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重庆)园博会宣传推广总体方案征集公告

2010-03-25 16:54:55         来源:第八届园博会宣传招展部     浏览次数:

  为承办好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园博会宣传招展部将广泛征集宣传推广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将于2011年9月至2012年4月在重庆举行。本届园博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公园协会、重庆市园林局、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共同承办。 

  第八届园博会以“园林,让城市更加美好”为主题,以“ 促进全国城市园林绿化质量的提升和园艺的发展,推动新材料、新工艺、新理念在园林绿化中的运用,探索并实践市场化办会的新途径,引导社会对未来和谐人居环境的关注和追求”为办会目标,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繁荣文化事业,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指导方针,同时,也将展现巴渝文化的深厚内涵、举办城市重庆的独特魅力和当今园林花卉艺术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地域特色和鲜明的时代色彩。 

  第八届园博会选址为山水兼备、周边环境良好的北部新区核心区龙景湖及其周边区域。园博园展区面积为3300亩,其中水体800亩。该区域位于我市已向国务院申报的“两江新区”核心区,具有三大优势:一是配套设施完善。集科研、产业、生态、人文为一体,是我市规划布局和建设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二是交通非常便利。园博园的交通组织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部分:外部交通由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火车北站、寸滩港、3号轨道交通线和发达的市政道路构筑起一道完整的立体交通网络,而且园博园距机场和火车站都只有15分钟车程。内部交通主要由3级道路流线组成,包括两大主环线、次级步道和水上交通。这些方便、快捷和以人为本的综合交通体系,确保参观市民的便捷性和可达性。三是生态环境良好。区内地貌独特,地形富有变化,山体、溪流和约800亩风景优美的龙景湖水库融汇其中,而且土壤肥沃,满足多种植物生长要求和高水平造园需要。 

  园博园设立六大展区。一是入口主题展示区。主要由主入口广场、生态综合主题馆和彩色植物展示区组成。二是传统园林集锦区。由我国东、西、南、北展区组成,其核心区展示江南园林、北方园林、岭南园林、巴渝园林的精品。三是国际园林展示区。展示国际友好城市园林,展现异国园林风情。四是未来园林展示区。展示园林发展趋势和园林新技术、新材料、新设计。五是三峡生态展示区。展示三峡生态特色及珍稀植物。六是景观生态体验区。融入大地景观及户外运动概念,提供园林景观交流平台,让园林充分贴近市民生活。主要突出五大特色。一是中华园林特色。二是巴渝文化内涵和山水园林特色。三是节约型园林特色。四是群众广泛参与特色。五是引领园林科技发展方向特色。 

  二、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包括:第八届园博会宣传推广总体方案,含园博会各个阶段宣传推广实施计划(包括筹办过程和会展期间的新闻宣传、文艺宣传、户外宣传、网络宣传,吉祥物、宣传口号征集评选等),各类活动具体策划方案,开闭幕式方案,总体经费概算等。 

  三、截止时间 

  方案征集截稿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四、评审说明 

  从各单位提报方案中进行初选,筛选6个方案入围,进一步进行方案细化。评审组对6个细化方案(按总分10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最后确定入选方案。评审组由园博园建设指挥部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 

  评分主要依据:一是创意新颖、大气磅礴、重点突出、操作性强(4分);二是总体计划缜密合理,内容详尽,具有影响力(2分);三是经费安排计划合理,符合组委会办会宗旨要求(2分);四是评审组多数认同(2分)。 

  对入围未采用的其他方案,将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园博会宣传招展部可使用其方案中的合理部分,不再给予经济补偿。 

  五、其他事项 

  被邀请单位需提交以下内容:企业资质及业绩证明,2009年度、2010年度年检证明,税务和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所有文件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字。所有提交文件均以A4规格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同时附电子文本,可附PPT演示文件。通过网络传送或邮政快递送达均可。 

  凡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策划方案,视为不合格方案。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延误或未准时寄出邮件(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的视为自行弃权。 

  收件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鹅岭正街179号重庆市园林局宣传教育处。邮政编码:400014。 

  联络人及电话:雷莉,63673756,13509495619,QQ号:932278397。肖茜,63673756,13808340135,QQ号:1031435150。

 

邀请单位:第八届园博会宣传招展部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

编辑:jojo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