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情况说明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和市政府对城市规划修编的要求,商丘市于2004年编制出台《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逐年实施安排,2008年根据新修编的《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对《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进行修编和完善,并将城市防灾避险、节约型园林理念纳入规划使其更为充实、完善,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作用,并于2009年4月通过国家级园林专家组的评审,同时已通过市政府批准实施,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
《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使城市绿地布局合理,绿地类型齐全,形成市、郊联网,达到绿地系统框架结构,为商丘市建设生态城市奠定基础,使之成为有特色的园林城市。充分营造和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古城商韵、碧荫八溪、翠掬广厦、阡陌绕城"的绿地景观格局,实现生态化、园林化、人文化的整合与统一,把商丘市建设成为一个景观优美、生态健全、水城相依的生态园林城市。
《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8-2020)》以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为基础,以沿主要发展轴线为依托,以众多道路、河流沿线绿化及农田林网为基础,以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为核心,形成"一核、一带、五片、七点、蓝脉绿网"的空间结构;建成有特色的市域绿色空间体系。
《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8-2020)》由公园绿地体系、生产绿地体系,防护林地体系、附属绿地体系等组成。规划到 2010 年商丘市绿地率将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将达到8.6平方米,到2020年绿地率将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尽管《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8-2020)》于2009年4月刚刚通过评审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但是商丘市在城市绿化建设中,能够按照《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中的园林绿地专项规划,高标准、高起点搞好规划,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认真执行建设部1993年11月4日颁布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84 号)和公园、道路、居住区等有关设计规范,先后完成了以下绿化规划和建设工作:
1、完成了民馨公园的绿化规划与建设工作;
2、完成了宋城公园的绿化规划与建设工作;
3、完成了梅园与翠竹园的绿化规划工作,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
目前,建成区共有公园绿地62个,公园绿地总面积492公顷。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初步形成了均匀分布的绿地系统。
为保护绿化成果,商丘市严格执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对现状绿地明确划定控制线加以保护,对规划绿地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进行控制,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做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在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时要求各类工程项目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新建道路主干道绿化面积占道路总面积的 2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不低于总面积的 30%,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尽可能创造条件扩大绿地面积,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实行跟踪管理,绿化用地达不到规划的不予验收。由于政府重视,措施得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完全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编辑:Agg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