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省每个县城都要建成一个综合性公园
记者5月6日从山西省建设厅获悉,到2010年,我省每个县城都要建成一个综合性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将达到10平方米以上。其中,城市中心区和老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人均达到6平方米以上。
5月4日,省建设厅、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园建设的意见指出,在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公园时,要委托具有园林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搞好城市公园设计。城市综合性公园的设计方案,要组织专家论证后,再进行施工图设计,确保公园设计做到:一要弘扬我国传统园林艺术,讲究文化内涵,注重公园品位,体现地方特色,营造“一园一品”的特色景观。二要合理利用自然条件,尽量采用和保留原有植物,尊重和改善当地原生态环境,营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园林艺术。三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营造节约型园林的要求,严禁各种夸张奢华型公园和铺张浪费的绿化,及不必要的反季节种植。四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结合本地气候特点,制定切合当地实际、适合自身条件的公园设计方案和树种配置方案。五要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慎重选择景观树种与外来树种,合理配置当地树种与乡土树种,突出当地特色,严格控制大面积种植养护成本高、生态效果差的冷季型草坪,务求生态实效,建好城市公园。
据悉,在此次公园建设中,要认真搞好公园规划,不断提高公园建设水平,加强养护管理,着力强化安全服务。我省各级建设部门将通过严格的招投标形式,对不通过招标投标发包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对不具备相应绿化资质等级的绿化施工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我省从明年开始,将在全省开展“星级公园”考核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