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四、历史文化名城的三大支柱中的经济基础及其发展
在1987年宜宾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研讨会上,我进一步发表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三大支柱,体形环境(物质文化)、历史文化传统(非物质文化)和传统经济及其发展的意见中,结合宜宾的情况,谈了一下宜宾传统经济基础及其发展的建议:
传统的经济基础及其发展 经济是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历史文化名城也不例外。我们考察一下所有历史文化名城的产生、发展,除了少数是由于特殊的原因,如承德由于帝王避暑,山海关、榆林因军事重镇等建立起来之外,大多数的城市都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甘肃河西走廊上的三座历史文化名城武威、张掖、酒泉,虽然是汉武帝为修建长城、戍守需要而建立,但当时也是为了开发河西、打通“丝绸之路”的对外贸易的需要的产物,而且经济很快就发展起来了。到了今天的历史文化名城可以说不能脱离经济发展而存在。因此,经济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一大支柱,是不言而喻的了。我们在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建设的时候,必须把经济的发展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考虑。
历史文化名城的经济发展与一般城市不同之处是在于她已经有了几百年、上千年甚至几千年传统经济的特点。这些经济特点是历史文化名城长期积累下来的经济成果,珍贵的经济遗产,是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应该很好的重视。我建议宜宾也要搞一个历史文化名城的经济发展规划。
经济我是外行,但我认为这是一个很重的问题,特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以供参考。
1、对宜宾的经济资源进行彻底普查。包括工农业、水、矿、交通运输等等,特别是有历史传统特点的经济项目。例如作为三省通衢,川西南交通枢纽这一点就值得重视,历史上宜宾之所以成为重镇,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也是她的优势,今后应发挥这一优势。直达列车、码头、空港等都值得考虑。
2、传统土特名产的发掘、整理和发展。传统土特名产是历史文化名城经济组成的重要部分。它既是经济又是历史文化。宜宾的土特名产很多,我所知道的五粮液、芽菜、糟蛋三种独特的产品,其他的还很多,要作深入调查发掘。就五粮液来说,也有许多古老的品种可以发掘。徐州把久已失传了的沛公酒(沛公乃刘邦)发掘了出来,既发扬了历史文化,又开发了经济,可说是个双丰收。听说宜宾有发掘唐代诗人杜甫吟咏为“重碧拈春酒”的古老酿法的“重碧春”酒之议,是个好想法。关键是要把土特名产的技艺发扬出来,保存下来并加以科学化提高。
3、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合理安排。历史文化名城各有各的特点。原则上说,历史文化名城的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本着既有利于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体形环境风貌,又要实现城市的现代化这个目标来进行,这样才能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持传统而又生机勃勃。在此前提下,应着重发展知识技术密集、环境污染少,附加价值高的产业。宜宾的产业结构比较复杂,已经形成了的只能作逐步调整,如造纸厂是污染较为严重的工厂,清清岷江水,已经白沫漂浮,江水混浊了。除了近期治理之外,将来可考虑另择好地点。这当然是一件难事,但只要以高瞻远瞩的眼光看,也是能够办到的。农业方面,我记得在抗战前后,宜宾的橘子、桂圆都不错,是可以发展的项目。还有荔枝,这是高档的水果,经济价值甚大,抗战时期我们住在李庄乡下,房院内有一棵就很好。不知何故近年宜宾的荔枝没有了。
4、大力发展旅游和第三产业。历史文化名城一般都具有比较优越的发展旅游的条件。国外游人来中国旅游者主要是看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和独特的风景名胜等等。不仅国外人如此,中国的旅游者也是如此。旅游被称之为“无烟工业”、“无形的贸易”,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经济事业,也是一门内容广泛、综合性较强的科学,也是一门文化体育活动。发展旅游还可带动其他经济贸易的发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都较大。宜宾的历史文化内容丰富、山川秀丽,具备了发展旅游的很好条件。周围还有“石林仙境”、“竹海奇观”、“悬棺”、“焚寨”等等胜迹。随着旅游事业的开展,其他的第三产业如旅馆、交通、服务、旅游产品生产、饮食等业也都要相应的发展起来。
从这一个角度上讲,我还要再次建议,应把宜宾周围地区包括在内。在行政管理上虽不属市所辖,但在规划安排上应统一考虑为好。如果能成立省辖的市,当然更好。
发展旅游固然是一件大好事,也应提醒注意,把好事办好。现在有些国家由于考虑不周,规划不当,旅游破坏了资源,破坏了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文化传统,污染了环境,被称之为“旅游公害”。我想只要事先有所预防,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的。
五、历史文化名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支柱
在上世纪90 年代初,我又以《历史文化名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支柱》为题,再次重点阐述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经济基础及其发展的意见,对协调保护与建设的矛盾以及解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矛盾提出了如下建议:
在传统的经济基础及其发展方面,经济是基础,这是人所共知的。我们考察了一下,所有历史文化名城的产生、成长、发展,大多数都是在经济发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说明了扬州当年的经济繁荣。西安、洛阳、南京、开封,这几座古都,当时经济繁荣的情况历史上记载很多。就是今天我们的首都北京,虽然也曾经作过辽、金、元、明、清几代王朝的首都,但是考察其产生和发展,正是由于她东临大海、西依太行、东接运河、北通草原,是中国通向蒙古高原和东北地区的交通枢纽的地位和商品生产、经济贸易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就是一些本来为政治、军事需要建立的城市、为了维持其城市的供应,也要发展经济。如像长城沿线的军事重镇,本为屯兵驻防的需要,为了军需供应,发展了屯田和移民实边,很快充实了经济基础。例如西汉时期的张掖、武威、酒泉、敦煌河西四郡,两千多年一直是经济的中心,例子很多不能一一例举。因此,历史文化名城必须要发展经济。
我想说的是历史文化名城发展经济与一般城市有不同的特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必须珍视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经济优势。历史文化名城的经济由于几百年、上千年形成的基础和积累的经验。这是一笔十分珍贵的物质与精神财富。特别是生产的经验和经营的经验尤为重要。如像杭州的茶叶、丝绸,苏州的苏绣、工艺美术品、宜宾的五粮液酒、上海、天津的对内对外贸易等等。历史文化名城的另一经济优势就是丰富的文物史迹和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它们是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经济的特殊资源,是其他的城市所不能比拟的。北京的故宫、天坛、颐和园、十三陵、长城,南京的玄武湖、中山陵、灵谷寺、明孝陵、莫愁湖,西安的大雁塔、钟鼓楼、华清池、始皇陵、兵马俑、茂陵、昭陵、乾陵,成都的杜甫草堂、武侯祠、望江楼、王建墓等等不仅是历史文化的无价之宝而且是发展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文化通过各种途径可以转变为物质财富。如发展旅游,举办文娱体育活动等等。
2、抓住优势发展经济。历史文化名城的经济优势,主要有上面提到的两个方面,一是原有的经济基础,二是历史文化传统。原有的经济基础除了一般的交通运输、商业贸易、金融企业、工农业生产之外,我想应抓住土特名产这个环节。如像宜宾就应该抓着五粮液酒的生产,现在国内外的需求量都很大,供不应求,经济效益也大,但我想要提起注意的是质量很要紧,如果质量败下来就很危险了,还应挖掘传统技术,改良提高。又如景德镇,陶瓷生产这一优势一定要抓住。自贡市当然必须抓住盐和有关盐的产品生产这一特点。有些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特产还要挖掘,如徐州市从已失传多年酒的传统产品中,发掘出了“沛公酒”,增加了生产,丰富了历史文化名城的内容。许多历史文化名城的老字号、老店面、老产品,有的已经失传或停业了的,也应挖掘恢复,不仅可以增加生产也可为历史文化名城丰富内容。
发展旅游是历史文化名城的一个重要经济项目。历史文化名城一般都具有这一优势。旅游被称之为“无烟工业”、“无形的贸易”等等,它不仅本身可以增加收入,还可以促进其他经济的发展,它实际上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经济事业。历史文化名城一定要抓住这一优势。据了解国外的旅游者,凡来中国旅游的主要是看中华的古老文明、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因此,首先必须要保护和修整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不仅要发挥民族文化艺术传统的优势。此外还要注意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宣传介绍、导游讲解。旅游服务设施是很关键的一环,旅馆、饭店、影剧院、音乐厅、通讯以及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均很重要。在旅游收入上,旅游产品是一个很重要的成分,必须加以重视。旅游产品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这里面有很多的学问,要很好地研究。
此外,文化艺术活动也是发展经济的一种形式。我们近几年到一些城市进行考察时得知不少地方的经济发展是通过文化艺术活动而起作用的。如自贡市的灯会,看起来是个文化艺术活动,但从而促进了其他行业的经济收入特别是借此机会进行贸易洽谈。成交额很大,当然经济效益也很大了。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原来一直是吃国家补贴的,但由于恢复了民族传统的节日举行文化艺术活动带来了经济的发展,收入增加,不仅已经摘掉了吃国家补贴的帽子,而且还上交了利税。以上都是上层建筑回头来促进经济发展的生动例子。历史文化名城在这方面是有作为的。
最后,我想就如何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发挥它们的优势,特别是如何协调好保护与新建的矛盾,使之做到两全其美,相得益彰,使我国众多的历史文化名城,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起到重大的作用提出以下的建议:
一是对历史文化名城要有足够的认识。
第一要认识到历史文化名城是我们历代祖先留给我们的一份珍贵的财富,是历代劳动人民智慧和血汗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中国人民的骄傲,它不仅属于中华民族而且也是人类的财富,这一财富不仅我们今天要保护而且还要把它传之子孙后代。这一宝贵的财富是历史的遗产,不能再生产再建造了,如果破坏了是无法再得的。
第二要把历史文化名城的这三个方面都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特别是要把前二者作为今后城市经济发展的特有资源和优势来看待,决不能因为目前的暂时的小的利益而把它们当作阻碍或包袱。我曾经碰到一个历史文化名城某方面的负责人,为了要把一个带有污染破坏名城的工厂安排在城内而被历史规章所限制,他竟然抱怨他这城市悔不该出了这许多著名人物,悔不该有这许多重要文物古迹。当后来认识提高以后,转变了看法,把这些历史古迹作为发展经济的特有资源的优势来对待的时候,问题很快就解决了。
第三应该把历史文化名城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城市的基础和优势。所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城市就是要有中华民族的传统和现代化,中华民族的传统在历史文化名城中是特有的优势。
二是要加强宣传工作。要使全体市民对城市有充分的了解和热爱,人人都自觉地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而贡献力量。特别是要引起市领导的重视。
三是矛盾协调的具体办法。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的保护与新建筑矛盾,是历史文化名城经常发生的矛盾,这一矛盾如果处理得好是不难解决的。根据我国多年来的经验和参照国外的经验,其办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另建新城区的办法,这种办法容易两全,减少矛盾。北京如果按照建国初期梁思成先生提出另建新区的话,文化古迹可以更多的保存,新的建设也可更为顺利的进行,在白纸上画图当然更方便些。近年如像辽宁兴城、山西平遥等城市采取了这种办法之后,确是矛盾减少了,文物古迹也能更多的保护了。第二种办法按照文物价值的大小和保存情况,分等分级、分区分片、分别情况、分别对待的办法。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大都可用这种办法来解决,就是说价值大的保存较好的要坚决保护,新建筑为之让路,次要者可以作适当安排,如迁移他处保存等方式。北京就有许多这样的例子。
四是把文物古迹的保护项目和保护范围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之中,这是做到两全其美、相得益彰的最要紧的工作,所以在国务院批转的文件中特别提出要求历史文化名城要做保护规划。许多城市只要做好了保护规划而又把它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的,文物古迹就保护得更好,新建筑也很顺利了。
五是为了更好的做到两全其美,在做出了保护规划的同时,还应做一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发挥作用的规划,使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发挥社会和经济两个效益。
六是大型的经济建设项目是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经济的有利条件,应该争取,但是其选址必须十分慎重,如果选址不当,会造成两败俱伤的结果,就是说历史名城的文化古迹或风景名胜被破坏了,这一经济建设项目也得不到发展,要上也上不去,要下也下不来。如像洛阳的某一重点厂正建于重要宫殿遗址之上,既破坏了文物又使该厂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北京广安门附近辽代天宁寺塔旁边兴建的一个工厂严重破坏了北京现存惟一的辽南京标志和它的环境,也危害周围的居住环境。这种大型厂矿一经建立就很难搬迁处理,因此在建立时务必慎重考虑。当然以上这两厂都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或以前建立的,但务必引以为戒。
七是务必讲法、依法、执法。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建设、管理等等工作,在总结多年来的经验和参考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已经确定了一些法令规章制度条例。还有城市建设管理、文物保护、风景名胜保护等等的法令、规章、条例等等,都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则、建设、管理必须遵循的,只要依法办事,矛盾就可减少或消除,“两全其美”、“相得益彰”是完全可以达到的,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领导,希望有权的领导人,在不了解情况,不征求主管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的情况下,千万不要乱批项目。如果批了,接到反映,就应采纳意见,勇于改正。我曾碰到两位省、直辖市和分管文化和城建的领导,他经常批项目,但不了解文物法,当他已退下来时才知道批得不对,来请我们去考察,但为时已晚,工程已开,难以挽回,只好将错就错,对文物或城建两者都是不利的。而另有一位中央首长因为报批者未将情况说请,错批了一项重要工程,当专家学者们反映意见之后,他立即撤销了原批,使重点古建筑得到了保护,新建项目也得到更好的发展。至于像周总理那样对重点的文物建筑与新建筑发生矛盾的项目(如北京北海团城等)时,亲赴现场考察,再作决定的精神就更值得赞扬了。
八是广泛征询广大市民和专家学者们的意见。城市的建设关系到每一个市民的切身利益,城市文明与否涉及到每一个市民的荣辱,可以说是“休戚相关、荣辱与共”。专家学者们更是以他们各自的专业对城市的兴衰成败给了殷切的关注。因此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应经常征求他们的意见,取得他们的支持与帮助。国内有些城市经常把城市建设的设想和重大项目告诉给市民,北京市也曾经在报上公布过简要的规划图。这是好的。但似乎还不够,没有充分给市民和专家学者们发表意见的条件。我曾经在澳大利亚的首都堪培拉参观过他们的城市建设博物馆,不仅有全部城市规划建设的历史与现状,而且有今后规划的蓝图、主要的建设项目、发展规划等等,经常把城市建设情况告诉市民,听取他们的意见,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值得参考。
六、结语
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是历史文化最为集聚之处,而且是经济社会最为繁荣活跃之地。仅就现已公布的北京、天津、沈阳、上海、广州、重庆…等103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而言,其国民经济总产值(g.d.p)占了全国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其重要性可想而知。把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至关重要,绝非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其中的少数工作人员所能做到的。
20 年来的经验证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没有得到经济社会发展部门、科技、旅游等部门的足够重视,甚至形成对立,损失之大难以估计。因为国家的总方针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各级领导首先是听他们的意见的。为此建议国家发改委、旅游、环保、科教等部门都直接参加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中来,在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时候,把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同时考虑。经济学、社会学、科学技术、旅游等等各方面的专家学者也直接参加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中来。
最近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一再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对历史文化名城来说尤为重要,各部门之间和谐合作、共同努力,我相信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一定能够做到。
(注:文中很多是20多年前的情况,可供历史的回顾,个人意见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教)
编辑:Agg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