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被正式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
17日,记者从永康市创园办获悉,在去年省级考核组对我市进行两轮实地验收的基础上,省人民政府近日已下发文件,正式命名我市为“省级园林城市”称号。这也是我市“三城联创”工作中,首项得以实现的目标。
近几年,我市大力实施“五金名城、生态城乡、商旅大市”三大战略,稳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三城联创”的战略方针,把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作为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服务人民大众的重要途径。
自2007年提出创园目标以来,我市投入巨资开展绿化建设,新增绿地面积300多万平方米。此外,在推进城市绿化的同时,还开展了环境卫生、生态治理、市政基础建设、城镇住房保障等工程整治,使永城的生态环境日趋整洁、靓丽。
2010年5月和11月,省级考核组先后两次来到我市,深入大街小巷、公园绿地等处,对我市创园工作进行了全面检验。专家们一致认为,永康市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省级园林城市的规定标准,并报省政府批准授予“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市创园办介绍,“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的成功,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市的城市品位和宜居程度,也必将大幅提升城市的核心价值和竞争力。据悉,“省级园林城市”称号并非终身制,省级考核组还将对获得该称号的城市进行3年一次的复检。
考核组通过检查汇总确定的几组数据充分显示了我市的创园成果:
截至2009年年底,我市已新增绿地300多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22%,建成区绿地率35.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21平方米;
城市广场绿地率为73.70%,建成区道路绿化普及率97.96%,绿化达标率80.49%,建成区平均绿地率达到25.04%,水体三江六岸绿化总面积121万平方米,占公园绿地面积的53.8%;
建成区各类绿地中有植物品种226种,全市古树名木1535株;
城市道路照明设置率达到100%,亮灯率99.1%;
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100%,水质综合合格率99.95%;
人均道路面积28.34平方米。
编辑:an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