌草结合,平面立体结合的多样化绿化理念,使绿化植物群落层次错落,城市绿量显著提升。在绿化建设过程中,把园林小品、城市雕塑等重要内容,与武安历史文化相融合,赋予绿地建设人文特色内容,使城市绿化品位逐步升级,进一步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2、继续开展 "绿化先进单位、园林式单位"评比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绿化先进单位、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结合我省"三年大变样"活动,大规模实施绿化改造,重点抓好拆墙透绿、见缝插绿、退硬还绿,使"园林小区"达到60%以上。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小区总用地面积30%以上,且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的旧居住区的绿化面积不少于小区总用地面积的25%。
3、全面推进道路绿化改造升级。扩大道路绿化面积,提升道路绿化景观。新建、改建道路绿地率达到25%以上。加快四环路绿化改造工程,高标准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施工。同时,改造现有街头绿地,增加景观设施,并完成街头绿地命名工作。建立完善鲜花上街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街道绿化花卉景观质量。
4、巩固和完善生产绿地建设。加强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抓紧做好新品种的引种驯化工作,丰富园林植物品种。突出"适地适树"原则,在使用乡土树种绿化的基础上,尽快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确定市树、市花,扩大市树、市花的栽植数量。大力发展绿化苗圃和绿化基地,提高苗木自给率,实现我市各项绿化美化工作所用苗木自给率达90%以上,全市生产绿地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2009年将盘龙岗建成千亩苗木基地。
5、推广立体绿化。积极开展垂直绿化,推广成规模的墙体披绿、屋顶绿化,并加强养护管理,形成良好的景观效果。
6、加强城市居民义务植树工作。提高城市居民对义务植树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全民义务植树的形式,以"植树节"为依托,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全方位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努力建成一批"青年林"、"巾帼林"、"少先队林"等,扩大环城森林公园规模,继续采用"租、种、养、管"一体化方式,扩大城区绿化规模,实行专业种植、专业管理的办法,使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2.4%,尽责率在90%以上。发动社会认建、认养绿地、以责任制形式安排绿化任务、门前绿化单位承包等形式,推进社会绿化进程。
(三)加强城市景观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1、保护历史文化资源。遵从"重在保护、合理开发"的方针,挖掘我市历史文化底蕴,落实保护的具体措施。尽可能保留原有历史文化古迹的遗留历史信息,保存完整历史脉络和风貌。同时,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设施,使之成为城市新的亮点。
2、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出台《武安市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进一步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明确责任分工,严禁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积极采用先进科技成果,做好古树名木的复壮、病虫害防治,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发挥古树名木的良好景观特征。
3、全面加强园林绿化管理。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绿化管理法律、法规、条例、规章,配套出台《武安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城市绿化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抓好落实,确保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城市绿线界定工作。二是要继续实施 "绿色图章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城市绿化的全程跟踪监察,确保建设项目绿化指标全面落实。三是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任意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四是充实加强园林绿化管理队伍,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要求,充实、加强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和技术管理人员,使园林绿化管理队伍能适应当前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和创建工作的要求。
4、依托科技提升园林绿化水平。针对目前我市园林绿化管理人员不足、技术水平不高、市民爱绿意识不强等方面问题,调整现有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增加充实专业绿化管理人员,同时与市外园林绿化科研机构建立协作关系,积极培训和引进人才,使园林绿化管理队伍素质尽快适应当前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要求。同时,积极开展城市园林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引进应用和园林造园造景方面的研究,提高选种育苗、栽培管护的科技含量。大力推广城市绿化的科学成果,加强城市绿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学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城市绿化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加强环境生态建设
具体实施四项工程。一是实施"蓝天工程"。以控制工业污染和机动车污染等为重点,大幅度降低大气环境污染。二是实施"碧水工程"。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全面整治改造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建设?湖水利风景区,对玉带河和旧城护城河进行彻底整治,运用疏浚清淤、污水截留、建沿河风光带等综合手段,以绿化作为景观主体,将雨水排除功能、休闲游憩功能和改善生态环境功能结合起来,根据地形条件,宜点则点、宜条则条、宜块则块进行绿化,用步行园路将点、条、块串联起来,适当布置花架、亭廊、园椅等设施,突出景观主题,创造蓝天、碧水、绿树的自然美景。三是实施"森林公园"工程。加快东山森林公园、西苑森林公园、北岭森林公园等城市森林公园绿化建设。通过城市外围大型绿地的建设,营造城乡一体化的优良环境,形成城市独特的自然、文化风貌。四是实施"绿色屏障"工程。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落实维护管理措施,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提高环境效益。
(五)巩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成果
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燃气普及率、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数、人均拥有道路面积、用水普及率等指标。一是要继续加强城市管道燃气建设,迅速提高市区管道燃气普及率。二是继续抓好公共交通城市道路及停车场、停靠站牌的建设。三是抓好城市照明工程。四是突出抓好污水管网的改造与建设,形成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相适应的污水集纳体系。五是提高环卫作业整体水平。同时,进一步提高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水平。六是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自备水源井和地下水无序开采问题,实现城市供水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七是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建设。
三、责任分工
(一)市建设局
1、牵头组织,综合协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2、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任务目标的落实。
3、会同政府法制办起草《武安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武安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实施方案》、《武安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4、依法做好建设项目绿化审批、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绿化法律、法规的行为。
5、继续组织"园林式单位""园林式住宅区""园林式街道"的创建活动,抓好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大住宅小区拆违建绿、拆墙透绿、破硬还绿及立体绿化力度,增加绿化面积,园林式住宅小区达60%以上。新建区单位(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旧改区单位(小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全市绿化达标单位要达到60%以上。做好全市单位(小区)绿化普查工作。
6、结合三年大变样活动,组织开展拆墙透绿、破硬还绿、立体绿化等绿化建设,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积极开展绿地认建、认养活动。
7、组织编制《武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武安市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武安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
8、编制《城市"绿线"控制性规划》、认真实施"绿色图章"审批制度,确保新建、扩建、改造项目绿地率达到有关规定标准。
9、搞好城市主干道和重点部位的控制性详规和设计工作。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100%和85%以上,市区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面积的25%;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结合三年大变样,使绿化改造升级,形成独特的景观大道。
10、组织实施主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游园、苗木基地等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水平;加快四环路绿化改造建设步伐,完成道路沿线33公里的绿化建设和30余处大中型节点公共绿地建设,绿化总面积约3100亩;继续做好东山森林公园基础绿化、园路和配套服务设施的完善工作;重点完成玉带河风景林地建设、向阳桥附近的河道整治和绿化。
11、在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基础上,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加快集中供热、供水、供气、管网改扩建工程和公交车辆、场站更新改造步伐,提高污水处理率、燃气普及率、用水普及率、水质综合合格率和万人拥有公交运营车辆比例,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
12、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加强园林绿化和科研队伍建设。
13、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绿化执法管理,清理非法占路经营,店外经营,马路经营,取缔流动摊位,改造城市容貌环境。
14、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和监控,有效遏制建筑垃圾围城乱倒现象。
15、抓好无公害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按规划进行场区绿化建设,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以上。
16、制定户外广告管理制度,治理街头、户外小广告,抓好城市容貌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17、牵头组织、综合协调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
18、按照统一规划实施亮化工程建设。
19、抓好城市新建建筑的节能建设,确保新建建筑按国家标准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材料所占比例达60%以上。
20、加强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的沟通联系。
(二)市林业局
1、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落实"一人一树"目标,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达92.4%以上,尽责率达90%以上。
2、制定《武安市大环境绿化规划》,加快城乡大环境绿化建设,营造城乡一体化的优良生态环境。
3、搞好盘龙岗绿化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将盘龙岗建成千亩苗木基地。
(三)市环保局
1、加强城市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整治,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2、抓好城市重点污染源的治理。
3、组织城市周边污染企业建设防护绿地,确保卫生防护林带建设达标。
(四)市交通局
1、对所有连接环城路的国道、省道按照公路绿化标准对两侧绿化进行补植完善。
2、抓好地方铁路城区段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工作。
3、切实加强邯武公路309国道武安段的绿化建设和整治工作。
4、强化公路绿化长效管理,保持绿化景观效果。
(五)市水利局
1、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南?河、北?河、玉带河综合治理,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注重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形成城市独特风景带(区)。加快对河道水体的治理力度。
2、按规划加快?湖风景区建设。
3、加强城区水源地环境建设,确保饮用水质严格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级以上。
(六)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林业局做好绿化建设土地储备和其他绿化建设用地手续的办理。
(七)文保所
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和建档工作,制定武安市文物保护实施细则。
(八)市教育局
抓好各中、小学校绿化建设和拆墙透绿等工作,各重点院校全部达到"园林式单位"标准。
(九)旅游局
加强武安市重点景区建设管理。
(十)高新技术管委会
1、加快高新工业园区和崇义铸造园区绿化建设,新建项目要按省级"园林式单位"标准搞好绿化,绿地率达35%以上。
2、加强辖区新建项目防护绿地建设。
3、新建道路要按"园林景观路"标准进行绿化,确保道路绿化达标。
(十一)武安镇、午汲镇、康二城镇、土山乡、北安庄乡
1、加强属地绿地建设及绿地改造。
2、加强属地道路防护林带及企业卫生防护林带建设。
3、加强单位及自建住宅小区的绿化建设,确保园林式单位(小区)达60%以上
(十二)建成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武单位)
全市所有有独立庭院或自建住宅小区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改,利用春季绿化大好时机,大力开展拆墙透绿、破硬还绿。新建区单位(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旧改区单位(小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并把单位绿化详细情况报市建设局创建办。
四、实施步骤
计划分六步实施:
(一)发动申报阶段(2009年2月--4月),中心任务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申请报告并抄报河北省建设厅。迅速建立创建机构,理顺创建思路,确定创建职责,广泛宣传发动。
1、由市政府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申请,争取省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初验。
2、成立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及相应组织机构。
3、研究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起草"创建"报告。
4、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布置任务,落实责任。
5、各责任单位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6、整理编印《武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资料汇编》、画册。市电视台要积极做好声像资料搜集整理工作,提前为制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题汇报片做好准备。如期完成《武安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
7、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全面创建阶段(2009年2月--6月),中心任务是:全面实施创建方案,组织实施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全市园林化水平,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查漏补缺,完善达标。
1、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全面抓好各项园林绿化工作落实。一是扩大庭院绿量,提升绿化品位;二是积极创建高标准绿化小区;三是加强街道及重点部位绿化,同时改造现有街头绿地,增加景观设施,使之成为绿化精品,并完成街头绿地命名工作;四是加强城中村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2、各责任单位对照各自承担任务进行自查自纠,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3、适时开展"创建"工作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交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典型。
5、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做好迎检综合汇报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及声像资料等。
(三)省级初验阶段(2009年5月--6月),中心任务是:邀请省建设厅有关领导、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组织检查评定,并积极协助省建设厅检查组全面做好各项检查验收工作。
(四)整改提高阶段(2009年7月--9月),中心任务是:按照建设厅指导意见进行进一步整改,确保国家验收前全面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五)国家总验阶段(2009年10月),中心任务是:巩固成果,全面达标,迎接检查验收。
1、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工作要求,完成相应的报告,迎接检查验收。
2、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检查组全面做好各种检查验收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工作指挥部,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各有关单位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组织,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全面实行目标责任制。具体工作任务将列入年度考核,直接与单位和个人评先挂钩,并作为单位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内容。市创建办要开展月评、季评活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兑现奖惩。年底,市委、市政府将拿出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对于绿化不达标的部门和单位,将依据省、邯郸市《绿化管理条例》收取绿地闲置费和绿化异地补偿费,由市创建办组织绿化施工,消除绿化盲区。
(三)广辟渠道,加大投入。坚持多方筹资,共同创建。对城市大环境的绿化工程进行专项投资,保证重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各项建设工程占用城市绿地所收取的绿化补偿费、异地绿化建设费、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等全部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四)强化督导,协调联动。各级各单位既要分工负责、强化责任,又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创建办要加大对责任单位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五)广泛动员,深入宣传。"创建"工作是全市上下的共同目标和责任,需要全党动员、全民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规政策,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附:相关单位需提供文字资料
编辑:roy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