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力争3年内新增2个国家园林城市
福建力争3年内新增2个国家园林城市 创建绿色乡镇300个
记者近日从有关会议获悉,福建省将结合旧城区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中心区绿化面积,迁出污染企业的土地、依法收回的土地和拆除违章建筑物腾出的土地将尽可能优先用于绿化建设。
福建省上月启动以“美化城市,绿化海西”为主题的“城市绿化年”活动,计划用3年时间分期实施,争取“一年一变化、三年大变样”。活动将着力提高城市中心区绿化水平,福州、厦门、泉州等市原则上要按500米有一处绿地要求,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心区绿地3处以上,其他设区城市新建800平方米以上的中心绿地2处以上,县级市新建500平方米以上中心绿地2处以上,县城新建300平方米以上中心绿地2处以上。城市必须建成1座以上环境优美、设施完善、面积达10公顷(县城6公顷)以上的城市综合性公园。
今后一个时期,福建省城市公园和各类绿地建设将以植物造景为主,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配置,多种树、少移树、不砍树,为市民营造更多的绿色休憩空间。推进福州、厦门、泉州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争取至2012年新增国家园林城市(县城)2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4个。
据了解,在“城市绿化年”,福州市将建设儿童公园、省府路1号广场绿地、琴亭湖公园和东部新城绿地等,新增中心绿地面积100多公顷;厦门市加快岛内外绿化一体化建设,将新建公园绿地190公顷、道路绿地92公顷、单位和居住区绿地114公顷。
至2012年,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1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以上,创建绿色乡镇300个,基本实现每个乡镇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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