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挂钩山西园林城市评选

2010-12-13 16:50:33    作者:戎紫冰     来源:《山西晚报》     浏览次数:
    2011年1月1日起,《山西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考核办法》和《山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考核暂行标准》将正式实施。今后,我省所有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处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接受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各市(县)评选园林城市、宜居城市。

  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处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接受辖区内市(县)级住建部门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年度考核。运营考核结果将作为资金、项目支持及评选园林城市、宜居城市的重要依据。设施运行管理不符合要求、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仅达到合格等级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责令其限期整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逾期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合要求的强化指导、重点督办,以保证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管理质量。

编辑: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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