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活动
2010-01-04 17:16:37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浏览次数:
到2012年,江西省各设区市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把森林引入城市、把花园建在街边、停车不用发愁、所住建筑都是节能……这样的生活你想不想要?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江西省决定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
江西省计划到2012年,各设区市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50%左右的县级城市(含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有条件的力争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约1/4的设区市和若干县(市)进入省级生态园林城市行列。
其中,在城市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上规定,建成区内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的最低线是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每人12平方米。同时,设区市要有7个面积不小于6公顷的公园,县(市)要有面积不小于3公顷的公园3个。
此外,在资源节约保护评价指标中要求,城区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要达100%。
编辑:jessica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