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园林局“三定”方案出台

2012-11-15 09:50:51         来源:现代快报     浏览次数:

  撤销了两年的南京市园林局,“复活”了。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拿到了新组建的南京市园林局“三定”方案(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方案,此前划入市城市管理局的城市绿化管理相关职责,以及划入市旅游园林局的古树名木管理等职责,将调整至新的园林局。

  与以前四分五裂的状况相比,部分管理职责集中到了这个“树管家”手里。不过,方案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理顺。

  “三定”方案集中部分管理职责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三定”方案中明确:南京市园林局将是个相对独立运作的单位,但党群工作接受市旅游园林局领导,业务上接受市住建委指导,人财物等相对独立管理。而南京市旅游园林局将尽快更名为市旅游委员会。

  ■机构设置

  共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处、规划建设处、园艺科技处、城市绿化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社会绿化管理处(风景园林指导处)。

  机关行政编制32名。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两名(正处级),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

  ■划入的职责

  1.大部制改革时划入市城管局的城市绿化管理相关职责;

  2.划入市旅游园林局承担的公园风景区规划、古树名木的管理及有关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风景名胜区、公园的行业管理职责。

  ■加强的职责

  1.加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加强”绿线“和”绿色图章“管理;

  2.依法加强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社会绿化、部门绿化的指导和监督;

  3.加强对城市永久性大型绿地、行道大树以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职责界定

  有待进一步理顺

  从“三定”方案中可以看出,新成立的园林局,与老园林局相比,职责小多了。

  市属公园管理权归市旅委

  首先,划到市旅游园林局的古树名木管理权,回来了。但市属公园,这次却留在市旅委。

  市属公园指红山动物园、玄武湖公园、清凉山公园、石头城公园等。

  市属公园管理权在市旅委,但“三定”方案却又提出:公园风景区的规划今后是由市园林局来负责的。另外,市园林局还要承担起综合协调全市风景名胜区、公园的行业管理职责。

  绿化建设职责归住建委

  另外,根据目前的方案,绿化建设职责仍然在住建委。

  不过,“三定”方案中提出,市园林局的主要职责中有一条是“会同城市建设部门,承担重点园林、景区及城市其他绿化建设相关工作。”对此,园林专家认为,究竟如何“会同”,还需要更清晰的定位。

  绿化执法权仍归城管局

  另外,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移植、大修剪树木等审批权收归园林局了。不过,如果发现了违法行为,园林局并没有执法权,必须由城管部门出面。

  “城市管理的执法权,包括环保等方面,现在全都是在城管局的。绿化执法权在老园林局撤销之前也已经划入城管部门了。”有关人士解释。

  不过,老园林工作者还是认为,没有执法权,很多管理权可能就成为空架子。

  义务植树工作一分为二

  在大部制改革之前,全市的义务植树工作都归园林局下设的绿化委员会负责。不过,这次调整回来的只有一部分,即城区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此外,拆分之前,绿委负责收缴、管理绿化等项经费,不过“三定”方案中对此没有明确。

编辑: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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