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师的十条诫律
2011-04-08 11:55:01 来源:网络博客 浏览次数:
New Web Pick集结中国、法国、意大利、德国、英国、日本、巴西、波兰、美国、新西兰各国当红商业设计师和团队,起草编写了“设计师十之诫”,希望对准备从事或正在从事设计行业的朋友们有所帮助,对“设计师”这个职业有更深层次的认知。
第一条:
不可抄袭他人之创意,不论有何前提;
第二条:
不可过分依赖电脑技术,切记,你是一名设计师,不是一名电脑修图员;
第三条:
不可一直追随流行设计风格,现在流行的,必是马上过时的;
第四条:
各用10%的精力涉足十门设计学科,不如用100%的精力涉足于一门学科;
第五条:
不可将自己都认为有问题的作品向公众发表;
第六条:
不可因低价商业项目,而放低对作品的要求;
第七条:
不可凭主观意识评价他人作品;不可人云亦云;
第八条:
不可闭门造车;了解一些历史、哲学和人文,将对你的作品大有好处;
第九条:
不论身份高低,须保持歉虚的态度;
第十条:
永远坚信:设计可以拯救你的国家,可以改变世界。
编辑: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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