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实施方案

2009-09-21 18:53:42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县城绿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树立城市良好形象,确保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县城总体规划,绿化专业规划和国家、省、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基本要求与评选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指导,以争创省级园林城市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目标,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县城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与管理,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加大投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完善配套,形成点线面结合,绿心、绿地、绿网交织的绿地系统,扩大绿量,提高品位,努力把我县建成青山凝碧、绿水环绕、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园林城市。

  二、创建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园林城市标准和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力争2006年底夺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07年底跨入省级园林城市行列。具体目标是:

  1、新增城市绿化覆盖面积20公顷,绿化覆盖率由目前的35.76%上升到36.5%;

  2、新增园林绿地13.5公顷,绿地率由目前的35.35%上升到 35.85%;

  3、新增城市公共绿地7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目前的8.8平方米上升到9.8平方米。

  三、主要任务

  (一)委托有资质的规划单位编制"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

  在规划编制中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布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老城区以完善提高为重点,对新城区要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提高品位,增强整体景观效果。

  (二)道路绿化(3.5公顷)

  抓好城区道路绿化,构建城市绿化网络,对各主次干道逐个排查,能绿化的全部绿化。

  1、大同路:英雄广场以南增设益民设施、园林小品,城关派出所以北结合临淮公园建设,完善提高绿化档次,把大同路建成景观道路。8月底以前完成。

  2、淮源大道:结合道路改造进行树穴绿化美化,设置坐凳、小品,建成景观大道。9月底以前完成。

  3、文化路:对道路及房前空地进行全面绿化,不留死角,一步到位,9月底以前完成。

  4、世纪大道:国税局以东段栽植两排胸径8cm以上的行道树,其他已植树和绿化的区段进行补植,12月中旬栽植完成。

  5、桐银路:结合一高中前滨河绿地建设,完成绿化硬化。12月底以前完成。

  6、桐明路:继续补植行道树。11月底以前完成。

  7、淮安路、淮河路:设置花坛,硬化改造。12月底以前完成。

  8、312国道城区段(南环路):道路两侧各栽植4排行道树,从道沿向外依次用女贞、合欢、枫香、杨树等高大乔木,树下空地种植低矮灌木、花草,11月底前栽植完成。

  9、滨河路:结合滨河公园完善,补植行道树。12月底以前完成。

  通过年底前的有效工作,实现城区内主次干道无黄土裸露,绿化普及率达到95%,城区主次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在原有两条达标路(淮河路、文化路)的基础上,再创两条省级达标路(世纪大道、淮源大道)。

  (三)公共绿地建设(7公顷)

  1、对滨河公园、春秋园、茗香园等已建成公园进行适当改造,调整种植结构,增加花卉品种及植物造型,通过精雕细刻、美化、亮化,进一步完善配套。10月底以前完成。

  2、继续完善叶家花园绿化,种植多种时令花卉,提升绿化品位。8月底以前完成。

  3、临淮公园8月底以前完成主次道路铺设,9月底以前完成休闲区、沿河景观路护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草坪铺植、花卉种植,河滩地植树。(2.5公顷)

  4、淮河源广场8月底以前完成硬化等基础建设,10月底以前完成花草、灌木种植,11月底以前完成乔木种植。(0.3公顷)

  5、启动市政广场及中央大道绿化工程。(2公顷)

  6、做好串湖公园选址及前期规划工作。

  7、英雄广场:11月底以前要在现有基础上完成周边山体绿化,尤其英雄广场入口处要重新高档次绿化。

  8、完成站前广场一期绿化工程。(0.2公顷)

  9、抓好以淮河、龙潭河为主体的河道绿化工程。淮河城区段绿化要按照"突出特色,提高品位,以人为本,推出精品"的思路,创新设计,做足水文章,充分考虑水、路、桥、岛、堤、树、灯的和谐一致,合理对淮河两岸进行综合整治,增设供人休闲、娱乐的设施。龙潭河要突出原始风味,通过清淤、置石种树、植草等方式,使其特色更加鲜明,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改善环境、美化城市中的作用。12月底以前完成。(2公顷)

  10、县城各出入口以绿化为主,辅以反映桐柏历史人文和现状的雕塑小品,充分展现桐柏地域文化和个性特征。11月底以前要对四个出入口进行完善提高。

  11、在中心城区新建一批供市民游玩的小游园、小广场,形成中心城区的新亮点,如月牙湖广场。

  12、全面修复污水管网、通讯、电力等工程施工中被破坏的园林绿地。

  (四)庭院、居住区及街巷绿化(1公顷)

  单位庭院、居住区和街巷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省级园林城市验收之前,要全面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等立体绿化美化活动,建成一批庭院绿化达标单位、花园式单位。凡与主次干道相邻的单位,都要拆墙透绿透景,绿地率不低于35%。因地制宜,对小街小巷能植树的植树,宜栽花的栽花,可种草的种草,见缝插绿,增加绿量,提高景观效果。凡在县城建成区内的社区居委会一律建成绿化达标庭院,每间办公室内要有2~3盆鲜花。在今后的县城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中,新建或改建庭院及居住区,绿化面积要达到总用地面积的35%。今年要创建花园式单位10个(县委机关、二高中、粮食局、电业局、一高中分校、银矿家属区、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工商局),庭院绿化达标单位14个(综合高中、城关派出所、防疫站、卫生局、治安拘留所、公路局中心道班、一高中、体育中心、农行、中医院、长信局、淮安公司、恒信花园、检察院),达标街巷3条(安居工程小区、南岗小区、银凤小区)。12月底以前完成。

  (五)生产绿地建设(2公顷)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在城区周围增建2公顷的固定苗圃基地,增加绿化苗木的品种和储量,提高苗木自给率。今年绿化苗木自给率要达到80%。

  (六)、近城防护林地建设(6.5公顷)

  1、铁路防护林:宁西铁路沿线种植防护林,9月底以前完成规划,12月底以前植树。(3公顷)

  2、近城山体绿化:对县城周围荒山地段进行大面积绿化,使其与原有林区连接,营造新的绿林景观;对山体因开挖形成的断壁要在平坦处利用乔木、灌木、竹子等植被进行立体绿化,陡峭处要利用藤本植物恢复植被。12月底以前完成英雄广场、世纪大道、桐明路及312国道两侧山体绿化。(3.5公顷)

  (七)风景区建设

  依据自然资源优势,加强对风景区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建设,特别是要加快桐柏山淮源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做到景区与城区同规划、同发展。按照"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搞好淮源景区总体规划,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改革经营管理体制,积极进行开发建设,增强景区自我发展能力,使省级园林城市建设日臻完善丰富。

  (八)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每年初由县政府委托有关部门,把全民义务植树任务下达到乡镇、县直部门。各乡镇各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种植,在县城区内不能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由县城园林绿化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区绿化义务植树活动的决定》(桐发[2002]37号)和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开展城区绿化代植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桐办[2002]102号)文件规定的收缴范围、收缴标准,足额征收绿化代植费。

  (九)、加强养护管理,巩固绿化成果

  城市绿化必须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在扩大绿量,提高品位的同时,切实加强绿化成果的保护和管理。要制定操作性强的绿化管理办法和规定,完善城市绿化法规体系,把绿化管理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上,一方面要增加机械设备数量,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要大胆进行管理体制创新,如实行社会参与的承包制、分片包干责任制、竞聘制等。对毁绿、占绿、破坏园林设施、干扰绿化建设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从快处理。各绿化责任单位和承建单位要建立养护责任制,精心施工,科学养护,加强管理和后期服务,提高苗木成活率和存活率,保护好绿化成果。

  四、职责分工

  1、城建局、园林处完成城区内除南环路以外所有道路及公园、游园、广场、绿地等的绿化建设,同时,负责城区内古树名木的建档立册及保护工作。

  2、城关镇负责本辖区内临淮公园东入口、纪念碑山体及教师进修学校北侧等绿化用地供应,同时负责街巷绿化,临淮公园和叶家花园内坟墓拆迁工作。

  3、城郊乡负责本辖区内绿化用地的供应,完成近城山体绿化。同时负责临淮公园、叶家花园内坟墓拆迁工作。

  4、公路局负责完成312国道城区段(南环路)绿化。

  5、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宁西铁路城区段防护林隔离带绿化建设。

  6、景区管委会负责景区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与建设。

  7、各单位承担各自机关庭院绿化。

  8、社区居委会绿化达标任务由文明办牵头,城关、城郊两乡镇负责落实。

  9、文明办牵头,县直单位完成各自承包街道的"门前三包"任务。

  五、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功在当今,惠及子孙的民心工程,是美化城市,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有效手段,对树立城市良好的对外形象,促进我县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抓创建就是抓发展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组织、协调和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检查督促创建工作进展。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创建任务,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各乡镇、各单位都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有关创建工作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县干群参与创建活动的意识。新闻宣传部门要把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列入重要宣传内容,对绿化工作实施追踪报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团县委、妇联、教育部门要组织妇女、儿童、青少年开展以"爱我家园、绿化桐柏"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真正形成人人关心绿化、人人参与绿化、人人争当绿化模范的浓厚氛围。

  3、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园林绿化水准。

  园林绿化部门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研究班子,制订科学的绿化方案;规划设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超前的意识和艺术的手法高质量、高水平做好公园、游园、道路的绿化规划;绿化施工部门要科学施工,精雕细琢,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每项绿化工程都是精品工程,所栽苗木的成活率均在85%以上。

  4、广筹创建资金,确保绿化任务圆满完成。

  城市绿化美化既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要继续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的方针,广泛动员、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桐各单位和全县人民自觉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千方百计筹措绿化资金。要采取出让冠名权、限期经营权等经营城市、盘活资产的办法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城区游园景点建设。同时,要加强绿化资金使用和监督,合理调度,使有限的城市绿化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附: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忠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光才  县委副书记
    贾宗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发清  县政府办主任
    白立民  县委办副主任
    张录军  县直工委书记
    邹华斌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宏义  县政法委副书记
    赵东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凡林  县城建局局长
    安可飞  县计委主任
    罗同业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魏诸清  县林业局局长
    舒国庆  县经贸委副主任
    付廷富  县公路局局长
    王 冠  县淮源风景区常务副主任
    李云飞  县水利局局长
    魏晶平  城郊乡党委书记
    王长岭  城关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建局,刘凡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道均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创先活动  省级园林城市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方案   通知 
抄 送: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存档               
中共桐柏县委办公室                     2005年7月6日印发         
(共印180份)  

编辑:xu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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