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老建筑遭遇保护与拆除两难问题

2009-07-28 18:48:54         来源:大众网     浏览次数:

  根据规定,这些建筑要拆迁必须经过市政府批准 拆迁部门说,他们之前并没有接到文物部门的保护申请。

  “普利街片区正在拆迁,一些登记保护的老建筑有的已被拆除,剩余的也面临被拆的命运。”日前,家住共青团路附近的刘先生致电反映。据了解,这个片区内有14处老建筑被市中区文化部门列为登记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可是纵然有这个护身符,它们恐怕也难以逃脱被拆的命运。

  老字号“鸿祥永”

  老字号旧址众多,如今居民都忙着搬家

  济南在清末开埠后,普利街是老城通往商埠的黄金通道,众多老字号曾在此演绎商业传奇,当年的很多商号旧址被列为登记保护对象。

  在现场看到,租用这些老建筑做生意的店铺有的已搬空,有的则正在准备搬家。普利街90号,是建于民国初年的章丘人在济南开办的“鸿祥永”布店旧址,临街七开间二层楼房,院内东厢楼门额上镶嵌“鸿祥永”石匾,字迹遒劲有力。日前进去查看,里面已经空无一人。

  普利街56号是典型的前店后坊式建筑,临街为一座三开间二层小楼,青砖墙体,古朴精致。这里是建于1919年的中药名店??赞育堂西记。住在此院的80岁的刘大爷说,他就要搬出去了,至于这座建筑何时拆,他也不清楚,但他很怀念在这里居住的日子。

  由赞育堂往东走,映入眼帘的普利街58-1号、普利街58号、普利街58号旁门、普利街50号均为列入登记文物名单的老建筑,它们或者就是临街商用楼,或者是民居建筑,建筑样式及风格可圈可点。

  郝家巷4号

  这个民居院落已被拆除 精美虎座门不见踪影

  普利街片区是由共青团路、普利街、顺河高架路围成的一片三角地带,内含冉家巷、郝家巷、西券门巷、西凤凰街四条形成于明清时期的老街巷。

  21日上午,在普利街片区看到,这里的拆迁采取搬走一户拆一户的方式,多处搬空的民居院落已被拆除。这里面就包括被列入登记文物保护单位的郝家巷4号。该民居院落内外院之间原有一个精致的虎座门,里外走马板为精致的暗八仙木雕,这在普利街片区已是孤例,在济南现存民居建筑中也不多见。因此,经常有人慕名前来拍照。

  在现场看到,郝家巷4号院门楼已不见踪影,院内建筑或拆除或去顶。附近一位居民表示,郝家巷4号已经被拆了很长时间了。那个门楼被拆前,有很多人前来收购雕花构件,据说其中一块“暗八仙”雕花木板被人以500元买走。

  义兴公

  这里曾是百年棉布棉纱老店 如今院内已是人去楼空

  西券门巷有一座临街十开间的二层红砖楼,这座气势恢弘的西式建筑设有两个大门,门牌号分别为西券门巷12号和14号。

  “这就是百年老店‘义兴公’旧址。‘义兴公’在清末民初以经营棉布棉纱闻名一时。解放后,这里就变成药材站、医药站等单位的用房,机关单位撤出后才变成了居民用房。”附近居民佟先生介绍说,自今年4月这里发布拆迁布告后,楼上的居民基本都搬走了,这座楼估计不久就会被拆掉。

  除义兴公外,西券门巷4号、5号、17号也是一组列入登记保护的建筑,昔日为一整座宅院。西券门巷4号大门上的雕砖古朴大气,5号院内西屋厦下的雀替、云头雕刻精细。“这里要拆迁,我们要搬了。”一位老大娘说。

  淑德里

  这里曾是柴家公馆 现在院子里的人搬得差不多了

  与西券门巷比邻的西凤凰街同样有几处登记保护老建筑面临拆迁。西凤凰街72号原为柴家公馆,临街有个漂亮的拱券门,上刻“淑德里”三个字。附近居民刘先生表示,这个院子里的人已经搬得差不多了,他听说整个淑德里都要拆。

  西凤凰街40号现存前后两进大院,前院正屋石头起基,顶覆红瓦,长约20米,宽十多米,在体量上要比一般民居正房大出一倍。这座建筑原为日本特务机构??凤凰公馆,见证了日军侵占济南时的滔天罪恶。如今,40号院内门户紧闭,大门旁的南屋已拆除。

  文化部门:希望能够保留 具体怎么操作不清楚

  普利街片区登记保护的老建筑会不会被全部拆除?就此问题采访了市中区文化局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个要拆迁的片区内没有县(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只有一些登记保护的老建筑,作为文物主管部门,他们当然希望有价值的老建筑都能保留下来,但由于拆迁施工的需要,再加上一些登记保护的老建筑已经破落不堪,可能要被拆除掉。

  “我听说规划中要保留一些老建筑,或者拆除后重建,这是市里的工程,具体怎么操作我们确实不太清楚。”这位负责人说,拆迁后,这个三角地带可能要建一个绿化广场。

  拆迁部门:没有接到保护申请 这些老建筑要全拆

  21日,采访了负责普利街片区拆迁的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该中心棚改办孙先生说,按照拆迁规划,普利街片区的所有房屋都要进行拆除。当询问对于那些登记保护的老建筑会不会保留时,他回答说,他们没有接到文物部门的保护申请,也不知道哪些建筑属于登记保护的建筑,因此要按照正常拆迁程序进行。

  保护或拆除,两难的问题

  文物保护与旧城改造之间的矛盾在国内很多城市普遍存在。济南是国务院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城区内原有大量富含历史意义或建筑价值的老建筑。近年来,伴随着市区内棚改进度的加快,市民们能普遍感受到这种矛盾的存在。

  故此,围绕许多老建筑的拆迁,社会各界议论纷纷。主张拆除者认为,这些老建筑破破烂烂,有碍城市的整体改造和现代化形象;主张保护者则提出,这些老建筑是济南历史文脉中的细胞,没有它们,济南就失去了记忆。在意见碰撞之中,丁宝桢故居、辛铸九故居、中国电影院等被拆除,同样是在意见碰撞之中,纬六路老洋楼、宏济堂西号被平移保护,大明湖边的数座老宅院被原址保护。

  旧城改造将继续,保护与拆除之间的博弈也将持续。与其说世人关心的是结果,毋宁说是效果。如何合法、合理地规划和改造我们这个城市,使她在现代化的同时又不失文化底蕴,需要更多人花更多的时间去思考。

  相关文物保护规定

  2007年11月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第十七条:“对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编辑:roy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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