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侧记
溢美家园绿色台州
台州位于浙江沿海中部,上海经济区南翼,是长三角经济圈16个城市之一,陆地面积9411平方公里,海域面积8万多平方公里,总人口584.7万人(市区面积1536平方公里,市区人口163.9万人,其中建成区面积114.66平方公里,城区人口95.25万人)。1994年8月,台州撤地设市,市政府驻地从临海迁建至椒江,为组合式环绿心滨海城市。下辖椒江、黄岩、路桥3个区,临海、温岭两个县级市,玉环、天台、仙居、三门4个县。在浙江城市总体规划中,台州被确定为省域大城市。台州是5000多年前新石器时代下汤文化的发祥地,秦始皇时设回浦乡,唐高祖武德五年起始称台州,因境内天台山而得名,至今已有1380多年历史。
台州自然风光雄奇秀丽、人文景观源远流长;名山古刹时掩时映,碧海蓝天云卷云舒,自有一派江南“海上仙子国”的明媚秀色。
近年来,台州市围绕“建设大城市”的战略目标,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充分利用山、河、江、湖、城等自然资源,强化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努力建设具有山水特色、生态型的国家园林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1.2%,绿化覆盖率42.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7平方米,各项指标达到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05年被授予“浙江省园林城市”,并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荣誉称号。
注重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2003年初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台州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制定了《台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近年来,台州市加大了对园林绿化的投入,保证绿化补偿费专项使用,2006年~2008年共投入建设及养护资金8.5亿元,园林绿化养护经费由政府财政足额保障并逐年增加。
结合实际颁布了《台州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台州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管理的通知》等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2004年又进一步加强了绿地率监管,调整管理机制,实行批前与批后管理相分离,有效地防止了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等违法事件的发生。
成立了园林绿化管理局,确保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到位。并先后成立了台州市景观园林科学研究院、台州市沿海盐碱地绿化研究所、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加强了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建设。
着重做好乡土树种的引种、驯化、繁殖等科研研究,并全面推广种植,以及对生物多样性、园林绿化病虫害综合防治等科研课题的研究落实。不断探索城市盐碱地园林绿化、沿海防风林带建设经验,为台州城市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和城市绿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
构建绿地系统保护景观风貌
台州城市具有“三城依绿心,绿环连三城,山水城相融”的自然格局,城市总体布局充分利用山、河、江、湖、城等自然资源,建设沿山文化带、沿路森林带、沿江景观带。保护和开发相结合,既丰富了城市景观元素,又恢复和保护了原来的自然风貌。《台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构建“环绿心组合城市、山水型生态城市”为总目标,自1997年首次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来,经过2004年第二轮修编,进一步确立了中心城市绿地结构。2005年经市政府批准纳入《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并按照绿线管理制度规定绿线,向社会公布,严格实施。经过不懈努力,台州市形成了以东海、绿心、山体和椒江、金清水网作为绿化背景,由绿心伸出的绿脉根据自然条件分别和山体及河流结合,通过“一心六脉”的结构将自然景观引入城市内部,水系绿化为纽带,点、线、面结合,绿量充分、植物多样、功能健全的城市绿地系统。
编制和实施了《台州市城市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市区常用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物种数量达300多种。
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和环境的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及其环境保护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十里长街、椒江老街、黄岩孔园、戚继光庙、方山双塔等历史文物的修缮,为台州城市增添了更多的历史文化内涵,提升了城市品位。
对市区遗存的167株古树名木建档立卡、设牌竖碑、落实专人养护责任制,颁布实施《台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目前城市古树名木生长状况良好。
绿化随城市延伸节约与发展并进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7年来,台州市委、市政府顺时应势,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通过规划建绿、拆违扩绿、拆房补绿、见缝插绿、整治添绿并举,普遍绿化、重点绿化结合,平面绿化、立体绿化整体推进等措施。以“五沿”(沿路、沿河、沿山、沿江、沿廊)为阵地,以“显山露水”为宗旨,全面推进增绿工程,保持全市各项园林绿化指标逐年增长。与此同时,实施千里绿色通道建设工程、“绿心”景观改造工程、绿色环保生态林建设工程、沿河沿路绿化森林带建设工程和沿江沿海防护林带建设工程,城市森林生态体系不断健全;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和“绿色示范乡、镇、村”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近3年来,城区新增园林绿地756公顷,其中公园绿地221公顷,各项指标逐年稳步增长。各城区间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符合要求。城市道路绿化符合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为99%,达标率86%,主干道绿化面积为道路总面积的27.3%,形成中心大道、二环南路、大环线、九峰路等众多林荫景观大道。以香樟、桂花等为代表的乡土树种在城市道路绿化中得到广泛应用,尽显地方风情。
居住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新建居住区绿地率达到35%,社区游园设施完善;旧居住区通过“绿化、亮化、硬化、美化”改造,绿地率达到了25%。各居住区养护资金、措施落实,设施完好。已建成枫南、建设、云顶佳苑等绿树掩映、环境优美的园林式居住小区74个,占总数的69%。
单位绿化普遍得到重视。已涌现出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电信公司、台州一中等322家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单位占80.7%。主干道沿街单位95%以上实施了拆墙透绿。
生产绿地快速发展。拥有各类苗木基地287公顷,占城区面积2.5%。苗木自给率达到85%以上。
合力建绿已成为台州市上下的共识。市领导坚持带头作表率,严格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建立了城市义务植树基地,义务植树尽责率88%,植树成活率92%,保存率89%,认养、认管、共建面积达40万平方米,并涌现出一批“共青林”、“小记者林”、“巾帼林”、“同心林”等特色林地。
在全方位开展绿化建设的同时,台州市坚持科学增绿、生态增绿、经济增绿的原则,大力发展节约型园林绿化,以节地、节能、节财为重点,勤俭节约办绿化。深入开展“315乔木进城”等活动。积极推广屋顶、棚架、墙面等垂直立体绿化,成效显著。
以水绿共融造园以文园同韵亮相
在城市园林建设中,台州市始终坚持历史文化、人文资源、生态环境与园林建设的有机结合,坚持以绿为主的植物造景形式,以乔木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绿化结构方式,努力营造“水绿共融、文园同韵”的开放式城市公园绿地空间体系。
台州市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富有地方特色,城市中心区公园绿地已达到400米服务半径,其他区域按照500米服务半径进行建设,体现以人为本的城市绿化理念。城区已拥有各类公园43个,与城市街头绿地、社区小游园等绿地共同构成功能完善的公园绿地系统。突出园林植物景观特色,符合《公园设计规范》。
永宁公园作为台州市第一个湿地形式公园,注重台州园林建设与自然生态的有机结合,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并与香港湿地公园同获第21届世界城市滨水杰出设计“最高荣誉奖”。
九峰公园是一个集古树名木、奇花异草于一体的绿色宝库,被列入《中国名胜词典》。园内建有园中园之称的“报春园”,是全国规模大、品种丰富的梅桩盆景园。
市民广场由文化广场、水景公园两部分组成,总用地面积22.84公顷,是自然景观与人工景观、历史景观与现代景观相对比,“山色、水色、天色”为一体的生态公园。
台州市先后建成白云山公园、枫山公园、大桥公园、葭芷泾文化长廊、岩屿幽径等公园绿地。公园绿化面积占公园陆地总面积的71.8%,城市广场绿地率达64.4%以上。台州市还率先在全国尝试制订了公共艺术的百分比计划,即每个建设项目落实投资额的1%的资金,作为文化设施的建设。台州市在公共艺术实践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得到了中宣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浙江省领导的肯定,并引起国内外艺术界的广泛关注。
优化生态环境完善市政设施
台州市坚持生态优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2007年组织编列《台州市2007~2012年生态市建设十大工程百大项目》,突出以城市景观建设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生态安全建设工程、生态文化建设工程为重点,以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城市绿楔、绿色通道、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和“绿色示范乡、镇、村”建设。近年来,全市建成城市生态防护林绿地近2000公顷,绿色通道1877公里,生态公益林106.6万亩,省市级绿化示范村32个,并已申报鉴洋湖湿地公园的认证。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2008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25%,污水处理率达70.15%,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320天,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水体沿岸生态、景观效益明显,绿化效果显著,城市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台州市注重江、河、湖、海的自然资源保护,按照沿江景观带的要求,建设水体沿岸绿化,水底全部采用软土河床、驳岸科学合理,兼具景观与自然保护,形成了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台州市围绕“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的主题,以实现“十一五”节能50%为目标,实施“六个一”节能示范工程,深化建筑节能成效等四大举措,推进建筑生态节能工作。积极开展节能公园、节能道路、节能建筑的评选活动,使全市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层出不穷。
近年来,随着台州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一大批与中心城市相配套的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大力推进路网建设,使城市基本形成了15分钟交通圈,城区内主次干道126条,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3.27平方米。台州市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建成一大批城市公交站亭,购置车辆,完善线路。至2008年底,全市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1.28标台,出行比率达22.3%。
至2008年底,台州市供水能力达80万吨/日,用水普及率97.85%以上,管网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7.73%,其他城市环卫设施逐年提升。大力实施城市景观照明工程,营造了亮丽、精美、有序的城市夜景风貌。
近几年来,台州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重要职责和建设和谐台州的重要措施,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全面启动了住房保障各项工作。截至2008年底,台州市区新建廉租住房4500平方米以上,落实廉租住房补贴41万多元;新建或已开工经济适用住房面积达76821平方米;建设各类农民工公寓和人才公寓建设61612平方米;完成旧住宅小区和“城中村”整治,累计面积达23.3万平方米。
山水园林台州,绿色生态台州,和谐幸福台州,是台州人民永远的追求。
编辑:songgaof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