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与江苏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6日,中国住建部与江苏省政府签订关于共同推进江苏美好城乡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支持与指导下,大力推进江苏美好城乡建设,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提升城乡建设发展水平,加快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支撑、中小城市为依托、小城镇为纽带、新型村庄为基础的城乡空间格局,形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均衡配置、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和谐相融的现代城乡形态,形成生态宜居、环境优美、舒适便利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协议约定,到“十二五”末,江苏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乡村环境面貌普遍改善,村庄整治建设成效显著,城市功能和城乡建设品质大幅提升,大中小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城乡统筹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明显加快,城乡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成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示范区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江苏省统筹城乡建设,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将江苏省列为全国村庄环境整治示范重点地区,指导江苏省立足实际,总结提升实践经验,共同开展“城乡统筹背景下的乡村人居环境改善”课题研究和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的城乡发展一体化道路。
江苏省人民政府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因地制宜,以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为主要目标,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积极改善村庄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城乡统筹背景下的乡村人居环境改善”课题研究和示范项目建设,努力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模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江苏省做好《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报审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优化城镇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指导和支持江苏省编制《苏南地区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环太湖风景路规划》,提升苏南城市群建设水平和综合功能。加大对江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名村保护工作的指导和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指导江苏省做好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相关工作,探索新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
江苏省人民政府加快《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上报工作,制定实施《苏南地区城镇体系规划》,强化规划对城乡建设转型发展和苏南城市群建设的引领支撑作用。推进环太湖风景路等区域性生态绿廊、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健全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的推进机制。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名村的保护与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相关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和支持江苏省创建“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将江苏省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项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及再生水利用、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政策扶持。强化对江苏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支持江苏省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江苏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要求,动员各地广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认真编制实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城市节水等规划。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加快供水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实现“十二五”末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污泥处置和尾水再生利用。建立健全城市节水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建设,不断提升特色化水平。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实施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综合管理试点,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和支持江苏省推进低碳生态城镇的规划建设,支持江苏省申报(创建)国家低碳生态试点(示范)城镇,支持江苏省开展全国绿色低碳重点镇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南京河西绿色生态示范城建设,在江苏省设立全国低碳生态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开展相关规划研究和实践。
江苏省人民政府指导各地以参与国家低碳生态城镇建设试点示范为契机,创新规划编制技术和方法,制定低碳生态城区建设发展指标体系,加快低碳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步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江苏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集中推广重点地区、省级绿色建筑推广体系以及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支持江苏省在绿色建筑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示范,总结实践经验向全国推广。与江苏省政府合作共建南京工业大学,支持其土木工程、建筑等学科建设。
江苏省人民政府按照“绿色、节能、低碳、生态”的要求,认真落实规划、建设任务,打造一批国家级示范项目;推进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示范省建设,实现监测系统全省13个省辖市全覆盖;创建2-3个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提升江苏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水平。加强城市照明规划和节能管理,积极创建绿色照明示范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江苏省改进和完善制度设计,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建立住房保障绩效考核制度,健全保障性住房准入与退出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江苏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和指导江苏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支持和指导江苏省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
江苏省人民政府围绕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和提高保障水平,加快构建制度完善、管理有序、进退规范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加强管理机构、实施机构、基层服务窗口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机制,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发展,在政策制定、标准编制、技术支持等方面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推动江苏省建筑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推进住宅产业化综合应用水平。
江苏省人民政府坚持以建筑工业化为抓手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以住宅产业化为重点促进建筑产品绿色宜居,通过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产业链,推进设计标准化、构件部品化、施工机械化,实施产业化示范工程,增强住宅性能认定、房地产销售和建筑生产过程的关联性,形成成品住房成套技术体系,加快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步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江苏省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水平,在信息化政策制定、顶层设计、标准编制和示范项目等方面,优先选择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作为参与、试点、示范单位。指导和支持江苏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数字城乡规划、城市服务与应急系统、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测以及诚信监管、建筑市场诚信监管等系统的建设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组织各地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积极承担数字规划、村庄环境整治、城市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市政公用行业运行监管、住房保障信息化、房地产信息化、建筑市场诚信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化项目实施任务,做好部省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积极为全国建设领域提供相对成熟、便于推广的示范经验。
部省合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共同领导下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与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定期协调会商机制,就合作事项进行专题调研、开展政策研究,认真落实合作内容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合作取得实效。江苏省人民政府将合作事项纳入重点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部省战略合作实施期暂定为2012年—2015年,期满后根据情况另行商定。
编辑: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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