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关于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的请示
武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的请示
武政呈[2009]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近年来,河北省武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精神,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围绕构建 "经济高效、生态良好、生活便捷、社会和谐"的人居环境,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突出特色、讲求实效"的原则,组织动员全市力量,大力开展以植树造林、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片林绿地、城市道路、居住小区、单位庭院、城市外环路防护林带建设为重点的园林绿化建设,通过规划建绿、河岸增绿、庭院添绿、拆墙透绿、垂直补绿,建超千亩森林,使城市容貌和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观。2004年被评为"河北省园林城市",2007年被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制定并实施了《武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把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作为打造城市品牌,增加城市竞争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点来抓,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市总体规划和绿化实际情况,编制了《武安市绿地系统规划》,出台了《武安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逐年加大园林绿化财政投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形成了全民植绿的浓厚氛围,初步形成了以大环境绿化为基础,点、线、面相衔接的绿地系统,并构建了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城区与郊区有机结合的城乡一体化绿化系统。
目前,我市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分别达到43.25%、37.4%和10.5平方米,涌现出一大批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和园林绿化样板街,连续六次荣获河北省城市容貌综合整治"燕赵杯"金奖,连续三届荣获"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经过认真自查,认为我市已经初步具备申报国家园林城市条件,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适时组织对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行验收。
妥否,请批示
武安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六日
编辑:roy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