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世界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

2012-10-23 08:48:31         来源: 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就我市培育世界文化名城,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总体思路。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城市的灵魂。广州作为拥有2200多年建城史的历史文化名城,是岭南文化中心地、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近现代民主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也是中外文化交融交汇之地,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广州培育世界文化名城,要坚持以人为本,站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高度,以世界眼光、战略思维谋划发展,树立高度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把文化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要素,实施文化发展优先战略,充分发挥文化在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领域的引领作用。要按照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总要求,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立足本土与对接国际相结合、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践行“城市??文化??生活”的实践模式,以人为主体,以城市为舞台,以文化为引领,以生活为依归,以彰显“千年商都”,建设“文化创意之都”、“国际重大活动举办地”和“世界旅游目的地”为主攻方向,通过实施“四大工程”、打造“三大平台”、实现“三大提升”,全面提升城市文化品味,改善市民生活品质,推动城市科学发展,建设幸福之城。

  2.发展目标。到2015年,把广州建设成为文化引领作用更突出、文化产业更强大、文化特色更鲜明、文化服务更惠民、文化影响更广泛、文化软实力更雄厚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市,为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文化名城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施文化引领四大工程

  (一)市民素质提升工程。


  3.弘扬城市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关爱行动”和形式多样的城市公益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扎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加强广州城市历史和人文知识的传播,增进市民对城市的归属感、自豪感和幸福感。(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委党史研究室、广州警备区)

  4.开展全民修身行动。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加强现代公民素质教育,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市公共文明建设。推进廉洁广州建设,增强全民反腐倡廉意识。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建设志愿者之城。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建设“健康广州”。建立社会心理咨询和辅导队伍,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体系。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知足常乐的社会心态。(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纪委、市社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文明办)

  5.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扎实推进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社区、企业、家庭等创建活动,办好“书香羊城”全民阅读活动,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抓好以学校教育为核心的国民教育体系建设,支持开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职业培训等。实施市民科学文化教育和艺术素养提升计划。(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科协、市文明办)

  (二)城市文化名片工程。

  6.“海上丝路”名片。加强对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发掘、研究和整合,推进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选址建设广州海上丝绸之路纪念广场、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规划建设广州海事博物馆,保护利用沙面西式建筑群、粤海关、古代造船工场遗址等文化遗址景观,以南海神庙、黄埔古港古村为依托构建大型主题文化区域。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各节点城市的交流联谊,策划举办“海上丝路”文化之旅活动。推动相关主题文艺精品创作,打造广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精品项目,凸显广州自古以来作为中国对外贸易和文化交流重要城市的历史地位。(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外办、广州海事局、海珠区、荔湾区、黄埔区)

  7.“十三行”名片。依托白鹅潭商务中心,建设“新十三行”商业街区,再现“十三行”历史盛况。规划建设“十三行”历史博物馆,复建“十三行”会馆,整合周边遗址及街区,构建具有浓郁商贸文化特质和西关风情特色的“十三行”大型主题区域,打造融文化观光、休闲购物、时尚体验于一体的“十三行”国际商贸文化旅游项目。加强与“十三行”贸易相关国家和城市之间的文化经贸交流,举办“十三行”商贸文化节。挖掘“十三行”商贸文化内涵,把“新十三行”商业街区和历史博物馆打造成展示商贸文化的重要平台,凸显广州“千年商都”历史底蕴,推动国际商贸中心建设。(牵头单位:荔湾区,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档案局、海珠区)

  8.“广交会”名片。规划建设“广交会”展览馆。利用“广交会”展会和展馆,推动文商结合,搭建广州文化产品和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建设国际知名的文化产品交易集散地。积极探索“文化兴商、旅游促商”新实践,举办凸显岭南风格、广州特色的系列文化活动,推介文化旅游景区、线路和休闲娱乐项目,打造富有文化内涵的世界商贸会,扩大“广交会”的国际影响。(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经贸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外宣办、海珠区)

  9.“北京路”名片。推动北京路至天字码头城市传统中轴线全线贯通和整体风貌建设,加快周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传承与更新改造,推进南越王宫博物馆、大小马站书院群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规划建设老字号一条街、广州现代旅游服务街。挖掘千年古道、宫署、造船、水关、药洲及大佛寺遗址,把北京路街区建成开放式历史文化博物馆,集中展示岭南文化核心区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举办广府庙会活动,打造广府文化博览区,擦亮广府文化品牌。(牵头单位:越秀区,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

  10.“广州花城”名片。建设花市牌楼和花市博物馆,推进广州“迎春花市”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把“迎春花市”办成赏花买花、品尝美食、观摩表演和新春祈福融为一体的市民嘉年华。依托海珠生态城建设具有花城特色的标志性主题花园,建设一批具有岭南特色的城市花园和主题花景,打造精品花园和名园,形成观花旅游景点。举办国际性花卉及园林博览会,办好花卉文化节庆活动,加强市花“红棉”标识的推广运用。在生态城市建设中规划布局好花的产业、花的环境、花的社区、花的品类,形成四季花开、满城春色的花城景象,展示花城风采与魅力。(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

  11.“食在广州”名片。连片建设兼具风情美食、文化旅游功能的美食风情街,以番禺大道为依托规划建设具有广州风情的地标式美食街区,改造提升广州美食园、惠福美食街等美食街区,选址建设广州美食博物馆。发挥“中国粤菜峰会”等平台作用,深化广州饮食文化研究。举办“广州国际美食节”等大型节庆活动,推介广州餐饮品牌和美食企业,吸引世界知名菜系、风味食品集聚广州,推动饮食文化与休闲娱乐、旅游购物、民俗节庆等深度融合。开发以美食街区为背景或主题的文化产品,擦亮“食在广州??中华美食之都”品牌。(牵头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相关区、县级市)

  (三)文化遗产传承工程。

  12.保护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深入挖掘和全面整合历史文化资源,重点抓好“千年商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加快南越国遗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步伐。推进建设南粤先贤馆和华侨博物馆。完善文物保护层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层级文物保护责任制、文物利用制度和文物安全监管网络,制定和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加快建设非遗馆、粤剧艺术博物馆等标志性非遗展示中心,选址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和展示、传播、保护区域。加大对粤剧粤曲、广东音乐、岭南画派等传统艺术及“三雕一彩一绣”等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力度。将传承非遗项目与举办民俗节庆活动紧密结合,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积极探索非遗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模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健全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和非遗项目数据资料库。弘扬华侨文化传统,打造华文教育品牌项目,出版华侨文化丛书。推进重点寺观教堂规划建设,开发宗教文化旅游线路。保护挖掘西关建筑、西关美食和西关艺术等的文化内涵,传承西关文化。(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侨办、市侨联、市民族宗教局)

  13.擦亮近现代革命策源地品牌。统筹整合、全面挖掘广州南沙虎门炮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团一大旧址、东园广场、黄埔军校等重点革命史迹的文化内涵,重点改造提升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纪念馆、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等,发挥农讲所和广州起义纪念馆“红色旅游景区”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的保护利用。围绕挖掘近现代革命代表人物在穗历史足迹,凸显广州名人荟萃、英才辈出的历史文化名城形象。挖掘整合近现代文物古迹,提升近现代革命史迹的文化内涵和教育功能,彰显广州在中国近现代革命史上的重要地位。(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委党史研究室)

  14.传承弘扬地方特色民俗文化。重点办好广州乞巧节、波罗诞、盘古王诞、仙姑庙会、妈祖诞、老广州民间艺术节等民俗节庆活动,以及飘色、醒狮、银龙舟、咸水歌等民俗表演。推进建设广州民俗博物馆。依托传统节庆、重大庆典等活动,多途径打造民俗文化展示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表演展示机制。开展民俗文化普查,保护优秀民俗文化。推进创建“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和命名“优秀民间艺术师”活动。加强民俗文化与旅游、科技、市场的对接,通过技术创新、体制创新、运作模式创新,推动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旅游局)

  15.重塑岭南古城文化风貌。实施古城风貌恢复计划,加强对全市48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重点加强对古城区范围内的古城轮廓、建筑高度、城市传统中轴线、传统街巷、骑楼街、历史水系、道路交通系统、文物古迹及历史建筑、绿化风貌与开放空间等的保护控制与恢复重建。加强“五名”(名地、名街、名镇、名村、名居)的保护建设,推动古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复建具有岭南风情人文景观的传统商业街区。在城市更新改造中,把加强对史迹、遗迹、遗址、文物和景观等文化遗产的保护放在首位,制定实施保护规划,确保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传承。加强对著名华侨建筑(群)的保护,重塑华侨文化街区风貌。(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建委、市侨办、市侨联)

  (四)文化产业促进工程。

  16.加快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文化与科技、商贸、旅游的融合,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数字出版、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网游动漫、网络音乐、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新型业态。办好“广州国际设计周”,建设广州国家新型工业化工业设计产业示范基地,构建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器和保育平台。挖掘利用特色文化资源,培育扶持以水文化、花文化、商贸文化、饮食文化、休闲文化、体育文化、节庆文化等为主题的特色文化产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

  17.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推动重大文化功能区建设,引进战略投资者建设国家级广州中国文化科技产业示范区和广州国际文化旅游城。加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力度,重点打造若干设计产业集群,建设国家(广州)网游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打造国际性“网游动漫之都”。支持广州国际媒体港、南方广播影视创意基地、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广州园区)、广东动漫城从化动漫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建设广州传媒会展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南沙粤港澳文化产业合作实验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18.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支持市属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文化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融资,重点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传媒”)打造成全市国有文化资产战略重组的综合投融资平台。加快培育文化要素市场,加强文化产品中介服务,推动建设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市场)。打造全国重要的出版物、影视音像、动漫游戏等产品集散地,建设动漫衍生品交易市场,促进中国(广州)优秀舞台艺术产品交易机制化,发展文化产品电子商务体系,鼓励网络游戏、网上书店、网络视频、网络购物等消费新模式,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品交易中心。推动文化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筑版权交易平台,组建版权保护中心,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三、打造文化活动三大平台

  (一)打造国际文化节庆交流平台。


  19.建设重大国际文化盛会交流活动平台。加强对节会活动的科学评估筛选,重点选择能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活动。采取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办会模式,把中国音乐金钟奖、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羊城国际粤剧节、中国国际漫画节、华人文化艺术节、国际音乐夏令营等,打造成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文化盛会。鼓励支持组建大型节庆活动管理服务机构,强化国际公关和全球营销,吸引重大国际文化盛会来穗举办或落户。(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城管委)

  20.建设世界级文化旅游活动平台。支持长隆集团加快建设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提升其作为国家级“5A”景区的文化旅游品牌效应。办好广州国际旅游展览会,大力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举办的其他国际性旅游节庆活动,结合旅游景区开发建设,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拓展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利用亚太城市旅游振兴机构(TPO)、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联合组织(UCLG)等国际性活动平台,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推进大型节庆活动产业化,扩大广州旅游的海外知名度。(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外办)

  21.建设重大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平台。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吸引重大国际体育赛事来穗举办,打造体育竞赛表演业,加快建设“国际体育名城”。加强与世界各国城市之间的体育文化交流,引进国际单项体育协会、国内外知名体育品牌公司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广州。鼓励社会和企业参与举办体育活动,培育壮大本土体育活动品牌和产品,积极引进品牌体育赛事,推进建设知名的本土体育俱乐部。高标准建设和改造体育场馆设施,依托山区生态优势建设一批体育训练基地,推动体育场馆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市侨办、市侨联)

  (二)打造文化名家活动平台。

  22.推进名家学术理论科研平台建设。以广州大学城为依托,发挥广州地区科研院校作用,通过学术交流、名家讲坛、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等途径,打造若干个学术理论科研品牌,将广州大学城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学术理论研究交流基地。培养引进学术领军人物和高端人才。加强与国际学术文化界的交流合作,打造“城市发展??广州论坛”国际学术平台。支持开展国际学术研究合作项目,吸引国内外专家来穗开展学术活动。完成《广州大典》编纂及开展数字化建设,组织开展《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的理论研究。(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广州大学、市文史馆)

  23.推进名家创作活动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一批文化创作、研究、培训、展示、采风等活动基地,建设一流的名人文化园、工作室、俱乐部,搭建名家创作交流平台。策划举办文化名家系列活动,承办全国性、国际性的学术交流和作品展示活动,推介在穗名家,吸引国内外文化名人来穗开展活动。围绕重大题材、重大活动等,推进文化精品创作立项,建立名家重点文化作品项目库。(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文联、市文史馆)

  24.推进名家演艺展示平台建设。整合广州地区演出场地、演出团体、优秀剧目等资源,以及各类文化艺术汇演、评奖、节庆等活动,办好中国(广州)优秀舞台艺术演出交易会。积极承接国际国内文化名家的演艺展示活动,探索举办国际文化名人名家演艺博览会,建设国际文化名家演艺展示集聚地。鼓励扶持演艺文化企业,组建文艺演出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演出经纪公司,建立演艺展示综合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文联)

  (三)打造城市文化传播交流平台。

  25.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推进市属主流媒体向具有网络特点、多媒体特色的数字报纸、手机音频、网络电视等新兴领域拓展,整合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资源,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设立广州市网络管理机构,建设现代化舆情研判中心,优化“中国广州发布”官方微博平台、网上新闻中心平台建设,健全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组建网上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6.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传播实体。推动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等加快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文化传播企业。推动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州广播电视台实施“走出去”工程,拓展海外传播平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7.搭建多层次的文化传播交流平台。整合文化、体育、旅游、经贸、外事、外宣等资源,实施“广州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计划”。依托广州国际友城,举办以广州文化为主题的活动周、文化展等活动。加强穗港澳深层次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动区域文化一体化发展。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推进广州优秀剧目巡回展演及各类文博展览活动,推动广州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外办、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外经贸局、市协作办、市侨办、市侨联)

  四、促进文化品质三大提升

  (一)提升城市文化形象。


  28.建立完善城市品牌识别系统。挖掘广州城市文化核心元素,确立体现广州精神和城市核心价值的品牌定位。整合市花和城市形象表述词等,统筹设计公共界面标志物、标志图案、标志色、标牌等城市标识,设计系列城市宣传口号、标语,建立完善城市品牌识别系统。在城市规划、空间组织、建筑设计和设施布局上,突出城市特色,强化城市风格。(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

  29.打造城市文化景观体系。实施《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结合“一山一江一城八个主题区域”的空间结构布局,重点建设好沿“城市传统中轴线”的五羊雕像、镇海楼、中山纪念堂、海珠广场和沿“城市新中轴线”的广州塔、花城广场等中轴线景观体系,建设珠江两岸“黄金海岸线”景观体系和以荔枝湾为代表的河涌景观体系,打造莲花山自然人文主题区域、从化历史村镇主题区域、沙湾镇岭南市镇主题区域、黄埔港丝绸海路主题区域、越秀南先烈路革命史迹主题区域、三元里鸦片战争主题区域、长洲岛军校史迹主题区域、沿珠江工业旧址主题区域等八大主题区域文化景观,构建传统内涵与现代精神相结合的多层次文化景观体系。(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建委、市林业和园林局)

  30.建立城市文化形象推广机制。开展城市文化形象营销推广的研究,运用市场化手段,借助专业机构进行推广策划,扩大城市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挖掘海外华侨资源,运用网络营销手段,聘请城市文化形象代言人,借助重大国际文体盛会和节庆活动,拓展城市文化营销空间。加强与国际传媒的合作,发挥国际媒体在广州城市文化形象推广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侨办、市外办、市体育局、市协作办、市侨联)

  (二)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的文化品味。

  31.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的文化意识,把彰显文化个性作为城市规划的核心理念。城市规划编制应将岭南文化元素融入城市空间格局、城市色彩、城市建筑和生态环境。加强全市建筑色彩的规划引导,逐步形成具有岭南文化特质的城市建筑色彩风格。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城市新区,营造兼具岭南特色与国际风貌、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形象。对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人员进行岭南建筑文化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建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推进城市建筑彰显文化特色。对全市交通、文化、体育、旅游、教育、会展等领域的重大设施,在项目选址立项阶段,实行文化评估工作。城市重要景观地段的建(构)筑物、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及其他大型公共项目的建筑设计和建设,应体现岭南建筑风格和文化特色,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其建筑设计方案加强相应内容的审查。发掘岭南文化元素,融入旧建筑改造和新建筑设计,建设一批凸显岭南建筑风格的风貌展示区、建筑精品和雕塑。(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建委)

  33.打造世界级标志性文化设施。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适度超前的要求,建设广州博物馆、广州美术馆、广州科技馆(科学中心)、广州文化馆(现代艺术馆)等一批现代化新型文化设施,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标志性大型文化设施,为增强广州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打下坚实的设施基础。布局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品味高雅的文化基础设施项目,打造极具岭南地域特色的文化设施,强化区域文化中心枢纽地位。(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34.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申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完善市、区(县级市)、街(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重点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社区文化广场建设纳入市、区(县级市)两级城市规划建设。鼓励兴建民间博物馆,推进建设“图书馆之城”和“博物馆之城”。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规范城市文化广场管理,多渠道开展“文化下基层”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异地务工人员,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

  35.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用好广州市文化精品创作专项资金。在影视创作、舞台艺术、图书出版、音乐美术等领域实施精品创作重点工程。依托文化名家大师创作一批文艺精品,推出一批以广州城市为主题的电影、电视、戏剧和文学作品等,创制具有国内外影响的“大戏、大剧、大片、大作”。(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文联)

  36.提升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按照“一区一品牌”、“一街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的思路,办好广场文化活动,支持培育戏曲私伙、南音南狮、年节民俗等特色活动,打造一批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加强基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文化调演和文化下基层、进校园展演活动,鼓励社会力量承办群众文化活动,实现送文化、种文化和养文化相结合。(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联)

  五、保障措施

  37.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文化建设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部署、实施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文化理论学习和文化问题研究,提高文化素养。出台实施《关于加快广州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意见》。建立重大文化项目领导挂钩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全程跟进落实。整合城市文化资源,建立省市文化单位、文化企业、文化项目、文化园区和文化人才协调合作的联动机制,形成省市共同培育世界文化名城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

  38.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的财政保障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确保各级文化事业经费不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制定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广州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办法》。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的文化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市文物保护社会基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39.创新体制机制。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推动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作用,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探索建立与新型城市化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0.加强法治建设。加快文化立法进程,修订《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和《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尽快制定出台《广州市图书馆条例》。加强版权保护。加强对文化执法检查监督,推动文化建设步入法治化轨道。(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配合单位:市法制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局、市知识产权局)

编辑:do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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