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从“国家园林城市”迈向“国家森林城市”

2012-03-09 09:30:49    作者: 刘菲菲 钟丽琳     来源:闽西新闻网     浏览次数:

 

  生态环境的好坏是体现一个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之一,自2008年我市启动实施“绿、亮、美”工程以来,岩城城市绿化覆盖率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前不久我市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令人可喜。植树节前夕,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我市还将再接再厉,向更高的目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努力。
 
  创建有较好的基础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相应要求的城市。截至目前,我国已有30个城市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
 
  我市森林资源丰富,现有林地面积2388万亩,占土地面积的83.6%,林木蓄积量875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3.1%,居全省第一位。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相关考核标准,目前龙岩多数指标符合评价标准,15项基本条件中已有6项达标,4项预计能达标,5项还有差距。
 
  林在城中 城在林中
 
  按照创建计划,我市将按照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设标准,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彰显特色、建成典范”,大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突出“三江”源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形成“森林走进城市、城市拥抱森林”的森林城市大格局,打造森林龙岩。
 
  通过加快我市森林城市建设进程,全面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全市森林覆盖率要稳定在78%,实现建成区绿地率35.2%以上,绿化覆盖率38.5%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11.2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以上;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山区达到70%以上,水岸和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各项森林建设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的评价指标要求,力争2015年把我市建设成“国家森林城市”。
 

编辑:do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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