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纪实

2009-11-04 23:29:54         来源:     浏览次数:

聂耳音乐广场

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出水 (记者 潘泉 摄)

  玉溪地处滇中腹地,距省会昆明85公里,是连接东盟的重要门户和交通枢纽。全市总面积1.537万平方公里,辖一区八县,人口213万。玉溪历史悠久,是人民音乐家聂耳的故乡;自然资源丰富,以盛产优质烟而享有“云烟之烟”美誉;各族儿女能歌善舞,素称“花灯之乡”。

  2005年3月,玉溪市委、市政府提出分阶段创建云南省和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后,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大绿化投资,加快旧城绿化建设,巩固新城绿化,全市绿地面积逐年增加,绿化格局不断完善。2006年我市在完成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的基础上,积极投入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不失时机地完善了《玉溪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狠抓城市园林绿化、城市景观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得到了全社会广泛的支持和参与,目前,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三级的达标天数达到100%,城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了35.5%和40.2%,公共绿地面积达204.4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公共绿地14.6平方米,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97%,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的4.2%,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城市道路亮灯率99%以上,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玉溪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的生态立市、烟草兴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战略,坚持“三优一特”经济发展思路不动摇。市委、市政府坚持不懈地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以“三湖一海”保护治理为重点,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以中心城区生态城市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三湖”生态城市群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紧紧围绕把中心城区建成最适宜居住的生态城市目标,按照“两山两河、南北分工”的生态城市发展框架,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实施了玉溪大河防洪水系综合整治、聂耳文化广场、出水口生态公园、红塔山、钱瓜山生态公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展了绿色玉溪植树行动,制定并加快实施中心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通过努力,生态城市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品位得到提升,2006年荣获了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008年大营街荣获国家园林城镇称号,华宁、元江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完成并已批准实施3年以上,形成较为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3年,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

  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建立创园工作机制

  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玉溪市委、市政府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创园领导小组,由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成立了相应的职能机构,形成了统一部署、多方合作、上下联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机制,落实主要领导负全责、主管领导具体抓、主办人员抓落实的责任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解、跟踪绿化效果,并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大力开展创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活动,充分挖掘人力、物力资源,绿化周边,美化环境,强化市政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浓厚的创建氛围和全民参与的强大合力。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和认建认养等绿化活动,每年都专题研究城市绿化工作,全力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较好地保证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为了加强玉溪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于2008年在玉溪市建设局园林绿化科的基础上成立了玉溪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使得园林绿化管理职能更为专业明确,更为细致全面,为创园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红塔山生态公园

  明确定位健全制度   规划优先落实资金

  以建成极富“三乡”文化特色、极具民族文化特征、形成水城玉溪生态格局的国家园林城市为出发点,按照“生态立市”及“和谐城市”的原则,以发展绿色事业为主线,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与景观特色,丰富文化历史底蕴的完整城市”为目标,在原有《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玉溪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又重新编制了《玉溪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批准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使玉溪的绿地系统较好的与“三乡”文化特色相结合,形成了流淌着音乐的韵律、彰显名人民族历史文化,突出优势产业特点的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同时出台和实施了《玉溪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玉溪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和规定,不断加大绿化建设资金投入。

  为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2007年7月1日,玉溪市出台实施了城市建设“绿色图章”制度,明确规定,城建项目所在的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时,必须有项目附属工程的绿化方案,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严格审验,对绿地指标进行把关。拟建项目的绿地率指标,符合绿化规定要求的,加盖“绿色图章”,方可再到其他部门进行审批,确保了新建、改建项目的绿地面积符合要求。“绿色图章”的实施为生态城市提供政策支持和管理保障。制度实施近3年以来,共完成了绿色图章审批88项,13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加盖了“绿色图章”,有效地保彰了城市绿化。不符合国家绿化标准而被要求重新规划。仅2009年1至5月就完成绿色图章审批35项目,绿化竣工验收6项。

  为了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把玉溪建设成为最适宜人居住的生态园林城市,从2008年10月12日起,相关部门开始在中心城区及周边面山地区开展“绿色玉溪”植树行动一期工程,以期使城市绿化量及绿化覆盖率在短期内大大提高,绿化面貌明显改善,形成绿树成林、成阴、成带、成墙、成景的绿化景观。一期工程在中心城区龙马路、棋阳路、福寿街、东风北路、高仓路口及腾霄路隔离带、太极路等部分路段的分车带和人行道绿化带上栽种包括大榕树、小叶榕、滇朴、金桂、红果树、黄连木、清香树等20多个品种的乔木,共计1571株。

  2006年至2008年,玉溪市绿化建设分别完成投资4.5亿元、5亿元和5.6亿元,三年共计投入15亿元。2006年至2008年,园林绿化维护资金投入分别为2902万元、2907万元、3018万元,三年共投入维护资金8827万元,保障了城市园林绿化的稳定发展。

聂耳公园 (记者 潘泉 摄)

  突出特色打造精品   培育优美的城市大环境

  从绿地面积为零,中心城区仅有780棵行道树到如今满城春色,玉溪的城市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玉溪市精心组织绿化规划设计与绿化施工建设,按照统筹规划与布局、发挥自然条件优势、培育优美的玉溪城市大环境,结合文明景区创建和综合整治,充分利用城市面山资源、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森林。在城区内,为突出以绿色生态和“三乡”文化为主要特色的园林城市特色,玉溪市先后建成了出水口生态公园、聂耳文化广场、红塔山生态公园等高水平的广场绿地和公园,稳步推进老城改造,城市品质得到了整体提升,城区环境明显改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率逐年增加,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三级的达标天数达到100%。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绿化工程建设。按照“开放性绿地建设上水平,公园建设成精品”的规划,大力提倡绿化建设的丰富性和独特性,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因地造景,做到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乔、灌、花、草"相结合,在建成区实施“点、线、面”工程??“点”是做精街头景点和小花园;“线”是形成绿色街道;“面”是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建设大型公园和实施城市面山绿化。同时,加强对城区绿化的管理,对现有乔木、灌木、草坪等进行施肥、喷药和整形,保证绿化景观效果;在城区主要路口、广场、公园摆放盛花器和鲜花,形成了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构建了以“道路绿化为框架,广场绿地、公园绿地为点缀,小区庭院绿化为补充,点线面相结合”的园林绿化格局和乔、灌、草协调搭配的立体绿化群落景观。

  2004年来实施了中心城区防洪水系综合整治、出水口生态公园、红塔山生态公园、钱瓜山生态公园、绿色玉溪植树一期等重点工程,大大提升了城市绿化覆盖率。

  目前,城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了35.5%和40.2%,公共绿地面积达204.4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公共绿地14.6平方米,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97%,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的4.2%。

  ??亮化工程建设。2007年出台了《玉溪市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完成了城市照明工程规划,至2008年底,建成区路灯6104盏。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城市道路亮灯率99%以上,在有效节约控制能源的前提下,安排灯光照明时间更加规范合理化。

  ??环境卫生整治工程。严格执行《玉溪市城市管理办法(试行)》,以绿化、美化、亮化、特色化为目标,集中规范占道市场、治理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大型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严格执行《玉溪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对占用道路摊点进行清理,对不合规范的广告牌进行规范或取缔。

  在做好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的同时,加大市容卫生监管力度,对乱泼乱倒垃圾、施工车辆污染街道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人行道和小食店前的卫生检查,严格按“五无六净”的卫生标准进行检查落实;积极协调配合社区搞好小街小巷和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对主要广场、公园进行环境整治,清理道路两旁的杂草、石块和城郊结合部卫生死角;实行垃圾密闭运输、无遗漏污染,车容车貌整洁。

  ??市政基础建设工程。积极实施“城市带动”战略,把城市建设作为“强市富民、打造小康和谐”的助推器和驱动力,及时对城市发展作了全新的规划,使城区面积扩展到了24.7平方公里,城市人口增长到了14万人。对城区内的大量人行道地砖进行了翻修;完成了老城区排水设施改造,新建了城区排水管。为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平整、畅通,2008年对道路沥青路面进行了修补,人均道路面积达15.72平方米,万人拥有公厕5.43座,万人拥有公交车10.2辆。

  中心城区棋阳路拓宽改造工程10月28日开工。该项工程是中心城区重要的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改造线路全长900米,南起聂耳路,北至龙马路,红线(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宽30米,按次干道二级标准设计,预计今年底完工。棋阳路拓宽改造工程完工后,北片生态文化区和老城区将紧密相连,中心城区面貌将焕然一新,南北交通拥堵将得到明显缓解。

  聂耳桥两端聂耳主题雕塑群基础土建工程于2009年10月16日动工兴建,雕塑群共建有19组雕塑,雕塑群以展示聂耳文化、介绍聂耳生平等为主题。雕塑群建成后,将成为聂耳音乐文化广场又一个景观,同时也将成为我市一个革命历史的教育基地。该工程预计在2010年2月13日(春节)前全部完工对外开放。

  全民参与城市园林建设

  借助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这一平台,在全市各种媒体上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动员人人参与园林城市建设。通过宣传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人人都更加爱护城市园林景观,城市环境更美了,更绿了,更干净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实施义务植树活动,每年免费向市民发放树苗,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面山绿化。

  玉溪市2006?2008年应参加植树人数364.14万人次,实际参加人数337.49万人次,尽责率达92.7%。完成义务植树1220.01万株,其中:成片造林完成1.08万亩、折合162.02万株,零星植树1057.99万株。市、县(区)新建领导样板林和义务植树基地46个,总面积0.79万亩,其中:市级领导办绿化点6个,面积0.07万亩。通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林业的健康发展。

  2006?2008年市直单位应参加植树人数4.48万人次,尽责率达100%。完成义务植树22.40万株,其中:成片造林完成0.07万亩、折合4.85万株,零星植树17.55万株。

  生态文明家庭纪念林由市妇联和市建设局联合举办,于2009年1月16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家庭创建纪念林树木认养的通知》,得到各单位的广泛支持。2月初,由玉溪市规划院具体做了规划分区,确定2009年认养的树木主要在出水口公园、玉江大道沿线,并划分为A-K区,提供5000余棵银杏、柿子、软枣供市民认养。2月9日开始树木认养第一期报名,截止3月5日,认养树木的单位达60多个,5024棵树被认养。

  建管并重制度优先   科研支持规范管理

  围绕推进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养护标准,加强科学研究。

  严格执法,依法护绿。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云南省相关绿化法规以及《玉溪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玉溪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绿色图章制度》;颁布了《古树名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城市园林绿地的依法治理。严格坚持规范管理。采取"绿线"、"红线"同步审查的做法。在新建项目的报建中,规划设计达不到绿化指标的一律不准报建,竣工验收时达不到绿化规划设计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不核发相关证书,真正做到绿化工程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对占用绿地和树木采伐实行严格限制,严格审批,严厉查处随意侵占和改变绿地性质、违法砍伐树木的行为,巩固城市绿化成果。在创建督查中实行条块结合的督查机制,市创建办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例会,协调解决创建中的问题,督促城区、责任单位任务的完成;区政府负责辖区范围所有创建工作的完成。

  创新管理模式。大力推进绿地养护标准化管理,实现养护市场化。第一,以点带面推进改革,开放部分养护管理作业,实行社会化招标管理。第二,完善制度和管理机构,出台了《玉溪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玉溪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玉溪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评标准》,完善了考核组织机构,成立了考核小组,定期检查、考核,建立了病虫害防治周报制度。第三,加强专业技术教育。每年组织一线管理人员参加病虫害防治、植物整形修剪、地被及草坪养护管理培训班,提高技术能力,养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街区联系责任制,将控制面网格化,“无缝”巡查街道,这一措施成功杜绝了管理者“缺位”现象。针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把城管队伍分组,分别负责各片街区。要求每组每周对责任区内的街道逐一检查,对绿化、路灯、广告、交通设施、地板、窨井等项目状况进行细致察看,认真做好记录。每个副科实职以上干部负责一个组,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城市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和单位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的客观需求,推进城市管理由主干道向背街小巷延伸、由公共地域向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延伸、由城区向城郊结合部延伸、由重点时段管理向全天候管理延伸、由市容管理向综合管理延伸,逐步形成两级领导、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格局。共查处各类违章施工、门头装修200多起,拆除各类违章建构筑物、雨阳棚80余户;清理流动摊点3000余人次,取缔城区内以路为市摊点30余个,规范室外经营、探头门店3000余户;拆除各类乱挂布标380余条,清理城市“牛皮癣”4万余份。

  加强绿化科研。借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多方面力量,与西南林学院、云南农业大学、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林科院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推进科研工作开展。围绕强化绿化建设的科学性、植物生长的合理性和苗木生产的计划性,完成了《玉溪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能力分析评估报告》、《水生植物在玉溪生态城市建设中的应用研究》、《玉溪古树名木保护规划》等科研项目,出版和发表了相关著作和论文,为科学建设绿地、筛选出适合玉溪城市特色的植物提供了借鉴。

编辑:songgao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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