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成为第7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11-03-14 08:09:04    作者:耿俪洳 王春燕     来源:嘉兴日报     浏览次数:


  今年1月24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嘉兴成为省内继杭州、绍兴、宁波、金华等之后的第七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日,国家文物局专门向嘉兴发来贺信,祝贺我市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贺信对嘉兴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的诸多工作表示肯定,同时指出,荣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荣誉,更是责任。希望嘉兴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加强红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修缮了一批文物保护单位,挖掘整理嘉兴历史文化资源,引导社会参与名城保护,让这座文明古城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的喜人局面,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国家文物局在贺信中说,荣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荣誉,更是责任。希望嘉兴进一步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深入研究、挖掘嘉兴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要强化政府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文物行政部门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重要职责。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抓紧编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完善保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将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体现到城市规划、建设的各个层面。大力推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利用,积极开展历史城区外围3片街区的整治工作,并与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相结合,完善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教育,使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相结合,为推动嘉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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