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启动
梁子湖进入首批名单,将获得资金1.6亿元
记者日前从武汉大学梁子湖野外生态站获悉,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今年首次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进入首批试点名单。
据了解,梁子湖与新疆博斯腾湖、吉林松花湖、辽宁大伙房水库、山东南四湖、安徽瓦埠湖、云南抚仙湖与洱海成为首批8个试点湖泊,在9亿元项目资金中梁子湖占1.6亿元。
据了解,纳入试点的湖泊需满足的条件是: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具有饮用水水源地功能或重要生态功能;湖泊现状总体水质或试点目标水质好于Ⅲ类(含Ⅲ类),流域土壤或沉积物天然背景值较低;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有系统、科学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前期工作基础扎实,落实地方资金积极性较高;试点绩效目标合理,可量化、可考核。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专项能源与环保板块专家组成员、武汉大学梁子湖生态站站长于丹介绍,2010年大洪水前,梁子湖是我国东部地区唯一出现Ⅰ类水质,常年整体保持Ⅱ类水质的大中型湖泊。此后罕见的大洪水,致使80%的水生植物死亡,水质急剧恶化,生态受到严重破坏。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水生植被部分恢复,梁子湖整体水质回到Ⅲ类。但今年的旱涝急转,使岸边刚刚萌发生机的湿地又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梁子湖生态环境依然脆弱。
于丹也是此次国家试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高级咨询专家组成员,他介绍,国家对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已提升到非常重要的地位。湖北有关方面应抓住契机,协同努力,科学地、可持续地把梁子湖的生态修复进行下去,并以此为蓝本,探索湖北湖泊的生态修复模式,以不愧于“千湖之省”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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