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称建设美丽中国必须留住美丽村庄

2012-12-31 16:31:19         来源:半月谈     浏览次数:

  探索城里人下乡居住的政策保障


  山西省太原市北郊污水净化厂 王海银

  与农民进城相反,部分城市居民厌倦了城市的喧嚣,向往农村生活,希望在生态环境较好、离城较近的农村租赁或购买一个宅院,节假日或退休后回去居住,种点粮菜,养点鸡鸭,放松放松身心,体验体验乡村生活。

  这是一个三全其美的好事:其一,可以满足城市居民过城乡“两栖”生活的愿望;其二,可以防止乡村过分凋敝,为农村带去生机、活力及现代文明的理念和新的生活方式;其三,农民可以通过出租宅院以及为下乡市民提供商品和服务来增加收入。

  问题在于,以现行法规,村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村集体有权根据集体利益的需要收回村民的宅基地,国家也可以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或征用村民的宅基地。

  因此,城里人不但不可以购买农民的宅院,也不宜与农民订立长期的宅院租赁合同,只能订立短期的租赁合同。这样,城里人就不愿投入太多资金对所租赁的宅院进行修缮、改造,下乡居住的需求同样受到抑制。

  城里人下乡居住,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乡村人气,促进城乡交融,为村庄发展注入新活力。因此,不妨从政策方面进行积极探索,让城市居民能更长久、更安心地在乡村居住。

 

   

编辑:qi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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