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在公共部门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强调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这一理论对构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化竞争机制,突破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弊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化推进缓慢。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的绿化设计与施工领域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建设和养护管理还是以传统公共管理模式为主。园林管理机构既是管理单位,又是建设养护具体实施单位,这一管理模式显然无法与我国市场经济的整体发展相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方面普遍存在成本高、效率低、行政干预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等问题。
2、长效监管机制欠缺。当前,国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养护市场的招投标机制不完善,政府监管乏力。多数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主要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承担,考核监督机制缺失,或者流于形式。行业管理和价格信息披露等机制不健全,市场秩序较为紊乱,行业发展生机不足。
3、绿化建设管理水平低。绿化建设管理投入渠道单一,经费不足,往往是在较短时间、较低成本、较差条件下实施绿化建设,基础薄弱,绿地质量档次不高。由于经费不足,职工生产积极性不高,创新性手段欠缺,工作效率低。
二、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内涵
新公共管理从市场和经济的角度出发,倡导企业家的精神,把企业的管理方法和价值观引入政府管理,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其主要思想有:政府“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提倡通过“政府公共政策化”,将政府从管理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将企业化的管理方式引入公共部门,打破政府垄断,通过公开竞标方式外包公共服务,实行质量和目标管理。营造“顾客导向”的行政文化,根据市民需求提供公共服务。考虑外部性问题和公共产品消费的非排他性,对一些公共产品实行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
三、构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化竞争机制策略
1、营造市场化环境。理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养分开。城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与绿化建设养护企事业单位脱钩,将具体的建设养护业务投向市场。摒弃部门保护主义,放手让建设养护企事业单位成为市场经营的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提高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绿化养护企事业单位内部产权制度,实行经营者竞争上岗,职工能进能出,打破按人头拨付经费、出勤不出力、难以考核制约等原有弊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作机制。
2、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在城市绿化建设方面,公园绿地作为公共产品在供给过程中能产生经营性资源,为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化提供了可能性和可行性。通过出让一定年限的项目经营权,积极采用BT、BOT等建设融资模式,有力破解投入单一及资金瓶颈问题。在城市绿化管理方面,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在公园绿地内适当建设经营性设施,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将出租经营收益用于公园养护,解决养护经费问题。
3、完善招投标机制。建立灵活的市场出入机制,针对当前低价恶意竞争中标的情况,政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园林绿化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申请者的从业资质、经营业绩、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综合考虑成本、价格、质量和服务承诺等因素,择优选择经营者;同步制定和完善市场退出规则,明确市场退出的条件和履行程序。
4、强化政府监管。完善规章制度,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精心制订完善行业管理规范和制度,规范行业发展。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严密的监督考核办法,督促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和养护等单位有效履行责任和义务;受理公众的投诉,依法查处和惩治园林绿化有关企业的违法行为。加强园林绿化价格监管,加强建设和养护市场信息管理,完善相关定额和标准,对区域同行业成本进行比较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行业信息定期披露、成本约束机制和定期监审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防止成本和价格不合理上涨。
(作者单位:市园林局)
编辑:do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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