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桐柏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促进县城可持续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宜居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的原则,依据县城环境条件与功能,充分利用"山、水、林、城"等自然资源,完善城区规划设计,加强城区景观保护,加大城区绿化建设力度,强化以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举全县之力把桐柏建设成"山水园林城市",确保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功。
二、主要任务
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园林绿化工作现状,提出今年县城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及市政等建设管理任务。
(一)园林绿化
1、公共绿地建设: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要达到9m2以上,服务半径达到500米,要求有两座3公顷以上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较高的公园。应完成的工作:⑴按照达标公园要求完成三和园、中心公园、临淮公园、滨河公园的改造工作。⑵新建4处绿地:在乐神路与新国道、佛教学院入口处建一游园;在南环路西入口处建一游园;在桐明路与北环路西交叉处建一游园;在桐明路与北环路东交叉处建一游园。
2、道路绿化:县城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应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干道绿地率应达到25%以上,县城应巩固现有的绿化成果,消除缺株、断带现象,对干道绿化进行改造,提高绿地率,达到指标要求。应完成的工作:⑴完善滨淮路、桐银路、盘古大道绿化设施;⑵加快高速引线的道路硬化及土方回填,组织好绿化设计和施工;⑶抓紧桐明路的规划设计和施工;⑷在南环路两侧各建17.5m宽的防护林。
3、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⑴在原绿化合格单位的基础上增加6个,新增加4个花园式单位,单位庭院绿地率要达到30%以上。⑵完成恒信花园、聚河花园、银兴花园、农行家属院、盘古花园等小区配套绿化建设工作,绿地率达到30%以上。确保"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分别达60%以上。
4、做好近城山体及环城生态林地绿化,主要沿西环路、世纪大道、南环路等路边山体。按照要求抓好防护绿地建设,确保县城生态环境良好,山体、水系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和保护,形成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
5、做好河道绿化,以红柳、皮柳等树种沿河造绿,突出地方特色。
6、强化园林绿化管理。深入贯彻《城市绿化条例》,加大园林绿化执法工作力度。认真执行《绿地养护规范》,提高绿化管护水平。做好苗木施肥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7、抓好义务植树。扎实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确保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积极开展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二)、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着重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城区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社区结合部、集贸市场等环境进行整治。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路段分包"责任制,强化夜市摊点和临街门店的管理,抓好餐饮业等整治工作,严禁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及沿街叫卖、随设流动摊点等行为,消灭垃圾死角,健全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机制,搞好城区环景整治和街景改造,车辆停站点及公交汽车停站点等实施规范化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着力推进城区亮化工程。
加强城市路灯的日常管理,对城区路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对城区街道功率不达标、照明效果不好的路灯设施全面整改,确保道路亮灯率达98%以上,其中要确保大同街、文化路、世纪大道、淮安街、盘古路、桐明路、滨淮路、西环路、英雄路等主干道及淮河两岸亮灯率达100%,继续抓好县城单位及公共场所重点装饰亮化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加强亮化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开启亮化设施。
(四)、加强城区景观保护。
按照"注重保护,合理开发"的方针,保护利用当地优越的自然地形、地貌,充分挖掘当地历史文化底蕴,采取得力措施,严格保护我县历史文化。重点抓好城区内文物古迹的保护,进一步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各种破坏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的行为,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改善城区生态环境。
加大对城区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治理力度,抓好生产性、生活性、医院性污水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65%以上,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六)、完善城区基础设施。
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争创国家园林县城的重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和承载能力。在城区重点建设一批停车点以及公交车停站点;增加一批城市公厕,确保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以上;抓好淮安街、大同路、淮源大道东等改造工程,进一步抓好城区人行街道及小巷的铺装与硬化工程,完善城区供排水系统工程建设。
(七)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1、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及评审工作;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两座达标公园的设计(三合园、中心公园);3、委托有关部门完成县城绿地卫星遥感;4、做好申报所需的文字材料及音像资料制作
三、工作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县成立"桐柏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挥部",由县主要领导主抓,"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建局。负责对全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协调及宏观决策、督促检查和宣传报道等工作。确保今年做好申报准备工作,明年验收成功。
2、严格"绿线"制度。规划中要明确绿化用地范围,严格实行"绿线"制度,确保绿地按规划建设,坚决维护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绿化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继续贯彻实施"绿色图章"制度,严格审批和验收各项城市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建设,确保配套绿地达到标准;对确实不具备达标条件的,实行绿化易地补偿制度,由县政府统一收取易地绿化费用于绿化建设。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市民的创建热情,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成为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4、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国家园林县城的创建工作任务,按照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进行分解,实行相关单位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服从大局,听从指挥,全力配合,集中精力、物力、财力确保创建任务全面完成。
5、加强督查,巩固成果。县委、政府两办和县创建办要对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利用简报、专题片和现有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对创建工作中表现好的及时予以表扬,对工作较差、行动迟缓的及时予以批评和曝光,并进行责任追究。通过"表先促后",激发各单位的创建热情,使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重要任务是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充分搞好宣传发动,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2、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城区绿化,亮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十大工程。抓好创建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制作专题片,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初检,并做好迎接专家组的检查验收的筹备工作。
3、巩固完善。主要工作是根据验收意见反馈内容,做好整改补课工作,建章立制,确保通过考检验收。
4、迎接验收。主要工作是对创建工作积极的单位进行表彰,总结经验,提高我县的创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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