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将多处公园列为一级保护绿地

2011-03-21 09:40:57         来源:南国都市报     浏览次数:

海南城区可用建设用地日趋紧张,侵占现有绿地、挤占绿化控制区域、改变绿地用途等情况时有发生 

《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南海网见习记者秦彦摄)

一级保护绿地调整须向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报批(南海网见习记者秦彦摄)

  随着海南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高速增长,海南城区可用建设用地日趋紧张,侵占现有绿地、挤占绿化控制区域、改变绿地用途等情况时有发生。18日,《海口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海口市对如何保护好城区现有绿地,合理规划配置建设用地,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海口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和投入不断加大,园林绿化的各项指标不断得到提高,《草案》中也更加明确了各部门绿线管理职责,并对对城市绿线的划定、审批和调整规定了严格的法定程序,其第十三条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

  《草案》规定,调用不同保护等级的绿地要有不同的审批程序。如要因公共设施、市政基础建设等特殊情形需要调整绿地,一级保护绿地需要政府提出调整议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方可执行。属于二级保护绿地的,则需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才可执行。

  其中,万绿园、人民公园、金牛岭公园、白沙门公园、世纪公园和其他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被划分为一级保护绿地;其他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则为二级保护绿地。有关部门还将对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地登记造册,编制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控制图,建立数据库,并通过相关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编辑: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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