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霁翔:城市文化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
近日,在大同贵宾楼假日酒店大同厅内座无虚席,故宫博物院院长、国家文物局原局长单霁翔所作的“城市文化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专题报告,以大量生动翔实的事例阐述了文化遗产保护这一全人类的事业,深深打动了在场的听众,会场上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报告会由市长耿彦波主持。
徐悲鸿艺术研究院院长徐庆平,市委常委、副市长操学诚等参加报告会。
单霁翔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师从两院院士吴良镛教授。他一直积极致力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和实践,曾出版《城市化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等专著,并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2002年8月,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2012年1月任故宫博物院院长。
报告会上,单霁翔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情况,深刻剖析了当前城市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他说,当前,我国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建设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展开,文化遗产和城市文化特色保护处于最紧迫、最关键的历史阶段。面对种种问题和挑战,每一座城市都必须以文化战略的眼光进行审视,从全局的和发展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以期得出正确的创新理念。谈到我国城市文化建设时,单霁翔指出应该做到“八个避免”:避免城市记忆的消失、避免城市面貌的趋同、避免城市建设的失调、避免城市形象的低俗、避免城市环境的恶化、避免城市精神的衰落、避免城市管理的错位、避免城市文化的沉沦。
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单霁翔就文化遗产保护的内涵与外延作了深刻阐述。他说,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是我国第一次以“文化遗产”为主题词的政府文件,表明开始了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性转型,文化遗产保护的内涵逐渐深化,更加注重世代传承性和公众参与性;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不断扩大,呈现出若干新的发展趋势。同时在文化遗产保护要素、保护类型、保护空间尺度、时间尺度、保护性质、保护形态等方面,对保护外延进行了拓展。单霁翔认为,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应有三条标准,即新时期文化遗产应拥有自己的尊严、文化遗产事业应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应惠及广大民众。那么,怎样才能实现这三条标准?单霁翔结合我市开展名城复兴工程、大明宫遗址保护等事例,生动阐述了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他对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希望我市继续承担起保护文化遗产的重任,彰显城市的文化特色和个性。
耿彦波在总结发言中说,单霁翔院长的报告有理论有实践,有高度有深度,系统地对城市文化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走向、基本思想等进行了梳理,极具知识性和趣味性,对我市文化保护、名城复兴等将起到巨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他指出,“打好文化牌“是历史赋予我们这座城市每一个人的责任,我们一定要用实际行动让先进理念迅速传播,在传统文化保护之路上做出新的贡献。
在同期间,单霁翔在耿彦波、操学诚等陪同下,先后赴华严寺、清真大寺、关帝庙、鼓楼东街历史街区、法华寺、和阳美术馆、文瀛湖生态公园、博物馆御东新馆等处参观考察,并对我市古城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编辑:da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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