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推荐全国绿化先进集体、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绿化先进集体、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223号)要求,现将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经研究,拟向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的“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和“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单位及个人公示如下:
一、全国绿化先进集体(10个)
福州市林业局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晋江市人民政府
三明学院
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邵武市人民政府
龙岩市公路局
福建省直机关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三明市支队
二、全国绿化劳动模范(4名)
朱希宝 厦门市园林植物园工人
林阿宁 长泰县岩溪镇霞美村农民
黄秋水 福建省安溪丰田国有林场工人
唐元程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龙桥社区居委会书记
三、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7名)
杨渭平 长乐市林业局局长
李文昌 厦门市同安区林业局局长
邹国明 漳州市林业局技术干部
朱秀香 莆田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高级工程师
范泽华 南平市林业局工程师
黄楚光 龙岩市林业局局长
缪妙青 福安市林业局高级工程师
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12月9日17时30分前(工作日上班时间),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或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33947;
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39245。
附件:1.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2.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单位及个人主要事迹简介
福建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全国绿化先进集体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切实执行国家有关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
2.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勤政廉政,作风民主,群众满意率高,班子成员无刑事案件及违法违纪情况。
3.积极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认真组织实施国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4.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绿化工作,本地(部门、单位)造林绿化有思路、有规划、有保障,建立领导干部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国土绿化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人员配备齐全,市、县绿化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规范、业绩突出。
5.所辖区域圆满完成造林绿化任务,成活率、保存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6.依法保护造林绿化成果,近五年内无重大破坏林地、绿地、草地和古树名木现象,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无明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
7.重视造林绿化宣传教育和科研成果应用,社会群众绿化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强。
二、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2.热爱国土绿化事业,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植树造林、防止和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及城乡绿化管护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3.在国土绿化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宣传教育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提出有重大价值建议被采纳。
4.以捐资、捐物、技术支持等形式,为国土绿化事业做出重大贡献。
5.积极组织领导或参与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在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中取得卓越成效,群众公认。
6.在国土绿化其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附件2
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拟推荐单位及个人主要事迹简介
一、全国绿化先进集体(10个)
福州市林业局:围绕建设生态福州的发展思路,组织实施林业十大工程,初步建成森林资源和产业较为合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业实力明显增强的省会城市林业体系。在加快林业发展中,福州市林业局发挥参谋作用,及时提出林业发展工作重点,编制林业发展规划,实施项目工程带动。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福州林业发展。按照福州市委、市政府“三年任务,争取一年完成”的目标要求,主动协调,扎实推进“四绿”工程建设,部分项目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深入开展创绿色家园和义务植树活动,先后建成一批绿色小康村。五年来,福州市每年造林绿化面积均在20万亩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位居前列。积极构筑“控、封、打、防、保”的立体森防体系,有效巩固绿化建设成果,闽江河口湿地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并列入市人大立法保护,湿地保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通过山区综合开发和项目带动,推进林业产业生态化。福州市先后被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福州市林业局多次受国家、省、市的表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多年来,集美区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绿化,把绿化工作列入区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责任责任制。编制完善中、长期绿化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全区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推动各单位、各部门绿化工作扎实开展。注重造林绿化规划,做到绿化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扎实推进城市园林建设,建成如嘉庚公园、园博苑、敬贤公园等一批高水平、上档次的公园绿地。全面完成宜林荒山和生态林的林相改造任务,国、省、县道里程绿化率达100%。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森林火灾发生,有效保护古树名木。涌现出华侨大学华文学院、73111部队、集美大学等一大批绿化典型。目前集美建成区绿地率达34.9%,绿化覆盖率39.3%;先后被授予“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省级绿化模范区”等荣誉称号。
漳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认真履行“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评比表彰”职责,扎实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大力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为漳州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每年植树节期间,精心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推动义务植树基地化,目前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1处,其中两处被评为省级义务植树示范基地。牵头组织开展创绿色家园行动,3年期间,在农村“四旁”绿化和其它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1222万株,创建省市县三级绿色示范村346个。大力组织实施“四绿”工程,高标准组织建设城市森林、绿化模范村,打造一批绿化精品工程。芗城区、云霄县被评为“省级绿化模范县(区)”,漳州市被授予“全国园林城市”荣誉称号。该单位曾被评为“福建省绿化系统工作先进单位”。
晋江市人民政府: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晋江市政府把建设生态晋江放在重要位置,开展声势浩大的造林绿化活动,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进程。五年来,累计投入绿化资金约5亿元,每年均超额完成省、市安排的造林绿化任务,先后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大造林绿化工作机构,强化对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目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22%,绿地率达35.72%,人均公共绿地达9.17平方米,建成市、镇、村公园近百个;全市所有道路宜绿化路段、江河沿岸水库周围宜绿地段绿化率均达100%。工作中注重规划先行,严格实行单位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部门协作机制,推动绿化工作深入开展。广泛开展绿化宣传活动,不断丰富义务植树形式,全市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以上,同时通过创新投入机制、管护机制、奖补机制,有效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努力把晋江建设成为生态优美的园林城市。
三明学院:三明学院是一所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校园占地面积67.47公顷。该校始终把校园绿化作为构建和谐校园和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校园建设的一项硬指标,作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重点工作来抓,并主动融入三明市文明城市和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取得显著的成效。目前校园绿化总面积26.8万平方米,其中:乔木4674株、灌木6946株、草坪及地被面积14.17平方米、年种植花卉30000盆,校园绿化覆盖率达49%,绿化程度100%,形成了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绿色学校。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从2005年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之初,就把绿化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大力开展绿化建设,每年将绿化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加大绿化建设的资金投入。绿化建设中,注重与环保特点相结合,科学选择和种植绿化植物,充分发挥绿化在改善环境卫生、保障生产、创造舒适劳动和休息环境等方面的综合功能。高标准推进园区内道路绿化美化,形成多层次、环保型的花廊式绿色通道;坚持以人为本,建成深受周边群众好评的科技文化广场。开发区严格落实管护措施,有效巩固绿化建设成果。同时,每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园区企业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100%。目前园区绿化总面积达到58.66公顷 ,绿地率达51.23%,绿化覆盖率达52.31%。曾荣获“省级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邵武市人民政府:邵武市历来重视造林绿化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提出大生态理念,大力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和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先后制定系列林业发展规划,通过优化林种,科学造林,2003-2009年间,完成人工更新造林37万亩,2010年完成造林绿化面积7.8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6.2%。全面推进“四绿”工程建设,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32.5%,绿化覆盖率达43.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7平方米;2006年来完成非规划林地造林5500亩;大力推进沿路沿溪、环城的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完成国省道两侧绿化146.7公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有效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有效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建立了将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龙湖国家级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面积达18.7万亩。2005年来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先后被授予“全国绿色小康县”、“省级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
龙岩市公路局:近年来,龙岩市公路局对管养的国省道在全面重铺改造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实施“绿色长廊和谐公路”工程,深入开展国道、市通县公路和重要旅游公路绿化建设,有效改善龙岩的发展环境。据统计,2006年以来,共投资8200万元,完成公路绿化1034公里,实现“畅、安、舒、美”的建设目标。建立健全公路绿化种植和管护机制,把干部的工资收入与包站绿化成效相挂钩,并依据绿化成效实施奖罚。不断更新理念,抓好公路绿化规划设计。坚持以种植乔木为主,大力开展公路边坡绿化,重点建设生态示范路段,建设特殊绿化点和公路小景点,不断提升公路整体景观效果和文化品味。绿化建设中,坚持合理配置,科学种植,规范操作,严把苗木质量关和栽植质量关。同时,加强绿化管护,提高绿化管养水平。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文明单位”。
福建省直机关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扎实抓好省直机关的国土绿化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绿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国土绿化意识,营造浓厚的绿化氛围。每年植树节都组织广大机关干部参加义务植树。在福州市鼓山鼓岭、城门高盖山、新店鹅峰等地建立4处义务植树基地,面积达2万多亩,为福州市生态环境建设作出贡献。在全省率先执行“登记卡”制度,省直机关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以上。二是大力推进机关庭院绿化,改善机关办公环境。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省委、省政府机关大院,并以其为“样板”,扎实抓好省直机关绿化建设。认真抓好规划设计,严格“绿线”管理,通过拆墙透绿、还绿于民、见缝插绿和立体绿化等方式,不断扩大机关庭院的绿量。庭院绿化注重以人为本、节能降耗,讲求生态效益、景观效果,坚持科学种植,精心养护,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同时定期组织绿化培训,提高省直单位绿化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据初步统计,省直机关每年投入绿化建设经费达千万元,种植各种树木数十万株,绿化面积达20万平方米以上,为广大干部职工创造了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三明市支队:该部队充分利用有利资源,精心打造“园林式警营”,先后投入500余万元用于机关及所属大队营区绿化美化建设,营区绿化率均达到60%以上,成为了驻地一道亮丽的风景。组建以来,该支部队出色履行使命,争当“绿色卫士”。先后圆满完成了3次海峡两岸(三明)林博会安保、永安市林区治安专项整治、泰宁县春季攻势行动、“平安泉港”巡逻、泉州市清源山防火执勤和尤溪县靠前驻防等17起重大勤务,成功扑救了三明市、永安市、泰宁县和泉州市32起森林火灾。尤其是在扑救三明市沙县“2?12”重大森林火灾作战和执行三明地区“6?13”特大洪涝灾害抢险救灾任务中,部队主动承担了最危险、最艰巨、最紧张的任务。支队积极支援地方建设。先后培训地方灭火队员260余人,参加助民义务劳动50余次,捐资助学和爱心捐款20余万元,与地方共建“森林卫士林”基地,义务植树28000余株,积极为当地林业和绿化事业的发展奉献力量,赢得驻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爱戴和信赖。支队先后被武警总部记“集体三等功”、被森林指挥部表彰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支队党委被森林指挥部表彰为“先进党委”。
二、全国绿化劳动模范(4名)
朱希宝:30年来一直在厦门植物园从事园林绿化工作,积累丰富的绿化工作经验。该同志不计劳累,勇挑重担,对负责的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担任植物园绿化队队长以来,带领绿化队员积极引种、驯化新苗木,强化改良植物群落配置,不断提升植物园的绿化水平;先后出色完成了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馆外环境改造、厦门国宾馆及厦门植物园北环路景观绿化、热带雨林区建设等各类绿化工程和景点的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了第六、七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厦门园的布展任务,为厦门绿化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曾荣获“全国绿化奖章”,被评为“厦门市劳动模范”。
林阿宁:为长泰县有名的种果致富大户。2002年起,响应林业部门号召,将种果积累的全部资本投入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目前已种植桉树2000多亩,活立木蓄积量达14000多立方米。林阿宁采用良种壮苗、适时抚育等方法造林、育林,实现当年造林当年郁闭成林,到他林场参观的许多国内外专家,无不给予高度评价。2002年,省林业厅在其承包林地附近建立万亩速生丰产林示范片,推广应用其先进造林经验,对全省速丰林建设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在林业部门指导下,牵头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当地农民植树造林,共同致富。曾被评为“福建省十大造林标兵”、“全国绿色小康户”。
黄秋水:连续28年在边远山区从事护林防火工作。2007年9月任安溪丰田国有林场护林联防队队长、工会主席。因所在林场地处三县交界,护林工作难度非常大,他积极主动联系毗邻乡村,开展林业法制宣传,形成联防共治。他坚持每天巡山护林,确保负责片区每个角落都得到有效管护,同时加强巡护宣传工作,有效防止群众毁林开荒种茶,由他管护的山场从未发生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重大案件和森林火灾。作为林场工会主席,他经常深入职工中,了解职工困难,化解职工矛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护林员”,荣获“全国绿化奖章”。
唐元程:他热爱国土绿化事业,在基层工作岗位上,立足居情,大胆探索,以突出的工作能力和实干拚搏的精神,成立了以社区村民为主的龙桥集团有限公司,带领社区居委会两委一班人,帮助群众发家致富。历经8年奋斗,使龙桥社区从原来村财只有3万元、人均收入不足千元、村民乱砍伐、乱占林地的小山村,一跃发展成为如今拥有固定资产超亿元的集团公司和一个天马山省级森林公园,及社区功能配套齐全、绿树成荫、绿化覆盖率达70%的生态型园林式社区。社区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社区”、“省级园林式村庄”等荣誉称号。其本人曾先后荣获“省级绿化奖章”,被授予“全市绿化先进工作者”、“庭院绿化标兵”等荣誉称号。
三、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7名)
杨渭平:自2002年任长乐市林业局局长以来,杨渭平同志按照“山上提升,山下延伸”的工作思路,把建设“绿色家园”、筑牢“绿色屏障”、打造“绿色通道”、构建“绿色人居”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扎实推进国土绿化事业。9年来,全市造林绿化11万多亩,森林覆盖率由2002年的28.3%上升到目前的34.3%,有效提升海西省会窗口城市的形象。在他推动下,长乐市采用“租地建绿”的方式,顺利推进机场高速路绿化;将工程造林和义务植树相结合,发动企业投资建设绿色长廊;采取“收、放、扩”措施,加强海防林建设;实施身边增绿工程,新建城市森林公园、乡村公园260多个;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发动干部群众自觉保护闽江河口湿地。在他的努力下,长乐闽江河口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列为国家150个湿地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了长乐闽江河口国家级湿地公园。曾荣获“全国绿化奖章”,被评为“全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先进个人”。
李文昌:长期长事林业工作,担任厦门市同安区林业局局长以来,扎实抓好林业各项工作,为同安林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扎实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完成通道绿化42公里,整治裸露山体245个,林相改造1.23万亩,改造低产林13.8万亩,完成村庄绿化57个,建成厦门市唯一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步伐。狠抓森林资源保护,营造生物防火林带500多公里,在全省率先建立电视远程观察了望系统,成立厦门市第一支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在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方面,在全国率先采用工程治理和工程监理新做法;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激发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曾被授予“全国绿化奖章”。
邹国明:长期从事造林绿化和林业生产工作,为漳州造林绿化工作步入科学发展轨道,造林绿化实现历史性突破作出突出的贡献。一是注重绿化名贵化,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成功引种降香黄檀,并建成全省最大的种植基地,为漳州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开辟了新天地。提出实施“六百”工程,建设“森林城市”。组织开展“种植名贵树木,建设绿色家园”活动,全市种植各种名贵树1400余万株,建成名贵树示范村275个。二是重视科技兴林,提高绿化建设水平。主持编制绿化和林业系列发展规划,推进林业和绿化依靠科技,转变发展方式。全市连续7年造林超过20万亩,森林蓄积量由2002年的1460万立方米提高到2009年的2688万立方米。三是重视良种培育,夯实绿化种源基础。积极引进、筛选、选育、推广一大批优良新品种,建立一批多树种优良种源基因库,促进漳州种苗事业大发展。四是建设绿化示范基地,推动形成绿化热潮。实施10万亩四季产笋竹基地国家星火推广项目等,建成速生桉树、相思树等一批示范基地,发挥良好示范带动作用。曾荣获“全国绿化奖章”,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
朱秀香:在造林绿化战线上奋斗31个春秋,为莆田国土绿化事业作出积极贡献。一是竭力抓好林木种苗基础工程。“三五七”期间,指导、推广大田育苗和容器育苗,创莆田市育苗质量历史最好水平。认真编制种苗发展系列规划,刻苦钻研林木种苗科学技术,撰写的论文多次获奖。二是积极投身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认真做好规划制定、宣传发动、技术指导、绿化费缴收等各项工作,推动义务植树运动更上新台阶。三是执着追求城乡绿化宏伟目标。编制的《莆田市2001-2010城乡绿化一体化与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在市人大常委会上通过;深入调研后提出并被列为莆田市重点项目的达90个;积极在国家、省、市媒体发表文章,宣传国土绿化;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有效推进部门绿化;扎实开展创绿色家园行动。四是积极参与组织实施“四绿”工程。制订实施方案,编写宣传简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活动,有效推进“四绿”工程建设。五是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开拓造林绿化工作视野。曾被授予“全国绿化奖章”。
范泽华:始终战斗在闽北林业第一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三五七”造林绿化工作期间,提出采用飞机播种造林的建议,并积极参与飞播造林的组织与实施,为“三年消灭荒山,五年绿化闽北大地”做出了积极贡献。2003年南平市启动实施闽北四大商品林基地建设工程,他主持编制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编写实用技术,开展林业培训,进村入户为林农送去林业科普资料,指导林农发展生产。针对中幼林抚育间伐成为制约南平市森林资源培育的主要障碍因素,他多方呼吁,终于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4年南平市全面推开中幼林抚育间伐改革工作。他积极参与林木种苗的研究与推广工作,倡导马尾松容器苗造林,大力推广轻型基质网袋容器育苗技术,不断提高造林质量。同时,积极参与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在他的带领下,南平市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位居全国领先水平。他积极倡导南平造林绿化工作要转变理论,创新方式,不断提高造林质量和绿化成效。先后参与组织实施“一湖二溪”中小径竹绿色长廊工程、南武路绿化美化和绿色通道工程等造林绿化工作。1997年被授予“全国绿化奖章”,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
黄楚光:任龙岩市林业局局长以来,精心组织实施林业八大工程,有效推动造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一是真抓实干,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提出义务植树与精神文明建设、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相结合,广泛开展植纪念树、种纪念林活动。五年来全市完成义务植树3161.47万株、建立义务植树基地面积达6.5万亩。二是主动协调,绿色通道建设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全市交通干线、重点流域两侧一重山造林达22.8万亩,完成铁路绿化6.2万平方米、公路绿化1811公里。三是强化措施,城乡绿化工作更上新台阶。2006年以来,龙岩市完成非规划林地造林7.16万亩,新增园林绿地246公顷。四是重抓基础,造林绿化取得新成果。五年来,全市完成植树造林161.3万亩,建立了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马尾松种质资源保护库。五是抓好林改,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日益高涨。在全省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有序推进。六是狠抓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取得新成绩。在全国率先启动华南虎拯救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位居全省第一。曾荣获“全国绿化奖章”。
缪妙青:她是福安“百里绿竹长廊”的设计者。由她提出的建设福安“百里绿竹长廊”的建议被福安市政府采纳,并负责组织规划和实施。她是福安建设沿海绿色屏障的领头雁。带领推广应用育苗、造林新技术,有效提高沿海造林成活率,福安因此被评为“全国海防林建设达标县”。她是福安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指挥者。推动绿色通道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福安因此被评为“福建省绿色通道建设先进单位”。她是油茶栽培技术的专家。带领设计的科技成果多次获奖,推广应用了十多项低改技术,使福安油茶产量大幅提升。被邀请为福建省油茶专家,参与编写油茶栽培技术资料。她还是林业科技战线的排头兵。带领科技人员做好林业科研与推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曾被评为“全省林业科技工作突出贡献者”,荣获“全国绿化奖章”,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
编辑: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