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近日出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2013-02-28 14:46:21         来源:地暖月刊     浏览次数:

  2013年1月15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两部委联合出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提出未来绿色建筑行动的目标和工作重点的同时,对供暖改革提出了要求,包括对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等,也预示了未来供暖发展方向。

  北方采暖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是《方案》提出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求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以提高热源效率和管网保温性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改善管网热平衡。加快实施“节能暖房”工程,以围护结构、供热计量、管网热平衡改造为重点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具体措施包括,撤并低能效、高污染的供热燃煤小锅炉,因地制宜地推广热电联产、高效锅炉、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技术;推广“吸收式热泵”和“吸收式换热”技术,提高集中供热管网的输送能力等。

  《方案》还对此项工作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十二五”期间,完成此项工作的建筑要达到4亿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末,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为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方案还特别强调要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要求严格执行两部制热价,新建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热量计量收费,推行采暖补贴“暗补”变“明补”,并实施热价与煤价、气价联动制度,对低收入居民家庭提供供热补贴。另外,还提出要加快供热企业改革,推进供热企业市场化经营,培育和规范供热市场,理顺热源、管网、用户的利益关系。

  在目前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建筑领域应改变以往的思路,《方案》更加突出了“绿色、科学、合理”这些关键词。《方案》中提到的保障措施更加细化,政策激励、供热体制改革都有了明确的说明。收费、补贴标准也有了明确的改革方向,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改进。但各地情况不同,关键还是要看如何落实,政府以及房产开发商、建材企业等应该共同努力。

编辑:do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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