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催生“绿化贪官” 不行贿拿不到工程款
近年来,各地竞相发展绿化,市政投入逐年提高。一些经济发达城市直接由市财政拨付的城区绿化专项资金,每年都在1亿元以上。城市政府甚至不惜一掷千金,动辄数十万元买一棵树。巨额的投入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形成了滋生腐败的新“沃土”。
各地城市绿化腐败丛生
2012年8月,云南丽江古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原局长赵桂强因受贿一审获刑13年。检方指控赵桂强自2005年7月以来,收受贿赂50万元,家中有160万元无法说清来源。
2010年4月,重庆江北区绿化工程处曝出腐败窝案,一串掌管照明、绿化等看似“不起眼”项目的市政官员“集体落马”。“绿化贪官”、“灯泡所长”一一浮出水面。其中,重庆江北区绿化工程处原主任陈亮先后5次在宾馆、茶楼等地收下某园艺场送上的27万元现金;原副主任罗开静在自家楼下车库等处笑纳了多家园林公司、劳务公司所送的现金65万元;重庆南岸区路灯管理所原所长龚正勇多次收取某灯饰企业的贿赂12万元等。
2009年1月,浙江省温岭市城建指挥部园林绿化科原科长赵根春被该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2004年至2007年,赵根春在任城市建设指挥部商业街科副科长、科长和园林绿化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商业步行街商住楼Ⅰ、Ⅱ、Ⅲ标段,商业街环艺道路及附属Ⅱ标段等工程中给予多名工程承包人以关照,分九次收受贿送人民币共计13万元。
2008年底,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前期部原副经理陈静涉嫌受贿案公开审理,这一工程背后的黑色交易也随之浮出水面。陈静移植千余棵柿树就受贿500万元。杭州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指挥部规划工程部副主任吴少雯在西溪湿地工程中受贿近千万元。
不行贿一两年拿不到工程款
纪检机关发现,绿化专项资金并没有全部得到有效管理。绿化市政工程领域乱象丛生,与招投标和采购流程运行不规范,监管不严有直接关系。
被揭开的“绿化腐败”黑幕,往往以窝案、串案的形式出现。在利益驱动下,“绿化贪官”与一些不法商人勾结,形成一个暗中勾结、互相包庇的“利益共同体”。招投标往往成为幌子,拿绿化项目只凭金钱和裙带关系,滋生了钱权交易的温床。
园林绿化行政人员手握工程合同起草、施工设计、绿化植被采购等关键事项,各家公司和承包人都不得不争着讨好。一位工程专家表示,“以长仅一公里、中间无绿化带的道路照明工程为例,按道路两侧30米一灯的标准,安装常见的12米杆双备灯,加上采购灯泡、灯具、电线、预埋管网及人工费等各种费用,平均每盏灯需要五六千元,整个工程不算变压器需要近40万元,利润率往往超过30%。拿出一半利润行贿,还有几万元赚头;若是不肯行贿,可能一两年都拿不到工程款。”
一些绿化市政部门是事业单位,但行使的职权带有行政色彩,同时又实行公司化管理。“多重身份”、“多头管理”,造成无人管理的疏漏和外部监管受限。
有专家认为,针对绿化市政部门的贪腐乱象,政府应出重拳,着重规范绿化工程中的招投标行为,不给“潜规则”以机会,包括加大对业主单位主要领导、重要人员的监管,定期轮岗,对业务对象定期审查等。
城市绿化需要多贵的“树”?
2011年11月,媒体披露了广东珠海市今年准备投资1.48亿元进行城市绿化,每株树成本8470元,以及两年前花800万购买31棵罗汉松的行为,引发公众质疑。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教授朱建宁曾表示,建设节约型园林很有必要。建议在城市绿化中多选用乡土树种,树种本身并无好坏差异,关键是看用得合不合适。政府投入的资金总额,并不是判断园林绿化成本高不高、合不合理的标准,要看实际建了多少绿地,对整个城市绿化环境的改善起了多大的作用。
有专家指出,政府行政应增加透明度,市民需要知道,城建用于绿化的预算资金、经费都到哪儿去了,政府应先公布经费账目明细,否则上万的“名贵树木”只会遭到公众的质疑。
2012年8月,台风 “韦森特”袭击后,香港与深圳刮倒的树木相比悬殊,深圳更被批为了突出政绩而狂乱种下的大量树木被风吹倒,损失惨重。深圳市绿色基金会发起近20年来首次义捐活动,称获捐资金将用于城市景观林带建设。媒体称发起义捐是因为政府财政绿化经费未到位。对义捐网友支持者寥寥,网友称“作为纳税人,我已经纳税了。”官方回应称并非因绿化资金不足发起活动,但该活动尚未收到捐款。
编辑:do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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