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荣获“山东省园林城市”称号
2010-01-18 18:07:00 来源:山东新闻网 浏览次数:
1月9日,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德州市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园林城市”荣誉称号。
德州市于2005年提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连续5年实施“绿化年”工程,筹措资金近2亿元,新建长河文化广场、扩建改建了新湖风景区、锦绣川风景区等15个大型公园,对市区25条主次干道、30条背街小巷进行了绿化改造提升。同时,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开展树木认建认养活动,2008年社会各界共认养绿地2万平方米,树木1万余株。2005年来,市区净增乔灌木900多万株,绿地面积180多万平方米,绿化总量超过了前10年的总和,形成了以景区公园绿片、城区道路绿网、城郊生态绿屏为主体的立体式城市绿化体系。
截至2009年底,德州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868公顷、绿地面积1755公顷、公共绿地面积1128公顷,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0.17%和37.7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8.97平方米,城市绿化各项指标均达到了省级园林城市标准,顺利通过了园林城市现场考评验收。
编辑:jus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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