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发生一起破坏园林树木案件 150多棵榆树无端被擅自砍伐

2012-05-28 09:03:31    作者:小言金梅     来源:青海新闻网     浏览次数:

  我市连续多年斥巨资植树造林,美化绿化家园。然而日前有人却擅自砍伐了胸径在5厘米以上的150多棵榆树,这是近几年来我市森林公安查处的一起较大的破坏园林树木的案件。

  砍树者被市民举报

  5月24日下午,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虎台小学内砍树。干警们立即出动来到虎台小学,发现学校西侧的一排榆树已被砍掉,砍树者正在清理砍下的树木枝条。据砍树者说,由于这排树木原本是绿篱,现在长大了,树枝触碰到高压线,很危险,所以才将树砍掉。

  5月25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了一排榆树根。这些树大部分胸径为10厘米左右,树龄约在5年以上。如果这些树木没有被砍伐,而是迁移到别处,那么这片小树林可为城市增添一抹绿色,还可省下一笔城市绿化经费。

  没按审批手续移植

  我市属于西北干旱地区,树木不容易成活。为了进一步加大城市绿化管理,2003年我市出台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其中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迁移树木、绿篱或拆除花坛、花带、草坪的,由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今年3月份,砍树单位也曾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树木移植手续,树木移植许可证中写明:移植期限为3月7日到3月20日,移植保护措施为带根、带土团,严格按照树木移植技术操作保栽保活。砍树者没有按手续移植树木,而是采用了粗暴的方式,将树木直接砍掉。

  将依法进行重罚

  5月25日,市森林公安局请来市林业勘察设计院专家对现场进行了进一步勘察,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调查。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栽3倍-5倍的树木,可以处以树木价值3倍-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森林公安将根据规定对砍树者进行重罚。

编辑:dongjing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西宁湟水河绿色景观生态廊道建设再添新彩

 总投资4.3亿元,对西宁海湖桥以西分水口上游665米至共和路桥进行功能性改造,达到改善局部景观水质的目标,恢复原有的水利设计功能,将橡胶坝更换为目前国内较先进的液压升降坝,实现清浊分流,同时加强绿化,达到景观提升效果……【详细】

西宁市5个公园将实施海绵化改造

城市公园“海绵化”是迈向海绵城市的重要一步。今年我市计划将对湟水湿地公园等5个公园实施海绵化改造及景观提升项目,让我们的公园更会“呼吸”,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大力推进之中。这是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的。【详细】

践行“两个绝对”加快生态宜居步伐

2月13日,西宁市城北区召开以“做忠诚践行‘两个绝对’的排头兵,全力推进生态宜居北区建设”为主题的工作推进会,努力开创以“两个绝对”为根本要求。【详细】

西宁:全面实施海绵城市建设

可最大限度实现雨水蓄积、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海绵城市建设,对于处在半干旱区域并正在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西宁市有着及其特殊和重要的意义。【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