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解建筑“20年拆一半”直斥京城“笨”设计

2010-08-12 17:43:49    作者:杜宇、刘元旭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因为一句“20年拆一半”,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被放到媒体的聚光灯下。他的言论再次引发人们对拆迁、对建筑寿命等问题的争论。有人说他“语出惊人”,然而对于媒体的解读,他并不认同。本报记者日前独家采访了陈淮。

  哪些房子该拆?哪些房子该留?

  记者:最近有报道说,您在近期举行的中国地产金融年会上曾表示,“未来15年到20年内中国城镇现有住房约有一半需拆了重建”,也有媒体解读成“中国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住房在未来15年后得拆了重建。”这一说法引起人们广泛关注。请详细介绍一下您的观点?

  陈淮:我说的是“15年到20年的周期内”,既不是“15年”,也不是“后”!我再次明确无误地说,未来15年到20年内中国城镇现有住房约有一半需拆了重建。

  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危旧房改造任务仍极为繁重,中国城镇老百姓现有住房中低质量住房仍占有相当大比重。与发达国家和工业化密切相连的城市发展历史比,中国的城市建设曾经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处于不正常的特殊背景下,这可以分四个阶段说:

  第一段是1949年以前的房子。1949年以前的民用住房,迄今已经至少有60年到70年以上的房龄了,除少数有历史文物价值的以外,一般说都应当拆建改造了。

  第二段是1949年到1979年盖的房子。上世纪50年代,在大规模工业建设中,我国建设了一批现在叫“老工业基地”的城市,并在这些工业基地型城市中建起了一批“工人新村”。目前保障房建设中的“棚户区”改造,主要指的就是这批房子。今年,我们的保障房建设任务580万套,其中280万套为棚户区改造房,因为这类房改造的任务已经非常迫切!

  上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的城镇住房建设甚至还不如50年代。在这20年中,我们的城市建设处于“要准备打仗”的背景下。在这20年中,我们只在城市中建了一些简易房、战备房、过渡房。这些房子当初建时就没打算住过10年。什么叫“简易房”?只有多家共用的厨房厕所,楼房冬天要生火炉;质量就是黏土砖加预制板,连带钢筋的构造柱都没有。上世纪70年代末,唐山地震之后这些房都成了危房,北京花了三年时间改造加固,用钢筋从外面把这些房子像箍木桶一样“箍”起来勉强住人。这些房子的房龄也有50年左右了,除少数有历史文物价值的,该不该陆续拆改?

  第三阶段,1979年到1999年建的房子。这段时间建的房子是后来“房改房”的主要来源。这些房子还有一定的保留价值。它们的优点在于基本是成套住宅,而且很多位于核心市区;缺点是由于以“脱困”为目标,不仅套型面积普遍很小,而且在功能、环境、质量等方面也具有很大缺陷。这些房子今天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和功能分区的需要,不能适应老百姓改善性的住房需求。这一时期的住房目前还有一定的保留价值,但再过15年到20年,它们的房龄也有40年甚至更长了。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这些住房也将逐步失去保留价值。

  第四阶段,1999年迄今10年略长的阶段。我国城镇中能够长期保留的住房,主要就是这一阶段建的房子。

  说“20年拆一半”,就是基于以上分析。

  房屋是否有使用年限?是拆是留谁说了算?

  记者:经常在网络上看到您被冠以“住建部官员”,因此您的言论往往会被解读成政府部门的意见。

  陈淮:我所在的单位是一个没有一分钱“皇粮”可吃的自挣经费工资的研究机构。我从未、从不代表任何政府部门;我也不是什么“官员”,我只是一个学者,一介布衣。

  记者:您在演讲中,多次提到房龄,房龄指的是住宅的建筑寿命吗?目前,我国建筑包括住宅被拆是否有一个合理的使用年限?如果有,一些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建筑该拆还是不该拆,谁说了算,是不是有权威部门进行鉴定?

  陈淮:我说的“20年拆一半”和建筑质量、是否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无关。说的是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住房状况。同一历史时期的住房,是否拆当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别把整体估计和具体的某一街区、某一栋房子是否拆建混为一谈。

  有谁说过“房龄到了就需要拆了重建吗”?至少我没说过。我倒听说过这么一个规定,汽车行驶里程达到一定程度,交管部门虽不会强制报废,但由于安全性下降,会要求您每半年车检一次。

  “短命建筑”频频出现,深层原因是什么?

  记者:最近一个时期,各地频频出现“短命”建筑,即一些建筑在建成10来年甚至几年后便遭遇被拆的命运,您怎么看这背后的原因?

  陈淮:“短命建筑”问题,仅仅归咎于“地方政府政绩工程”,这太过表面化。根本问题是我们得承认,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对城市化、城镇化的规模和速度估计严重不足,对这样一个历史进程的规律严重缺乏了解。

  举个例子说,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当初就是为奥运会准备的,2001年投入使用后原来的一号楼都准备拆除了;但二号楼投入使用不到一年就严重饱和,不得不把一号楼重新装修起来使用;一号楼刚装修完又再次饱和,不得不赶紧修建三号楼。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北京方庄小区当初设计时,根本就没留停车场;西三旗、望京等能容纳30万-50万人的小区,当初居然只留了一个高速公路入口。谁的问题?不是规划设计人员的问题,甚至不是地方政府的问题,而是根本指导思想的问题。

  当然,咱们也别简单地事后埋怨谁“笨”。我们在城市化问题上还是个小学生,摆脱不了历史的局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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