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在市区主要干道及节点摆放鲜花迎接国庆

2012-09-18 10:44:19         来源:胶东在线     浏览次数:

  国庆节临近,我市在市区主要干道及节点摆放鲜花,扮靓国庆城市景观,增添节日气氛。

  市园林管理处副处长于文胜介绍说,为了迎接国庆节,他们专门设计了5组植物雕塑和两个大型景观,目前正在加紧制作。于文胜说:“摆放在滨海路的银海路路口叫凤凰展翅,金沟寨立交桥下中国结,观海路体育公园周围摆放希望之光,我们第一次采用景天科的植物来做的雕塑,南山公园的门口广场摆放熊猫母子情,文化广场摆放一组欢度国庆。另外我们在去年的基础上又增摆了两组大型植物景观,增添节日的气氛。”

  国庆期间,市园林部门还将在市区虞美人广场举办一个小型菊展。届时,将有20多个品种、4万盆菊花与市民见面。于文胜说道:“小型的国庆菊展,在我们烟台市是第一次,我们搞了接近有20个品种的国庆品种菊还有一些大型的造型菊,像龙菊、蝴蝶,五星啊各种造型的景观,效果还是不错的,国庆期间是市民的一个好去处。”

  另外,市园林处还将在南大街、观海路、机场路和滨海路等主次干道两侧摆放50万盆鲜花,目前,滨海路、观海路等路段已经摆栽完毕。

编辑:wenweihua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山东12个县(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对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评价情况的通报》。   根据《山东省城市(县城)园林绿化评价办法》(鲁建城建字〔2017〕18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评价工作,现【详细】

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印发 损害古树重罚

  近日,山东省日前印发《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规定,有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行为,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详细】

新立河公园——山东滨州第一处雨水花园

  为响应国家建设海绵城市号召,进一步改善滨州生态环境,提高居民居住环境,2016年市城管执法局园林处经过前期专家考察,决定在新立西岸打造了滨州第一处具有集雨、赏景功能为一体的雨水花园。【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