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市正式跻身国家园林城市

2010-03-01 17:49:18    作者:王书栋     来源:大河网     浏览次数:

  记者今天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三门峡市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该市5年多的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骄人成绩。

  2004年以来,该市立足实际,以营造最佳人居环境为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园林绿化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住房保障和城中村改造取得显着进展,特别是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强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集中供气、污水集中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城市环境明显改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排在了全省前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大幅度提高,市区主要水体水质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观,2009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了327天。该市2005年通过省级园林城市验收,2009年10月顺利通过了国家园林城市的实地检查验收。

  附:2009年国家园林城市名单共41个

  重庆市、河北省承德市、河北省武安市、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省潞城市、山西省侯马市、辽宁省铁岭市、辽宁省开原市、江苏省宿迁市、江苏省泰州市、江苏省金坛市、浙江省台州市、浙江省平湖市、浙江省海宁市、安徽省池州市、江西省萍乡市、江西省吉安市、山东省潍坊市、山东省临沂市、山东省泰安市、山东省章丘市、山东省肥城市、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省安阳市、河南省商丘市、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巩义市、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韶关市、广东省梅州市、广东省汕头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四川省遂宁市、云南省昆明市、云南省玉溪市、云南省景洪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编辑:jojo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