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发生一起破坏园林树木案件 150多棵榆树无端被擅自砍伐
我市连续多年斥巨资植树造林,美化绿化家园。然而日前有人却擅自砍伐了胸径在5厘米以上的150多棵榆树,这是近几年来我市森林公安查处的一起较大的破坏园林树木的案件。
砍树者被市民举报
5月24日下午,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虎台小学内砍树。干警们立即出动来到虎台小学,发现学校西侧的一排榆树已被砍掉,砍树者正在清理砍下的树木枝条。据砍树者说,由于这排树木原本是绿篱,现在长大了,树枝触碰到高压线,很危险,所以才将树砍掉。
5月25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了一排榆树根。这些树大部分胸径为10厘米左右,树龄约在5年以上。如果这些树木没有被砍伐,而是迁移到别处,那么这片小树林可为城市增添一抹绿色,还可省下一笔城市绿化经费。
没按审批手续移植
我市属于西北干旱地区,树木不容易成活。为了进一步加大城市绿化管理,2003年我市出台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其中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迁移树木、绿篱或拆除花坛、花带、草坪的,由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今年3月份,砍树单位也曾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树木移植手续,树木移植许可证中写明:移植期限为3月7日到3月20日,移植保护措施为带根、带土团,严格按照树木移植技术操作保栽保活。砍树者没有按手续移植树木,而是采用了粗暴的方式,将树木直接砍掉。
将依法进行重罚
5月25日,市森林公安局请来市林业勘察设计院专家对现场进行了进一步勘察,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调查。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栽3倍-5倍的树木,可以处以树木价值3倍-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森林公安将根据规定对砍树者进行重罚。
编辑:do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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