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建筑市场:挑战与机遇并存

2011-12-20 09:04:46    作者:曹莉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浏览次数:

  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出现,此后,它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有关调研统计,到2010年年底,我国地级以上的交易中心共有524个,其核心业务是工程交易。但是,伴随着各方面的改革和发展,有形建筑市场也逐步走到发展和完善的关键时期,近年来兴起的招投标电子化和市场整合风潮更是给有形建筑市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挑战和机遇并存,在这种情况下,各地有形建筑市场不断改革完善,为更好地促进有序竞争,保证招投标公开、透明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规范和完善中,有形建筑市场乘风破浪

  据有关调研统计,到2010年年底,我国地级以上的交易中心共有524个,其中,工程交易中心模式的是375个,占总量的7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模式的88个,占总量的17%;行政服务中心模式的49个。有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际上是以工程交易为主,没有实现真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和运行模式。从单位性质上来看,269个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140个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还有一些企业性质的交易中心和行政单位。从主管部门来看,有338个主管部门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54个主管部门是各专业部门。就此可以看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然是目前主要的一种招投标有形市场模式。

  多年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不断规范和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有形建筑市场汇集了场地、人员、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等丰富的资源。各有形建筑市场普遍建立了封闭评标区,全过程监控系统、评标专家自动抽取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等也几乎成为“标准配置”,有效减少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中的人为因素,保证了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在实现了有形建筑市场三大基本功能(即工程建设信息平台、市场主体交易和服务平台、政府监管平台)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探索建立了诚信信息平台、远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等,为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咨询等高效、便捷的专业化服务,特别是为驻场的监察部门提供了联合执法监察、有效预防工程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平台。

  各地坚持“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16字方针,在整合利用建设市场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有形市场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形成了比较可行、科学有效的做法。例如,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立足“服务政府监管、服务市场交易、服务社会需求”,逐步形成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分包、劳务分包、施工监理、进京企业代征税管理以及民航、园林、医药、铁路等工程交易的“大市场”格局和运行体系。广州市实现了一个城市只设立一个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做到“省、市、区”合一,不同行政区域、不同主管部门、不同专业(包括交通、水利、电力等)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在一个统一的有形市场进行集中交易、封闭评标,执行统一的管理要求和工作标准。

  依托区域合作,有形建筑市场取得长足发展

  随着各地区建筑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建筑市场主体参与异地市场竞争的需求日趋强烈,如何获得真实有效的工程信息,如何加强对属地内外埠建筑市场主体的评价管理,如何确保本省市建筑市场主体在外地建筑市场业绩的真实性等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通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有形建筑市场已经成为促进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重要平台。有形建筑市场作为各省市建筑市场管理的载体,在信息服务、市场准入、业绩积累、评价机制等市场服务与管理方面具有很好的优势。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区域合作,可以通过招标信息共享,为建筑市场主体提供跨地区的信息服务;可以通过交易信息共享,为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隶属主管部门提供跨地区的交易数据信息和市场业绩信息,加快利用资质管理手段优化企业结构、净化市场竞争环境目标的实现;可以通过广泛合作交流,延伸各省市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内涵和服务品质,进而提升有形建筑市场整体的建设水平和影响力。因此,一些地区就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区域合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近年来,“七省区市联席会”、“泛华北(环渤海)地区信息共享平台”、“南方十城市”、“西北五省(区)”等几个区域化合作组织的成功实践,让我们看到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区域化合作的前景以及有形建筑市场的美好未来。

  借力招投标电子化,有形建筑市场华丽升级

  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方的电子招投标平台上线运行,网上投标报名、在线下载标书,甚至异地远程评标也逐渐为人们所熟知。可以说,目前工程交易信息化已经进入从局部到整体、从个别地区先行到全国踊跃参与的全面信息化时代。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更多的地方积极推进了电子招投标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已经有一系列的成熟工具软件得以广泛应用,使招投标文件编制、工程计价、评标等业务效率大幅提升,专业性和准确性得以保障;部分招投标主管部门建立了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站,统一了招投标信息发布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发布;部分省市依托有形建筑市场建立了基于互联网的招投标管理系统并在招投标监管电子化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而有形建筑市场也借助招投标电子化的过程实现了华丽升级。例如,今年挂牌成立的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整合了该市市级部门各类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交易市场,按照“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要求,搭建起了一个集中统一的交易平台,取消了投标报名,标书网上自由下载,实行网上答疑、电子支付等,完全实现“背靠背”的招投标。广州市有形建筑市场在新信息系统战略规划目标中,积极探索和拓展信息化建设的新思路,推动有形建设市场信息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他们一直在不断探索拓展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新功能,在已有的电子化资格审查功能的基础上,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创新,开发出全新功能的电子化资格审查系统,该系统上线后能实现电子自动筛查合格投标人。曾经备受中外媒体关注的南京则发挥自身优势,围绕“e路阳光”信息化体系建设任务目标,总结、探索、创新,不断增强“e路阳光”平台效能。

  通过推进招投标电子化的实践,有形建筑市场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与转变,为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打牢了基础。

  最近,业界期待多年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也终于浮出了水面。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相信,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有形建筑市场一定会与时俱进、创新思路,实现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创新发展,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统一公平、竞争有序的平台。

 

编辑: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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