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巩固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成果侧记
稽山鉴水,名士之乡。浙江省绍兴市自2006年成功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将人居建设工作作为“进行时”来抓,明确提出“班子不散、责任不变、力度不减、创建不停”。2008年,绍兴市被联合国人居署授予“联合国人居奖”,将一幅人居画卷展现在世人面前。
近年来,绍兴市坚持“完善、发展、提高”的工作方针,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尤其在城市规划、住房保障、居住环境、生态环境、社会和谐五个方面重点着色,尽情挥洒,走出了一条以“五个一”为主要特色的人居建设之路。
形成一个共识——规划先导
科学规划,立意前瞻。近年来,绍兴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规划龙头,认真编制、严格执行,切实发挥了规划在人居建设方面的先导作用。
(一)完善规划体系。近年来,绍兴市着力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先后编制完成了《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绍兴生态市建设规划》、《绍兴中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绍兴中心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10多项规划,并启动了《绍兴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绍兴城市群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重要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科学编制规划。绍兴市注重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规划理念和方法,不断探索创新城市规划编制模式。对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制订,由市政府组织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按照“前期调研,方案征集,专家咨询,召开方案评审会,市人大审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等程序形成规划成果,并按规定报批。同时,绍兴市大力推行“阳光规划”,以规划模型馆和新闻媒体为载体,对各类城市规划进行公示,认真收集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实施的可行性。
(三)严格实施规划。绍兴市政府切实推进规划的严格实施。同时,对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实施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的规划审批制度,对违反规划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有力地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立足一个根本——住房保障
民生之要,为政之本。绍兴市委、市政府把住房保障作为人居工作的根本,积极行动,全面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健全保障制度。2008年,绍兴市出台《绍兴市区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09年,修订《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推出解决引进人才的居住问题、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等措施,为全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夯实了基础。2010年,绍兴市出台《2010~2012年绍兴市区住房保障规划》,重新界定保障对象和范围,增加实物配租比例,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创新保障供给方式,计划出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并首次将旧房改造列入规划目标。同年,《关于市区老旧房区域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绍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绍兴住房保障制度。
(二)加快保障房建设。绍兴市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统筹实施“城中村”改造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建设。近年来,市区已建成润沁花园、鹅境亭园、沁雨苑等9个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小区,总面积约140余万平方米;建成鹅境人才公寓,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完成城中村一期9557套安置房改造工作。在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率100%的基础上,今年又动工建设了保障性住房鉴湖地块、西郊公租房工程,启动了江家娄、叶家堡、伟联村城郊村、大湖头、塘下赵等城中村改造工程。
(三)扩大受益范围。绍兴市不断扩大住房保障的受益范围。一是区域扩面。2008年市区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从原来的4个街道扩大到了7个街道;2009年在原来7个街道的基础上,增加了鉴湖、皋埠和东湖3个镇。二是对象扩面。2008年,绍兴市提前实现低保标准3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全部“应保尽保”,走在全省同类城市前列;经济适用房面积准入调整为人均15平方米,或有2人~3人以上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2009年,廉租住房新增加了实物配租比例,扩大了实物配租范围。2008~2010年,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保障共解决了市区2200多户家庭的住房困难。目前,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已准备就绪。此外,绍兴市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动态管理。
把握一个原则——设施完善
突出重点,凸现亮点。绍兴市委、市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一)城市供排水设施超前。总投资30多亿元,日供水量达到70万立方米,集供水、防洪、灌溉功能于一体的小舜江供水工程,使绍兴市区及虞绍平原130万人口受益。截至2010年年底,管线总长度约1000公里,城市供水率达到100%,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积极推进雨污分流,通过新区建设与老小区截污改造,2009年至今,完成埋设排水管线约46公里,城市排水收集管网系统不断完善。
(二)生活污水处理有效。2008年投资14亿元,建成绍兴污水处理厂三期和上虞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135万吨/日。2010年绍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01%,高于全国平均值10%;污水收集管网配套,集污干管总长304公里,截污范围达200多平方公里。
(三)燃气供应遍及城乡。加快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4亿元建设绍兴天然气利用工程,基本形成管道供气为主、瓶装供应为辅的城市供气格局,城区燃气主干管长达300多公里。2010年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9.62%。
(四)城市垃圾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市区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密闭运输,并采用焚烧发电为主和卫生填埋方式为辅的处置方式。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高于全国平均值20%,垃圾处理设施达到无害化等级评定Ⅱ级以上,运行安全。
(五)公共交通网络发达。围绕实施“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已形成覆盖整个城市的公共交通快速网络。同时,建有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系统,开展公共自行车租赁工作,居民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为40.49%。
(六)卫生、文化、体育设施满足要求。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加强医疗责任安全管理,实施医疗优抚政策,万人拥有病床数达到64.1张,市民能够普遍享受健康服务。城市具有完备的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近年来新建绍兴大剧院、鲁迅电影城、新华书店发行大楼、城东体育中心等一批大型文化、体育设施,各种室内、外文体活动场所达409处、休闲公园46个。教育资源布局合理,市区现有小学16所、21个校区,平均服务半径在500米范围内,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良好。
围绕一个核心——环境优化
山川映发,曲水流韵。2006年以来,绍兴市先后实施总投资为159亿元的“十个一批”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努力达到“蓝天、碧水、整洁、清静”的生态环保目标。
(一)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市区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河道无大规模硬质护坡和衬砌。开展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制订《市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积极发展和推广乡土树种,科学引种育种,通过合理搭配乔、灌、草,形成最佳的景观和最大的生态效能。积极开展湿地生态研究,严格实施《绍兴市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加强对镜湖湿地生物资源和生态状况的监控和保护。
(二)建设生态绿地系统。以绿心生态景观建设工程为核心,构筑融合山、水、城、绿于一体的“北湖南山、山水相映;公园棋布、绿带纵横;组团相间,绿廊通风”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至2010年年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0.35%,绿地率为34.4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38平方米。
(三)注重大气污染防治。致力于形成大气污染防治“面上管、点上查、源头控”的长效管理机制,自2008年起,陆续开展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业油烟集中整治。2010年城市空气质量API≤100的天数为320天,占全年天数比例87.67%。
(四)保护古城历史风貌。出台《绍兴历史街区保护实施办法》,重点保护和修复近200万平方米的7个历史街区,并在古城范围内通过控制建筑高度、保持建筑格调等措施,构建富有绍兴特色的城市景观风貌,被誉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绍兴模式”。2009年,以越王勾践为核心的古越文化保护区建设完成。
(五)强化资源节约利用。建立了“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资源节约利用工作机制,资源节约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显著提高,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取得实质性成效。到2010年年底,全市单位GDP能耗为0.8292吨标准煤/万元,城市人口密度10015人/平方公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有较大提高。
着眼一个目标——社会和谐
和谐社会,全民共享。绍兴市委、市政府历来注重民生工程,通过大力发展经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城市公共安全等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一)社会保障和福利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制订并实施《绍兴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纲要》,逐步构筑起社会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福利“四位一体”的“大社保”体系,社会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二是发展城市老龄事业。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在就医、乘车、文化消费、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待遇。三是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2006年至今,绍兴市平均每年投入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用于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对1623名重度残疾人实施了安养和集中托养,盲聋、智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由90%提高到99%等。四是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利益。2010年,投资2200万元建设外来环卫工公寓,解决外来从业人员住房问题;积极实行“入学绿卡”制度,切实解决外来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等。
(二)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初步构建。开展“平安绍兴”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一是有序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于2009年2月启动,及时受理和派遣处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9.56万余件。二是各市政基础设施运行顺畅。制订《绍兴中心城市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2008~2012年)》,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道路、给排水、燃气、绿化、环卫设施、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档案齐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三是地质灾害监测体系有效建立,使近万人摆脱了地质灾害的威胁。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达到相应设防标准,城市人均避难场所面积≥2平方米,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100%。
俯仰绿水滨,醉倒女儿红。绍兴市将围绕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进一步继续深化“人居”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编辑:anna
相关阅读
绍兴手艺人:世界盆景文化交流大使
刚刚落下帷幕的2016中国盆景无国界世界大会上,来自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村的任晓明,与全球35个国家70名盆景艺术制作名家同台PK制作技艺,收获满满的点赞,并被大会聘请为“世界盆景文化交流大使”。【详细】
关于201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的公示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6]532号),住建部对201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详细】
常州摘得中国人居环境奖
中国人居环境奖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设立的国家人居领域的最高奖项。经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审,并经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决定授予常州市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详细】
住建部:2013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公示
经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第三方社会调查、现场考查和集中评审,并经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决定授予江苏省镇江市、安徽省池州市、山东省东营市、江苏省宜兴市、浙江省长兴县2013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