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丰县提前完成“一大四小”造林任务

2009-06-19 18:33:28    作者:聂永清 谭志刚 罗喜娟     来源:井冈山报     浏览次数: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去年以来,永丰县通过示范带动、政策驱动、投资拉动、机制促动等有效措施,在全县掀起造林绿化高潮,完成植树造林16.41万亩,其中山上造林11.84万亩、山下造林4.57万亩,分别占省市计划的311.6%、230.6%,提前两年完成“一大四小”造林任务。

  永丰县是我国南方重点林业县,省、市下达该县2008~2010年3年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总任务16.13万亩。为确保任务提前完成,该县建立县、乡、村三级造林绿化示范点,以示范点带动全县的造林绿化工作,全县建立造林绿化示范点300多个,面积2万多亩。同时,每个示范点都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具体抓好作业设计、整地、挖穴、管养等造林各个环节,确保示范点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该县出台了“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到”和“免费规划设计、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免费提供造林苗木”,以及“放宽林木采伐、林业贷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在优惠政策的驱动下,该县民营企业、社会能人、返乡农民工等多种造林主体纷纷投身“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上溪乡上溪村青年农民黄春明去年底从广东返乡后,当地乡村干部向他宣传了造林绿化的优惠政策。黄春明把自己4万元积蓄拿出来,承包村里180亩荒山造林。据了解,去年以来,该县涌现出造林大户210户,造林7万多亩。

  为解决资金瓶颈,永丰县采取财政投入、部门整合、吸引外资、企业投资、群众自筹及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造林绿化中的放大效应,县财政拿出2094.65万元资金用于购买种苗,免费提供给林农造林,此举产生了良好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去冬今春,在财政资金的撬动下,各乡镇、村和林业、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纷纷增加投入,全县共筹措“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资金6442.65万元,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

  该县还把创新经营机制作为快速高效推进“一大四小”工程的重要举措。把林改的理念引入工程建设中,注意管住“政府闲不住的手”,多用“市场看不见的手”,通过承包、拍卖、租赁等形式,积极流转造林用地,落实经营主体。对难以落实经营主体的,则通过巾帼林、民兵林、共青林、党员林、干部林等形式落实好经营责任,坚决“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极大地激发了各方面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农民、城市居民、个体业主和民营企业家等纷纷采取独资、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等方式投入林业开发。目前,全县已落实经营主体880个,完成造林面积8万多亩。

  (来源:井冈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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