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大2011风景园林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1-06-07 15:25:25         来源:北京林业大学     浏览次数:

北京林业大学2011年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主要为风景园林事业相关行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相当的人文素养,具备独立承担风景园林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的能力。

  二、招生范围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代码:560100)目标人群是为风景园林事业服务的人员,包括:园林植物(花卉、园林树木)应用人员;城市规划与设计人员;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人员;风景资源规划、保护、建设与管理人员;部分生态区域的规划设计、建设人员。

  三、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且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2011年全国联考于10月30日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14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学科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护照证件标准)。

  2、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18日。已经报名的考生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复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网报通讯地址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请务必准确、详细填写。

  具体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上传照片要求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栏目查看。

  五、考试科目

  1、全国联考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

  报考我校的考生GCT外语运用能力测试部分限报英语。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和外语运用能力测试。每部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命题依据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GCT成绩一年有效。

  2、学校自命题科目:《风景园林综合》,考试大纲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专业学位栏目查看。

  六、考试方式及时间

  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一)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达到我校GCT分数要求的考生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上交身份证复印件。

  ②《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成绩下达后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经单位核准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电子照片上需同时盖章)。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各领域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需交纳报考费80元。

  3、第二阶段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12月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或联系教学学院网站查看。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GCT考试成绩、风景园林综合考试及综合面试成绩,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2011年招生规模数我校自行确定。

  八、学习方式和年限

  一般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学习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由学校与研究生所在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论文的选题应是风景园林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具有明确的风景园林背景和应用价值,应有先进性、难度及必要的工作量,能体现其综合应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

  九、学位授予

  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后,可授予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学费30000元,因故退学,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

  1、录取为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的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在职人员,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联系方式:

  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联系电话:010-62338380,传 真:010-6233787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邮编:100083

  网址: Http://222.28.113.2Http://graduate.bjfu.edu.cnhttp://www.grabjfu.com

  2)负责教学学院: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6634    电子信箱:zhoucg1981@bjfu.edu.cn

  网址: Http://yuanlin.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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