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师的十条诫律

2011-04-08 11:55:01         来源:网络博客     浏览次数:

  New Web Pick集结中国、法国、意大利、德国、英国、日本、巴西、波兰、美国、新西兰各国当红商业设计师和团队,起草编写了“设计师十之诫”,希望对准备从事或正在从事设计行业的朋友们有所帮助,对“设计师”这个职业有更深层次的认知。

  第一条:
  不可抄袭他人之创意,不论有何前提;

  第二条:
  不可过分依赖电脑技术,切记,你是一名设计师,不是一名电脑修图员;


  第三条:
  不可一直追随流行设计风格,现在流行的,必是马上过时的;


  第四条:
  各用10%的精力涉足十门设计学科,不如用100%的精力涉足于一门学科;


  第五条:
  不可将自己都认为有问题的作品向公众发表;


  第六条:
  不可因低价商业项目,而放低对作品的要求;

  第七条:
  不可凭主观意识评价他人作品;不可人云亦云;

  第八条:
  不可闭门造车;了解一些历史、哲学和人文,将对你的作品大有好处;


  第九条:
  不论身份高低,须保持歉虚的态度;


  第十条:
  永远坚信:设计可以拯救你的国家,可以改变世界。 
 

 

编辑: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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