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绿化也须一体化
为加强该项工作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亲自挂帅,市绿委各成员单位及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落实。“四绿工程”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纳入市、区、镇(街)政府任期目标重要考核内容,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将专项监察(督查)。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和部门,将通报批评并问责。
绿色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0%以上
计划到201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2.8%以上,全市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现在的35.56%提高到36%以上,绿化覆盖率由39.8%提高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1平方米提高到11.5平方米以上。全市开发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校园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绿色村镇每个乡镇都有一处公园绿地
2012年前计划创建绿色乡镇9个、绿色村庄30个,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及绿色村庄都有一处以上的公园绿地。到2012年,全市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1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选择一批中心镇、中心村和生态区位重要的村(居委会)建设示范绿色乡镇、绿色村庄,重点推进省定小城镇──汀溪镇、新圩镇的绿化工作。
绿色通道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95%以上
将完成公路和铁路绿化242公里,到2012年,已通车的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100%,国省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95%以上,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95%以上,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75%以上。
绿色屏障建设生态风景林3万亩
到2012年,全市主要交通干线、重点流域和沿海基干林带宜林地的绿化程度达到100%,低质低效林分补植改造面达到90%以上,主要江河和中型以上水库的水土流失治理率提高到90%以上。
林业部门将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3万亩,每年完成1万亩;水利部门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3万亩,每年完成0.1万亩,项目实施地点在汀溪水库重要饮用水源地范围内。
编辑:jo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